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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日益增多的网络攻击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设施(1)犯罪严重威胁社会管理秩序、公私财产权益、公共安全等。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的网络攻击电油设施犯罪行为设置了多个相应的普通罪名,但是没有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网络攻击电油设施犯罪行为设置相应的罪名。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网络攻击电油设施犯罪,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方面的罪名惩处会导致罪刑失衡,而以破坏电油设备罪惩处则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要有效预防和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的网络攻击电油设施犯罪行为,就需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简明罪状用语,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2.
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猖狂地危害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运行,特别是官倒案件的危害更大。因此,严惩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那么,什么是经济犯罪?所谓经济犯罪,就是在经济领域中,违反各项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危害国民经济的发展,侵犯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致使社会主义经济遭受严重损失,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刑法》及全国人大常委  相似文献   

3.
计算机病毒犯罪以计算机病毒为攻击工具,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危害面广、隐蔽性强、破坏力大、随意性强的特点。我国刑法将本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存在明显错位,应将本罪独立成罪并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未成年人和单位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对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应定罪处罚;在刑罚上,应考虑增设财产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   

4.
刑罚轻缓化的效益价值是通过分析国家动用刑罚所付出的成本来评价刑罚轻缓化的实施条件与预期效果。刑罚的效益价值是社会经济与刑事法律发展的共同诉求,是保障刑罚及时性的要求和科学评估立法的需求。刑罚轻缓化的效益价值在于节约国家刑事司法资源,节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资源。既定法律秩序、法律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成本与研究开发的弹性以及法律供给的机会成本等因素决定了刑罚轻缓化在我国当前的实现具有先在的推动力和现实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大量出现的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仅仅依靠行政和经济制度对其进行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只有通过在刑法中设立“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罪”来打击这些非法牟利者,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为非法牟利而不惜危害公共安全和经济秩序的恶劣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该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和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将有毒有害食品作为原材料投入生产,为用于销售或用于经营性服务而非法持有有毒有害食品。  相似文献   

6.
在刑法中增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恐怖活动组织罪,既是我国反恐现状的需要,也是严密和平衡我国刑事立法的需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两种行为:一是对恐怖活动组织的包庇行为;二是对恐怖活动组织的纵容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由于包庇、纵容恐怖活动组织罪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社会危害性几乎是相同的,从刑罚的均衡性角度出发,可以给两罪规定相同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7.
国际秩序是2015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奥巴马政府试图通过强化国际经济秩序与国际政治秩序来提升美国的全球领导力。在奥巴马政府看来,国际秩序是继安全、经济繁荣、价值观之后美国的第四大国家利益。奥巴马政府倡导的国际秩序观就其实质而言是美国试图通过掌控构建国际秩序的话语权从而最终实现对世界的领导权,从而更好地维护美国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8.
继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作出规定以来,1997年《刑法》明确地设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利用刑罚保护商业秘密。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我们应当弱化刑法干预度,严格入罪标准,缩小犯罪圈。侵犯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经济失范行为,侵犯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理应受到制裁;但这当中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时,才进入刑法的调整领域。  相似文献   

9.
社会治理刑罚化的问题与症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治理刑罚化是指刑罚权在社会治理进程中日益扩张与加重趋势,其问题症结在于错用社会控制论。具体表现为,社会治理理念的症结:强化刑罚工具主义,削弱刑罚人本主义;社会治理方式的症结:注重外在刑罚制裁,轻视内心道德约束;社会治理主体的症结:国家刑罚控制过多,社会公众参与不足。由此导致刑法价值理念存有偏差、刑法正性机能弱化、犯罪预防效果不彰。无疑,社会治理刑罚化不利于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进程,必须予以深刻反省与长久审思。  相似文献   

10.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秩序,人类的文明进程也就是对秩序的追求过程。从伦理价值目标的主体需要性、至善性和刑罚的惩罚本质属性看,刑罚的伦理价值目标为体现个体自由和社会正义的社会秩序。这样的秩序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自由选择的结果,是人类发展的需要。国家在实施制刑权、量刑权、行刑权时应该以这一目标为宗旨,不断实现公民自由,充分体现社会正义,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1.
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新的历史时期,所谓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滥用或利用经济活动方式或者经济权限,违反经济管理活动的有关法规,危害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活动和破坏经济生活秩序的行为。当前,这类犯罪一般包括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以及贿赂罪、贩毒罪、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还包括  相似文献   

