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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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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秦代赋税结构及其沿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力图勾勒出 ,秦代首创的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结构模式———赋税与徭役并行制 ,一般统称为赋役制度。探索秦一代的赋役制度 ,就其结构来说则以田租、口赋和徭役为三大支柱 ,辅以其他杂税和复除制度。农业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 ,秦代国家向土地占有者 (地主和自耕农 )征收的土地税 ,即为田租 ;口赋亦称口钱 ,即人头税 ,计口征税 ;徭役 ,则为无偿征取力役之课 ;其他杂税有工商、盐铁、关市类之课 ;最后是复除制度 ,由此构成了完整的秦代赋役制度  相似文献   

2.
清代保甲组织结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代保甲制度是封建国家州县之下、直接统治乡里的基层组织制度。在清代以前,保甲制度虽有不同的组织形式,但都是作为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而存在的,是封建统治的最低起点。所谓“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终于天子”,正说明了封建社会从地方到中央塔式的政权结构。在清代,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发展引起的赋役制度的变化,使封建政权对地方基层社会中民众的统治与管理也变得更加复杂,这就要求采用一套相应的更详密的制度。清代保甲制度通过对人户与村庄的严格控制,强化着封建皇朝的统治根基。它的作用无非是“使天下之州县复分其治”。具体而言,就是要“统一诸村,听命于知县,而佐其化理”。  相似文献   

3.
宋代的人口问题,历来众说纷纭。关于北宋的人口统计,《续资治通鉴长编》有一条未曾发覆的源自国史的错误记载。因辨误而罗列《续资治通鉴长编》的统计数据,由“丁”“口”记载之异引发问题意识。参稽《宋史》《宋会要》以及《续资治通鉴长编》的相关记载考证,认定宋朝人口统计的“丁”“口”均为承担赋役之人。进一步运用共时性和历时性的方法,通过对《永乐大典》收录方志史料的考察,为“丁口说”增添证据。同时根据迄今尚未引起研究者注意的《金史》《元史》中关于金末和宋末的两组人口数据,以及《通鉴续编》中关于北宋前期西北地区的人口数据,对10至13世纪的中国人口已超过1亿的学界既有推测,做出了补充论证。  相似文献   

4.
汉代赋役法律研究张中秋一般认为,汉代的赋役由田租、算武与口赋、户赋与献赋、更赋(徭役与兵役)以及其他赋税杂役所构成。从理论上讲,所有这些项目的岁入都应属于皇帝个人,这是从君权至上的集权专制主义中引申出来的必然结论。但事实上汉代在财政管理上有一个严格的...  相似文献   

5.
对清代前中期人口发展的再认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由于人口统计标准的改变,在官方史籍中,清代人口数字有史以来第一次在乾隆六年(1741年)突破了1亿大关(1.4亿),并相继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突破2亿,乾隆五十五年(179O年)突破3亿,道光十四年(1834年)突破4亿,这几个年代和数字因此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带有鲜明的阶段性:“1978年前不敢议及人口过剩问题,而1978年以后大不相同,不少学者都认为清代的人口过剩已十分严重”①。80年代以后,清代“人口膨胀”、“人口激增”、“人口飞跃”、“人口爆炸”、“人口…  相似文献   

6.
清代中期赋役制度改革以后 ,地方基层组织及管理体制也相应发生了变革。保甲组织逐步取代里甲组织。国家不仅对农民的编户方式发生了改变———从注重管理为国家提供赋役的“在籍”人户 (即编审册上的人户 )变为注重管理乡村中实际居住的人户 ,而且对乡村实施更严格和更直接的统治。清代中期以后 ,在保甲体制下 ,村庄负责人———乡保、牌甲长从普通的中等农民中产生 ,保证了州县政府能够顺畅地对乡村行使职权 ,并通过对乡村负责人严格控制与压榨 ,实现对乡村的统治。乡—村结构构成了地方基层的主要组织形式 ,村庄成为国家管理农村基层社会的基本单位 ,国家政权透过乡和村庄的职役 ,掌控村庄和农户 ,乡村职役出现行政化发展趋势。国家政权与基层乡村社会结合比以前更加紧密。  相似文献   

