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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权利与对应义务的关系实质上是权利与权利关系的表现形式;它们的关系仅为全部法律关系的一部分,且不是最重要的部分;权利与对应义务实质上为社会个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权利与对应义务的绝对值是相等的;权利与对应义务在现实生活中是可以分离的;法的本位应是社会权利本位,它要求对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利益应放在同等的位置.  相似文献   

2.
容忍义务是相邻关系的核心,相邻关系实质上就是要处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提供便利与容忍损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文在探讨容忍义务理论基础的前提下,认为相邻关系中容忍义务来自对权利的界定和限制,其范围则构成了权利的边界。从性质上看,容忍义务是对不动产权利内容和行使的限制,其源自法律或者习惯,主要体现为不作为义务,忍受轻微妨害是容忍义务的重要内容。由于容忍义务旨在协调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维持其和睦关系,因此,需要准确把握容忍义务的合理限度。应当以利益衡量原则作为界定容忍义务合理限度的标准。容忍义务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为对排除妨害请求权的限制。虽然容忍义务主要适用于相邻关系,但也可以扩张适用于人格权等领域。  相似文献   

3.
侯乃平 《理论界》2008,(2):103-103,111
经济法律关系是特定的经济关系,经经济法调整后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为一项民事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土地上设立的其他权利的源泉 ,是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性质是解决农村土地利用中存在的权益冲突等问题的关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首先是一项民事权利 ,是受私法规范调整和保护的民事权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共有关系 ,是体现农民集体共同利益的民事权利。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完整的所有权 ,它是受到国家利益限制较多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5.
邓佑文 《东岳论丛》2012,33(4):172-179
实证上,相对人行政参与权既在我国制度形态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有所体现,也存在于实践形态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并已产生一定效用,这说明行政参与权已是行政法律关系新的权利要素.应然上,相对人行政参与权的享有,一方面会与相对人其他权利重组,构成新的权利结构,形成对行政侵权的制约和对行政授益的合作,从而保护和实现相对人实体权利;另一方面,也会引起行政权的变化,形成新的行政权结构与运行模式,且会增设行政主体的义务,从而促进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正当性和效率.因此,行政参与权改变了传统行政法律关系,形成参与式行政法律关系新的权利义务模式,是对传统行政法律关系的变革.  相似文献   

6.
<正> 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它既是经济权利的享受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在经济法基本理论建设上,经济法主体问题跟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特点和体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一样,是急待研究和探讨的理论问题,也是法学界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在纷纭复杂,盘根错节的经济法律关系中,用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公民个人或  相似文献   

7.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基本思考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法律需要不断地将社会生活中发现的新问题纳入到自己的视野中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规则机制和权利救济途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的思考必须要建立在我国已有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背景下进行分析与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借助或不借助物质媒介所表现的世代传承的特定民族的文化信息利益。其法律性质具有特定民族性、活遗产性、以口传身授方式体现的传承性和利益性。任何团体、个人乃至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均负有正当利用、不断维护、坚持延承的义务。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则主要表现在对它的使用上和获得相应利益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主要类型包括社会民众型、团体型和个人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救济机制的建构应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原则、、法律救济方式与途径上有所建树。在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机制时,我们还应当注意协调如下几个关系:1.同已有法律的协调;2.同社会惯例的协调;3.同我国承诺的国际保护义务的协调。  相似文献   

8.
浅谈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近年来,在道德义务的研究上,应该说是取得了不少成就的。但是,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有明确解决,这就是与道德义务相联系的道德权利的问题。在目前的一些伦理学教科书和一些同志撰写的文章中,流行这样一种观点:似乎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是绝缘的,一谈道德权利就否定了道德义务。这种忌讳谈道德权利的观点,我认为是欠妥的。理由有三点。第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基本观点。它对道德科学也是适用的。邓小平同志说:“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归根到底,就是……多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邓小平  相似文献   

9.
论权利与义务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权利与义务是基于利益分配关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范畴,是社会主体在特定社会条件下,按照“公正”的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应当采取某种行为或不发生行为的社会意识和社会制度。文章分析了权利与义务的社会历史性,权利与义务的公正原则,以及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  相似文献   

10.
德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国家立法对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价值,社会保障立法充分彰显人文关怀,农业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制定和调整注重农业职业特点,制度制定合理分配政府、社会和农民个人的权利(力)义务.对于我国而言,应当吸收借鉴其经验,强化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和危机意识;合理进行制度建设,体现公平公正与人文关怀;合理确定政府、社会及个人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权利(力)义务体系.  相似文献   

