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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老年人》2000,(2)
编辑同志 :1998年春节过后 ,邻居向我借款1 5万元做买卖。到了还款期限 ,我几次催要 ,他却拖着不给。最后不得不向法院起诉 ,但由于债务人出具的借条已丢失 ,没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法院未予立案受理。请问 :一旦债权人不慎将借条遗失 ,该怎么办?庆田庆田同志 :债权人一旦将借(欠)条遗失 ,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 ,因为对方一旦觉察他出具的借条被遗失而赖账的话 ,债权人就有可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借条遗失后 ,要严格保密 ,并根据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 :(1)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答应订…  相似文献   

2.
《老年人》2004,(12)
问:一年前,我向康某借款3万元,约定利息为银行同期利息的3倍,借款期限为1年。可是,借款期满后,我找康某还钱,却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担心时间拖得越长,要负担的利息会越多,请问该怎么办?艾光春答:你提出的问题,涉及到我国《合同法》的提存制度。所谓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付给提存部门而使合同终止的制度,它能产生与合同履行一样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效力。《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相似文献   

3.
《当代老年》2013,(12):13-13
三年前,刘某因购买农用车向我借钱35000元,现在已经到了还款期限,我多次催要,他总是推托拒不还款。我打算向法院起诉,但由于我将刘某出的借条遗失,听人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一借贷关系存存,法院是不予立案受理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4.
《伴侣(A版)》2007,(1):32-32
<正>编辑同志:我丈夫在外地经商,我在家务农。他已好几年没回家了。离家头两年他还给家里寄钱,现在连钱也不寄了。光靠乡下的几亩田地,我很难维持生活。我不想追究他什么罪,也不想和他离婚,只想向他要生活费。但我几次向他要求他都以做买卖赔了没钱而不给。请问就此单独起诉法院能否受理?金玲  相似文献   

5.
《老年人》2004,(6)
问:我丈夫外出后再也没有回来,4年杳无音讯。我想与他离婚,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李娟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你丈夫下落不明,你要离婚无法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判决你们离婚,要  相似文献   

6.
《伴侣(A版)》2008,(9):32-33
正债务人借离婚逃债,债权人该咋办问:两年前,余某说想买一辆中巴车从事客运,向我借了8万元钱,并出具借条给我,约定1年内偿还。然而,借款到期后,我多次催讨,余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前不久,我又找到余某催  相似文献   

7.
《老年世界》2013,(19):10-10
编辑同志:3年前,老伴去世后,在千里之外工作的儿子要接我一起生活,我末同意。儿子虽然时常寄钱给我,可两年时间只回家看望我两次,每次他都以工作忙为由推脱。我想起诉,可我的老友们告诉我说,你儿子又是要接你一起住,又是寄钱给你,够有孝心了。再说,单独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望,法院未必受理。他们的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8.
《老年人》2003,(9)
编辑同志:三年前,我应急向人借了1万元钱,约定每月付息200元。今年我还钱时,借款人说连本带利再加利滚利,我应还款18928元。我很气愤,但又说不出反驳的理由,请问我该怎样支付这笔借款利息?刘忠刘忠同志:日常生活中,私人之间的借贷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关于私人借贷利率的支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对具体支付的额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  相似文献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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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2006,(11)
因养老待遇与单位发生纠纷,应找谁解决?问:我因养老待遇问题与单位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却告知不予受理。请问我与单位的纠纷应该找谁解决?老李答:我国对劳动争议采取“先裁后审”的原则,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  相似文献   

10.
明辉 《老年人》2008,(9):51-51
问:张某因做生意向我借款20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张某说他在广州的朋友刘某欠他15万元.要我向刘某讨债。另5万元欠款以后再慢慢偿还。如果我去找刘某讨债,从长沙到广州的车旅费、生活费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请问这笔费用是否应由债务人张某承担? 答: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相似文献   

11.
时讯盘点     
非常声音“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一名北京律师与他的当事人前往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该院行政庭庭长口头表示不予受理,当被要求给出裁定并开出收到材料的收条时,也被拒绝。律师在问起他的身份时,该庭长给出了上述回答,在随后的争执中,律师还遭到了这位庭长的殴打。“我们只是把不成文规定搞成红头文件。”湖北省汉川市最近下发红头文件,给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下达喝酒任务,全市各部门全年喝本地产的“小糊涂仙”系列酒价值总目标为200万元,完成任务的按照10%奖励,完不成的通报批评。对此,市政府办…  相似文献   