7.
明代推行于苏州、松江、常州等江南地区的济农仓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仓制,作为周忱江南赋役改革的关键举措,既因应了统治者改革的终极目的,又挫动了江南社会经济秩序,并开启了明中叶至清初中国赋役改革的路径。阐释这一颇具特色的仓储体制,对于评析周忱改革、探索当时江南社会经济状况和追寻中国古代社会后期赋役改革的源流,是不无碑益的。江南地区是明代的重赋(尤其是“官田”税额高)地区,而沉重的赋税又几乎都压在耕种“官田”的贫弱农民身上,因而逃亡,道赋日益严重。宣德五年(1430)九月,“常以天下财赋多不理,而…  相似文献   

8.
明初赋役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初朱元璋从巩固自己统治的观点出发,除实行一些恢复农业生产的经济措施,如移民垦荒、兴修水利、军民屯田等等之外,还建立了一套对农民剥削奴役的赋役制度。朱元璋的赋役制度是逐步建立起来的。他在为吴王时规定:“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县上、中、下三等,以赋十万、六万、三万石下为差。府三等,以赋二十万上下、十万石下为差。”(《明史》卷七十八)这可说是为了解决紧迫的战争需要的临时办法。  相似文献   

9.
清初沿明制,通过里甲制度来催征赋役,但这一制度在其运作中很快就出现了现年负担沉重、豪劣包揽和催征系统严重紊乱等弊病.为矫正这些弊病,清廷和各地官府采取各种措施对赋役制度进行改革,但也仍然需要一定形式的催征.有清一代始终没有正式颁行过统一的赋役催征制度,雍乾以后各地自行改革,形成了顺庄催征、乡地催征、里甲催征和义图催征等几种不同的催征机制.这几种催征机制就其基本特征而言,可归结为当时人所谓的“板法”与“活法”.然“板法”与“活法”都存在严重弊病,导致催征效率低下.清政府不去建立常规的行政组织来管理户口、土地和赋役册籍,反映了它只求保证政府税收而不关心国家治理和社会民生的治理理念.这种落后的治理理念是导致赋役催征弊病严重、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0.
魏晋南北朝时期,存在着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大族之间、大族与大族之间三种形式的人口争夺。本文所要讨论的范围仅限于第二种形式,亦即封建国家与大族之间的争夺劳动人手的斗争。这种斗争相当激烈,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有密切的联系。大家知道,人口是向政权机构提供赋税力役的源泉,是任何一个国家都脱离不开的立国的基础。一般说来,在生产不发展的古代,国家的强弱与它控制劳动人手的多少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国家用来控制人口和征调赋役的手段,是一套长期形成的严密的户籍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古代"平均赋役"的文化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振宏 《学术界》2005,(2):57-67
平均赋役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和赋役政策的指导思想,以往研究古代赋役、赋税制度或思想的大量论著,对这一指导思想都缺乏研究,有所忽略,更没有从文化的角度考察这一制度、政策和思想的基本特征.从政治文化、思想文化和社会心理的角度,考察"平均赋役"的文化内涵,不论对于认识古代赋役制度、赋役政策和赋役思想的基本特点,还是对于理解中国古代的均平文化,都是必须要做的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12.
清代的户类划分一般具有职业与民族并重的双重标准,其中“民户”在与各少数民族人口并列时常简称为“民”或“民人”,所指称的是与各少数民族人口相对的汉族人群.在清代人口分类语境下,“民”或“民人”明显具有“汉”或“汉人”的内涵.清代民户与各少数民族人户的民族性质差别,是国家人口分类管理与赋税制度实施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论清代的摊丁入地与地方基层组织的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王朝建立后,以里甲制赋役,丁有役,田有租,地亩和人户既是赋役征派的根据,又是里甲组织本身存在的基础。由于人丁编审与丁银征收的弊端日益严重,不仅统治者的赋税收入增加无几,而且激化了阶级矛盾,因此,清政府推行了摊丁入地的赋役制度改革措施,人户与税源离而为二,这就动摇了里甲制度存在的基础。为了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清政府推行保甲制度。雍乾之交,在州县以下基层组织中,保甲组织已取代里甲而成为主流。  相似文献   

