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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98 毫秒
1.
新破产法所确立的一系列破产法律制度相对于旧的破产法具有很大的创新和发展。企业一体规范,扩大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确立统一的破产标准,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引进破产人管理制度,有利于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保全,减轻了法院的负担;规定破产重整制度,有利于挽救破产企业,避免生产力的浪费。  相似文献   

2.
破产法旨在追求债权人、债务人和交易相对人三方力量之间的制衡关系.破产撤销权是破产法平衡破产程序中各方当事人利益,体现公平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以及公平受偿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利益平衡的理念,构建破产撤销权合理制衡机制:破产撤销权制度应该采用概括加列举主义的方式规定可撤销行为类型,扩大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确立主观主义在破产撤销权制度中地位,赋予行为人以善意抗辩权;临界期的设置应当注重具备破产原因与期间限制双重标准,并考虑可撤销行为的危害程度及关系人等因素.  相似文献   

3.
针对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自然人这一现代各国破产立法的统一趋势问题,指出破产免责是自然人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自然人破产的救济政策中处于核心地位,也是自然人破产制度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研究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各国立法、我国新《破产法》和2003年的破产法草案所体现的思想,对自然人破产免责的内容作了分析论述,阐述了破产免责制度的法律价值,对破产免责制度提出了个人的想法。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破产法实行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制度。这一制度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 ,但从目前企业破产法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 ,这种破产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 ,造成该破不破、破产欺诈、债权人利益受损、国资流失等诸多负面后果。我国的破产法应对破产申请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逐步建立起债务人破产申请义务制度和强制破产制度 ,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破产重整是《破产法》三大程序之一,不同于清算与和解程序,破产重整制度的目的在于挽救濒临破产的企业,以债务人现有财产为基础、恢复与重建债务人为目的,最终实现债务人、债权人、社会利益的平衡。破产重整制度所承载的此种价值要求债权人不得将债务人财产"瓜分",而应当为其重建保留必要的经济基础,因此,破产重整中对债权人的限制也就成为破产重整制度的应有之义。但对其中一类债权的限制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因为其行使直接关系债务人财产的增减,这类债权即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重整程序要想顺利进行,必须使该类债权人积极配合重整计划的通过以及执行,不能仅仅采用对担保债权进行限制的方式,应当给予其一定的保护,以使其有"动力"去配合重整程序进行。  相似文献   

6.
澳大利亚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澳大利亚的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科学完备。其中破产前后的两种和解制度、债务人自愿破产制度、行政机关和注册受托人扮演破产重要角色制度以及破产免责制度等很有特色 ,充分体现出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又维护诚实债务人的利益 ,同时还威慑和惩罚恶意债务人的当代破产法之立法思想。这些经验对制定我国自然人破产法是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7.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一直停滞不前,以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和限制高消费令为代表的替代性措施的现实效果欠佳。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破产法与《民法总则》有效衔接、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与破产法国际惯例接轨的客观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学界对破产法本质的逐步理解,个人破产立法的现实障碍已被排除。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构建应从适用主体入手,采用一般个人破产主义,配套建立自由财产制度、个人破产许可免责制度和失权与复权制度,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8.
我国1986年《破产法》仅规定国有企业法人可以破产,与现代国际破产制度存在很大差异。破产能力的规定直接涉及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通过对各国和地区破产能力的立法考察,建议在新的破产立法中应当实行一般破产主义,扩大具有破产能力的主体范围,充分发挥破产法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9.
破产制度中管理人的选任极其重要,完善的管理人制度不仅能够最大化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能有效地优化债务人财产,提高整个破产程序的运行效率。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缺陷限制了我国破产法的完善。应当从创新选任模式、选任范围、选任资格准入等方面进行完善,建立法院与债权人会议相结合的管理人选任模式,创新管理人的选任方法,建立有效的企业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0.
破产债权的审查和确认关系到破产企业债权人的根本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新破产法就此设置了破产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制度,但是规定得过于抽象.依据相关法条,在债权表的异议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难以确定.基于此,重点分析了新破产法第58条,并根据破产法一般原理得出结论:债权人对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应以自己为原告、以破产管理人为被告;债务人对债权表的异议诉讼可以转化为债权人的异议诉讼.  相似文献   

11.
管理人制度是新破产法中全新的制度,这注定其还有待完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要严格限制条件,未来管理人的选任应以竞争方式为主,应创设破产基金作为管理人报酬的保障,管理人责任体系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要明确化,要成立一个统一的管理人协会,发挥对管理人的制约功能。  相似文献   

12.
商业银行在一国经济运行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关于其破产清算的合理的制度设计对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繁荣意义重大。梳理分析我国现有商业银行破产清算制度中的缺陷,并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方案,以求构建出适合我国金融业现状的破产清算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整制度是濒临倒闭的企业的生存希望,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重整制度的运用更为人们所重视。新《破产法》实施两年来,从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计划的制定批准与执行等角度审视,重整制度存在着债权入利益保护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议遗产破产     
遗产破产是自然人破产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各国破产法多有规定。中国现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虽然不包括自然人破产,但《破产法(草案)》规定的破产范围可能涉及自然人破产。承认自然人有破产能力,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遗产破产问题,但这一问题在中国《破产法(草案)》中还未被提及,遗产破产的理论也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阐述遗产破产,旨在引起有关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15.
在企业经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的过程中,制度设立的重要目的在于保障破产债权的公平分配。在众多形态各异的企业破产中,关联企业的破产基于其固有的特殊性,对于其破产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进行破产债权的保障更值得进行探讨。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破产债权保护的相关制度的不足越来越明显。由于企业从设立到退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对于破产企业债权的保障也应从企业设立时就开始,通过“前端”到“后端”的连续制度设计,构建好关联企业破产债权保障的完善机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破产立法应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而我国现行有关破产的法律规定中关于破产主体的规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应该扩大破产主体的范围,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从自然人破产的国外立法比较中可以看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存在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应相应建立自然人破产的危险防范制度.  相似文献   

17.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在完善信用体系尤其是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制建设中,自然人破产制度发挥着平衡利益、化解矛盾、促进信用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8.
破产界限是破产法中最基本、最关键的核心问题之一。各国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的规定有列举主义、概括主义、折衷主义三种立法体例。我国破产法采用概括主义立法体例,符合现代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立法体例的主流趋势。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为支付不能并且债务超过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十分严格。这一规定摒弃了我国旧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规定的弊端,实现了不同所有制各类企业法人破产界限的统一;既借鉴了西方国家破产界限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概念,又创造性地突破了传统破产界限的立法规定,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有利于协调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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