12.
重大旅游商业贿赂行为从文理的解释考察符合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性的基本特征,从伦理的解释考究也符合法益侵犯性和非难可能性的犯罪特性,应当按照犯罪予以制裁而不再按行政处罚来惩戒,更符合旅游法治化精神;同时重大旅游商业贿赂行为符合刑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特征,将其予以犯罪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是遏制零负团费问题的必要手段,是实现旅游刑法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旅游法治化的必然要求;重大旅游商业贿赂行为入罪应当关注对向犯、共犯问题和考虑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应用。  相似文献   

13.
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犯罪无疑是对社会和谐关系的严重破坏,作为犯罪制裁手段的刑罚是维护社会和谐关系不得不动用的最后一种手段。中国的刑罚结构以死刑、自由刑为中心,属于重刑结构。要改变中国的这种刑罚结构,首先应改变刑罚理念。  相似文献   

14.
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设置刑事制裁制度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非法垄断行为直接侵害自由、公平的有效竞争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的自由根基,进而损害国家利益、整体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应刑罚性”。因此,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设置刑事责任制度。我国应当学习借鉴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方面的经验,运用本身违法原则或“先行政后司法”原则来分清垄断行为的罪与非罪界限,对行政垄断、卡特尔、纵向价格限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实施刑事惩戒,充分发挥刑罚在竞争法律责任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15.
 刑事制裁扩张问题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功能的发挥,是当前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问题。近年的刑法修正案,更多地体现在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行为调整和介入,刑法前置化趋势显现。而在社会治理手段功能中,是固守刑法的事后法、保障法的功能和边界,还是追捧刑法前置对社会治理的提前介入的刑事制裁扩张,将引发后置法可能挤占前置法的功能空间而兼具管理法、治理法之嫌的趋势,必将引发对社会治理手段配置的理性思考。常态性的社会治理主体和手段的多元化,因社会的急功近利和缺乏耐心而受到旁置。在这一现实可能性前,更应重视理性配置社会治理手段和功能,从法律和事实层面摆正公共政策、社会管理及刑事政策、制裁手段的地位和层次,建构社会治理的长治目标。犯罪治理中犯罪预防的二元结构战略和策略体系,则应在社会治理中得到重视和应用。  相似文献   

16.
浅析侵犯债权行为的犯罪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侵害债权的现象严重而普遍,债务失信行为的蔓延,在造成道德风险的同时,也导致了经济秩序的混乱,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而我国现时的债权保护和信用监督制度尚不完善,虽然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等对部分债务信用行为的债权保护提供了保证,但未能涵盖全部且强制力不够,用弱性的道德更无法对债务信用加以约束。从世界范围来看,对债权予以刑法保护已成为现代刑法的一种发展趋势。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特别是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相关立法,在我国大陆刑法中规定侵犯债权的犯罪已成为可能和必要。笔者即主张在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增加逃避债务罪,将严重侵犯债权的违法行为犯罪化,用刑罚加以制裁,以达到惩罚和预防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我国诉讼时效的功能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原因在于长期时效缺失,"短期时效"的功能成了诉讼时效整体制度的功能;它旨在尽快了结民事关系、稳定经济秩序,却背离了诉讼时效通过对权利保护和事实状态维护的调整实现社会经济秩序和谐的功能本质。我国诉讼时效的功能应定位为:既保护权利又维护事实秩序,通过对权利保护和事实状态维护的调整来实现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与安定。诉讼时效功能的科学定位为诉讼时效的期间等具体制度的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了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18.
历经多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始终坚持为高空抛物行为设置独立罪名入刑,然而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到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的性质转变并不能改变高空抛物本身不具有独立入罪的法理依据与现实必要性这一事实.将高空抛物独立入罪造成了刑法罪名体系的分散与不协调,也暴露了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情绪化立法与现象立法趋向,容易造成国家刑罚权的扩张.对于高空抛物的刑法规制,应根据高空抛物的行为类型,分别依照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类犯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9.
保护人身权的法律制度,是一项涉及许多法律部门的法律制度。人身权关系不仅由民法调整,而且也由刑法、行政法等部门调整。如我国《刑法》第四章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和刑罚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害人身权利行为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规定等等。刑法、行政法对人身权保护多半是具体的(如诬陷、侮辱、诽谤罪等),而且是通过惩罚制裁来实现的。而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则是广泛的、总括性的保护,而且更多是采用补偿方式,并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即基于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来确认和保护。  相似文献   

20.
论证券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证券犯罪对维护我国证券市场秩序 ,预防和惩治证券犯罪 ,丰富法学理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证券犯罪是指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 ,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破坏证券市场秩序 ,危害严重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犯罪学角度看 ,证券犯罪是典型的法定犯罪。此外 ,白领犯罪、共同犯罪、贪利犯罪等也是其显著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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