14.
据一些史料和统计资料记载,兰州市从汉朝开始就有了人口统计资料,现将各朝代的人口概况摘编如下: 汉:前汉时期据《汉书地理志》载“金城郡户三万八千四百七十,口十四万九千六百四十八”。后汉时期据《后汉书郡国志》载:“金城郡户三千八百五十八,口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七”。 魏:据《魏书地形志》载:“金城郡  相似文献   

15.
清代广西的移民垦殖与人口状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代以优厚的垦殖条件吸引了大量的外省人口进入广西谋生,除务农之外,务商者、开矿者等各式流民纷纷进入,导致清代广西人口剧增,同时也为广西带来了先进的物质与精神文化。为防止外省人口在广西作乱,清廷采取了严厉的户籍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6.
汉代的田租口赋和繇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代统治政權虽然拥有大量的“官奴婢”和“公田”,但剥削的主要对象则是小农农村的农民,而对农民的剥削主要便是田租口赋和?役。本文即企图整理出汉代统治政權对农民的这几种主要剥削的情况。但是汉代的剥削制度,不管在田租口赋和?役方面,也都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汉代田租徵收的数量、标准,是实物还是货币或布帛的问题。算赋口钱的用途,?赋、军赋是否是算赋口钱以外的赋收问题,户赋在汉代是否存在的问题。在?役方面的更卒、践更、过更、更赋的问题,正卒是骑士材官楼船,或是卫士,或是包括在郡国的骑士材官楼般和在京师的卫士边境的戍卒的问题,以及徵收算赋口钱的年龄,更卒正卒服役的年龄和期限等问  相似文献   

17.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是同土地制度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一般地说,土地制度的性质决定赋役制度的性质;因而赋役制度的变革也就常常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革。这在明代的赋役制度和土地制度上表现得很明显。所以,贯串于整个明代封建社会中的均田、均粮和均役运动,就是明代土地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刘子凡 《西域研究》2012,(3):76-89,139
西州民间工匠的赋役以役和杂徭为主。官府征发工匠上役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工匠除了在官府作坊中服役外,还被配去充驿丁、烽子等徭役性色役。西州民间工匠还会与百姓一同从事力役性的杂徭,而且也经常被征召杂使。  相似文献   

19.
彭勇  蒋玉晨 《中州学刊》2023,(1):134-144
明中后期州县田赋征收中的收头和柜头,是条鞭法推行后税银官收“自封投柜”过程中的主要执行人和实际操控者。头役从最初的看柜收银到拥有催科、倾锭、解运,甚至包征包赔等,功能不断拓展,几乎覆盖了税银“官收官解”的整个流程,头役也成为赋役领域官民之间的代理人。头役佥派之制施行之初,有效地减轻了粮长里甲侵吞之弊,然法久弊生,头役对国家财政和基层社会均产生了消极影响。佥派头役收掌税银之法,也是赋役制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调适的结果,从明代源于民间的歇家包揽钱粮,到清代出自官府的书差包征田赋,明后期的佥派头役正处于过渡环节,是官府借民间力量对社会控制的方式之一。在基层社会各项赋役征派的实际运作中,头役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清代前期牙行制度的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红状 《兰州学刊》2008,(9):126-129
清朝入关以后,继承了明朝原有牙行制度,在此基础上予以补充和规范。康熙中后期及雍正、乾隆时期,中央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诏令和谕旨,整顿和治理全国的牙行,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牙行制度。牙行承充资格的规定是清代牙行制度的基石,贯穿于整个清代前期牙行制度变革的始终。清代前期陆续形成的牙行制度包括五年编审制、牙帖定额制、保甲制度引入牙行管理的同行互保制。每项新的牙行制度从提出到付诸实施都经历了较长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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