11.
论监护的性质及若干相关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民法学界,对监护性质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分岐.在传统的民法理论中,监护被公认为一项民事权利.属于身份权.而有的学者认为,监护是不是权利,应当以监护人在监护活动中能否获得利益来判断;监护制度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使监护人从中取得什么利益,监护不可能是权利.另有学者认为,以利益区分权利义务是不科学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统一体,监护人在监护活动中的监护行为既是权利亦是义务.有人进一步说明,监护也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有其特殊性,即法律赋予监护人享有监督保护被监护人的特定权利.本文认为,把监护单纯看作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是不全面的,是难以解释以义务为本位的监护关系中监护人何以具有所谓的“监护权”,难以解释监护人疏于监护的责任以及监护人为何要受到一定的监督和限制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股票期权制度是法律制度,股票期权法律关系是股票期权制度的基石。公司推行股票期权,将在股票期权主体之间形成特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与义务关系经过股票期权法律制度的调整,就形成了股票期权法律关系。其包含股票期权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由于股票期权固有的法律特点与法律特质,股票期权法律关系亦呈现其特有的属性。  相似文献   

13.
一、社会主义股份制的基本设计1、股份制的一般规定。①股份公司是实行股份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和公司资本担保原则的企业法人。(1)股份公司是企业法人。法人是指一个团体并在财产上集合形成一个具有独立意志和独立利益的、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即通过团体的活动获得经济利益,使得团体成员得到相应的利益。(2)股份平等原则。股份平等原则是指每个股份的量是均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大小也是均等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多少与拥有股份的数量成正比。(3)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指  相似文献   

14.
犯罪在实质上是对法益的侵害,在规范层面上是对法律关系的破坏。行为对法律关系的破坏主要体现为行为对权利或权力的侵犯。其中,针对个人利益的犯罪在规范上表现为行为对权利的侵害;针对国家利益的犯罪在规范上表现为行为对权力的侵害;针对社会利益的犯罪,基本上具有侵害国家权力的规范属性,不过,当行为形式上针对个人但根本上侵害社会利益的时候,也不能完全无视权利侵害的一面。  相似文献   

15.
胡慧 《中文信息》2013,(9):98-98
学生是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施行教育的对象,是教育活动的参与者,他们和教师一样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教育权利的享有者和教育义务的承担者。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学生是主体之一,而权利与义务又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6.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使用即同意”是构筑网络服务法律关系的基础方式,有其合理合法之处,但也可能因此损害用户的利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服务法律关系中享有充分的权利,包括规则制定权、规则执行权、纠纷裁判权、取得特别许可权、法律适用选择权、责任限制或免除权等,同时承当相应的义务,包括注意或审查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知识产权保护义务、隐私权保护义务或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审慎作为义务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所享受的权利群与义务群应该实现总的动态的平衡。法律应当对ISP的权利义务进行适当规制。  相似文献   

17.
<正> 企业的行为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它一般表现为企业行使一定的权利及承担一定的义务。企业的行为能力通常是通过由法律、章程或条例规定的能代表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负责人或  相似文献   

18.
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权利的目标,是服务于权利人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因而,权利就是服务于民事主体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自由不能没有限制,权利也当如此。在民法上,限制民事主体自由的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是指国家在整体上具有的政治、经济和安全利益。在法治社会中,对国家利益进行最终具体的认定需要借助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由它们遵循法律认可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去作出决断。  相似文献   

19.
《京都议定书》既是一个"环境规则"公约,也是一个"经济权利"公约。它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价值追求、环境义务、经济权利、国家主权、利益分配等问题置于一种灵巧的制度安排之下,其视野远远超越了环境法律而触及到诸如产权关系、交易成本、效率最大化、市场均衡等经济学原理和内容,实现了法律规则与经济规律的对接,是法律与经济学优生优育的结果。  相似文献   

20.
以往的环境权理论都是从某个侧面或单个环境要素出发来阐释环境权利,试图用一元化的方法或基于某个环境要素的概念而周延地阐释环境权利的本质。事实上,构成良好环境权的要素是多元的,包括主体要素、行为要素、标的要素和制度环境要素,这四大要素体现了良好环境权的基本含义、性质、功能和价值。良好环境权不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环境请求权等公民参与管理国家环境事务的权利以及表达和实现政治利益诉求的权利,也不包括可以进入市场的环境资源使用权。良好环境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必须以履行环境义务的方式来实现环境权,其履行环境义务的广度和强度与其实现良好环境权、获得环境利益的行为的自由程度成正比。我国立法应当以环境义务为核心来设计良好环境权,进而形成以义务为本位的环境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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