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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法院系统分为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两大块是法国法院的基本特点。法国行政法院隶属于行政机关,就现行法律和行政法令向行政机关作出解释,提供建议和拟订草案,审理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控告案件,只审理公法与行政案件,不干涉普通法院的事务。德国法院的基本特点是无论是普通法院还是宪法法院、行政法院都属于司法系统,独立于司法之外的法院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和有着“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法国是显然不同的。同时,德国法院也具有既不同于法国、也不同于美国的特殊的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系统。  相似文献   

2.
根据性质的不同,国外行政法院制度可分为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尽管二者具有某些共同点,但在承担的职能、体现的独立性及其与行政法学的渊源上存在明显差异.结合基本国情,我国应建立德国式的隶属于司法系统且独立于普通法院的行政法院制度.在制度的具体设计上,应着重解决好组织体系、经费安排和行政法官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现代行政诉讼制度起源于法国,在世界范围内,人们往往以法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作为行政诉讼的典型。法国行政诉讼的特点是案件不受普通法院管辖,而是在普通法院的审判之外,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我国现行行政审判体制所暴露出的各种弊端,表明它已难以实现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立法的承诺与司法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已使行政诉讼步履维艰。借鉴法国行政法院制度的经验,构建我国的行政法院,不失为走出行政诉讼困境的一个明智选择。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行政法院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法院制度起源于法国,随后在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等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推广,为推进这些国家的行政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我国现行行政审判体制存在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以及依法治国的需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院制度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在该制度的构建中必须遵循司法独立、司法统一、审判专业化的原则,解决好基本模式、具体制度设计、相关制度的配套等关键问题,并且要妥善处理好行政法院与执政党、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行政法院制度起源于法国,随后在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等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推广,为推进这些国家的行政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我国现行行政审判体制存在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以及依法治国的需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院制度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在该制度的构建中必须遵循司法独立、司法统一、审判专业化的原则,解决好基本模式、具体制度设计、相关制度的配套等关键问题,并且要妥善处理好行政法院与执政党、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现阶段司法违法行为受害人在获得国家赔偿时存在着申请难、决定难、执行难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现行司法赔偿程序正当性的缺失则构成了不容置疑的制度性障碍.现行<国家赔偿法>对司法赔偿程序的设计是一种非诉讼决定程序,就其属性而言应为行政程序.为此,以二元交叉型审理制度为核心来建立司法赔偿诉讼程序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具体表征为由行政法院审理普通法院违法司法行为导致的司法赔偿案件;而由普通法院审理行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的违法司法行为导致的司法赔偿案件.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诉讼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其主要根源在于我国司法权与行政权配置不合理。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合理配置司法权与行政权。创建独立的行政法院是最佳选择,同时亦具有可行性。行政法院具体制度的构建既不能照搬法国模式,也不能照搬德国模式,我们应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法院制度。  相似文献   

8.
法院的行政事务管理是任何国家的法院系统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审判工作与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是有着不同的规律性要求的,为保障法院的有效运行,各法治国家在不同司法体制和历史文化背景下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司法行政体制,主要有两类模式:一是完全独立于法院,由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进行管理;二是由法院主导下的相对独立机构对司法行政事务进行管理.而目前我国法院系统的行政事务管理则没有认识到其与审判工作的不同要求,需要作相应的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9.
法国大革命后的社会历史现实催生了行政法院。法国行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形成并发展出行政法两大原则:行政法治原则与行政均衡原则,从而推动了法国行政法运行和法治的不断进步。法国行政法原则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所显示的法律发展模式对于解决我国在行政法原则问题上的认识混乱及实践需求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法律是实现正义的重要手段,法院的法官则代表着正义。随着行政机关被赋予了行政裁决的准司法权力,主持行政裁决的行政官员们也日趋受到关注,因为他们职责的履行同样也决定着正义是否能被真正实现。美国行政法官在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虽然他们没有普通法院的法官地位显赫,但由于其在实现正义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行政法官越来越倍受人们的尊重。  相似文献   

11.
通过司法体制主体工程之省级统管改革,法院司法资源的外部配置由同级政权上收至省级,这为我国法院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改革奠定了重要的主体框架基础,即中央和省级共治的管理体制。但是,目前司法资源在具体配置方面仅实现了“集”, “约”还存在明显不足。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有必要进一步促进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的集约化改革,实现现代法院组织去地方化与去行政化改革目标。在具体路径上,现代法院管理理念应该促进法院内设机构的全面革新,推动法院与人大等部门外部新型关系的构建,完善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管理制度:法院“职业经理人”制度、法院经费透明管理制度、建立法院行政事务标准化指南、法院信息化建设等。  相似文献   

12.
2015年《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院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制度。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相继设立,为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发展搭建起实践平台。但从试点法院改革实践看,在管辖依据、案件标准、类型、数量以及概念界定等方面存在诸多困境,需要系统地予以完善。结合我国司法改革实际,借鉴域外立法和司法经验,本文建议加快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体系、管辖审级、管辖标准以及人财物制度等,从立法层面完善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将原来分散由不同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交由若干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辖和审理,以解决目前司法环境不佳、案件数量不足、法官队伍不稳定等困扰行政审判工作的现实问题。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的试行实践表明,该制度具有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培育行政审判队伍、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的积极意义。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既是一种改革探索方法,也是一种新的司法管辖模式,应该通过立法将其确立为新的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14.
法国类属司法部和最高法官委员会的混合型法院管理模式。司法部对法院行政事务的集权管理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以保障司法权中央化;最高法官委员会对法官任命、晋升和纪律监督的管理有利于法官个体独立。法院审判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双重组织属性和二元异质性的法院内部管理结构有利于司法权力高效、公正行使。我国司法改革应深化最高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决策权以构建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的法院管理体制,建立法官自我施加的标准和同业集体监督控制的法官委员会制度,再造区分法院审判和管理双重职能和异质性的我国法院组织内部权力配置结构。  相似文献   

15.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在某些地方多年来一直没有一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会因信息沟通不畅而导致矛盾激化,会因阻碍行政诉讼协调和解而加剧双方对立,也难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不利于行政判决执行,而这些因素皆有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为了能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通过界定行政首长的人员范围,明确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委托法律顾问制度等方式,从而完善我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然而,在审判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协调工作,确实解决了大量的行政争议,有效地缓解了官民矛盾;另一方面,我国行政案件撤诉率常年居高不下。这些都促使我们反思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是否科学.是否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我国,不论从传统文化还是现行法律体制环境上都可以找到适于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土壤。  相似文献   

17.
WTO的绝大部分规则是以政府的行为为内容并以政府的管理活动为对象。WTO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指法院通过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发挥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作用。WTO的司法审查制度要求我国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目前各成员方国内法院仍将以国内法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相似文献   

18.
技术调查官的任职与管理制度决定了技术调查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是查明技术事实的核心。如何选任及管理是有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国家关注的内容。如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对技术调查官都规定了严格的任职条件,并主要采用任期制的方式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我国各个知识产权法院规定了技术调查官的管理办法,但任职条件不同,管理制度缺失。为了促进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发展,应统一从必要条件和禁止条件规定任职条件,分别管理不同类别的技术调查官,如以专业技术公务员序列管理、考核专职人员。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诉讼法在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同时,还规定了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允许原告撤诉,为法院进行协调活动留下一定的空间.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制度,已经提上了行政诉讼改革的议事日程.我国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都表明了建立行政诉讼有限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域外的理论与制度也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之处.我们需要从行政审判的现实出发,了解行政案件协调的现状,借鉴域外的理论与具体制度,建构我国行政案件的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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