12.
《老年人》1997,(10)
编辑同志:我和老伴都是退休教师。今年春节前,邻居丁某买摩托车,向我们借去5000元,说好半年为期,月息2%。因为是邻居,碍于情面,我当时没有要他立字据,谁知岔头就出在这里。到了还款期,我去找丁索款,没想到他只肯偿付本金,却否认借款时双方曾有利息的约定。请问这该怎么办?乃文乃文老师:您把自己的钱借给邻居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我国法律允许民间无偿借贷和有限制的有偿借贷。也就是说,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当初,您借款给丁某,既未签订借贷合同(或称协议),也未立下任何字…  相似文献   

13.
问: 我与鲁先生2011年相识并恋爱,期间鲁先生因支付房租向我借款8000元,为表明此款项为借款,鲁先生向我出具借据一份.后来我们二人恋情发展迅速,并于2013年登记结婚.今年1月,我们双方因互相猜疑导致感情不和,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我要求鲁先生偿还婚前所借债务8000元及利息,但遭到他的拒绝.请问:他是否该偿还我这笔债务和利息呢?  相似文献   

14.
胜秋 《老年人》2006,(11):50-50
问:我因养老待遇问题与单位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却告知不予受理。请问我与单位的纠纷应该找谁解决?  相似文献   

15.
纸筒牵手     
在法院办完起诉离婚的相关手续后,我们被迫在黑灯瞎火里一起爬楼梯。于是,我把那张立案的、即将把我们分开的纸卷成一个圆筒,向她递了过去……我和她就这样去离婚。不为别的,就为一件小事发生了争吵,吵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吵到了离婚的程度。在法院办完了起诉离婚的相关手续,法  相似文献   

16.
《老年世界》2014,(3):15-15
编辑同志:我现在年事已高,有三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长年不回家。大儿子有时还给我寄点钱,另外两个儿子一点也不管我的生活。现在我的生活很困难,想委托律师起诉两个儿子,要求他们给付赡养费,但不知向何地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17.
《老年人》1996,(5)
中奖彩电该归谁编辑同志:我是退休职员。儿子结婚后分居另过,开店经营家用电器。去年秋,他进货缺钱,向个体户丁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底偿还本息。这笔借贷未启用担保人,儿子用了我的20张和他自己的30张面值100元的有息奖券作抵押,把奖券交给丁某时,我们记下...  相似文献   

18.
问: 金某与徐女士是夫妻关系.2015年12月17日,金某向我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妻子徐女士在该借条上签字后离去.徐女士走后,金某与我商量并经我同意再借钱2万元,金某在独自出具借条时,再三告诫我不要让他的妻子徐女士知道.事后金某与徐女士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今年1月,我将金某及徐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他俩还款8万元.法庭审理时,我如实讲述借款,特别是金某独自出具借条时告诫我不要让其妻子徐女士知道这一细节.根据我的陈述,法院最终判决金某和徐女士共同偿还我6万元,金某个人偿还我2万元.请问:法院判决有法律依据吗?  相似文献   

19.
正问:我丈夫徐某是国企职工,收入很高,不久前他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查原来他是有了外遇。由于我坚决不同意,他就隐居起来,并以不给我生活费及女儿(7岁)抚养费的方式来强迫我就范。我没有固定工作经济很困难,只好借债度日。现在,离婚一事还在拖着。请问: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讨要我的生活费和女儿的抚养费?答:《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  相似文献   

20.
正问:我和前夫结婚一年的时候,他突然失踪了。我找了他两年多,没有任何消息,便向法院起诉离婚,得到了法院的准许。离婚时,因为找不到前夫的人,就没有分割财产。离婚以后,我还是一个人过。前不久,住的地方赶上房屋拆迁,我得到了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款。恰在此时,前夫突然现身,要求把补偿款分一半给他。我该分给他吗?答:离婚时没有分割共同财产,这财产归你占有,但不是归你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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