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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和谐社会的刑事法治模式——恢复性司法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冲突的持续过程。报应性司法在保护被害人、改造犯罪人以及有效解决刑事冲突等方面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存在着差距。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与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有诸多契合之处。构建中国恢复性司法的运作模式时,可以在被害人犯罪人调解计划的基础上,扩大参与者的范围,保证恢复价值的真正实现和冲突的真正解决。  相似文献   

2.
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受重视,其原因是刑事诉讼活动具有国家属性,解决的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国的刑事和解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没有有效反映出恢复性司法的设计初衷。为保护被害人权利,应加强被害人在刑事和解中的参与权,这需要刑事和解制度回到恢复性司法的轨道上。但是,不能过度强调被害人意愿,刑事和解的进行应坚持国家主导。对此,应实行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有限回归,以刑事实体处分权作为被害人参与刑事和解的合理界限,以法益作为确定被害人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标准,进而设定刑事和解合理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制度是恢复性司法理念下案件解决方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如何保护被害人的权利是刑事和解制度得以实施的关键所在.在刑事和解中保护被害人的权利,不仅具有效率价值和安全价值,而且还会使被害人尽快获得物质补偿和精神补偿.在刑事和解中,通过个案正义及多元化方式实现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并以此来平衡与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赔钱减刑"契合恢复性司法理念,有助于保护被害人权益,但"赔钱减刑"的适用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基础和规范依据,要树立以人为本的量刑理念,确定"赔钱减刑"的适用对象,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建立犯罪人人格调查制度,赋予被害人量刑参与权.  相似文献   

5.
马嫦云 《理论界》2007,(10):96-97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在二战以后广泛被新西兰和欧美等发达国家采纳的。而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人经济能力有限而无法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的实现。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不仅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司法文明和司法和谐的体现和要求。  相似文献   

6.
韦伟强 《社会科学家》2007,12(6):163-166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减少犯罪,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及社会关系的和谐。如何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更加有效地促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减少犯罪,是司法工作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恢复性司法对此进行了新的尝试。本文从恢复性司法之特征出发,阐明刑事司法观念的变迁和恢复性司法在轻罪尤其是青少年轻罪的惩罚性教育中的优势作用及不足,提出恢复性司法试行、推广的条件、方式和措施,力求用恢复性司法的刑事政策来解决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死刑案件刑事和解作为能动司法的现实表现,既考虑到对被害人的扶助又考虑到犯罪人的复归,更加关注具体案件当事人的意愿,尊重纠纷双方的合意。当前,虽然死刑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可以破解许多难题,而能否化解和消除这些质疑,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死刑和解中国家公权力行使与公民个人权利维护之间的动态平衡,在实现国家司法权能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平等对话沟通,达成协商、宽恕、和解的效果。为此,我们必须对传统的刑事司法基本理念进行反思,在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的能动与克制之间努力探寻动态平衡的基点,从而实现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8.
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刑事公诉案件之调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报应型刑事司法对被害人利益的漠视导致了被害人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不信任,加剧了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冲突。刑事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被害人利益需求的独立性和损害恢复的可能性、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确认以及犯罪概念和刑罚观念的革新。确立刑事调解制度能够使刑事司法更加人性化,有助于被害人利益的恢复和犯罪人的改造,促进社会和谐。对确立刑事调解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规定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加大加害方的预期本成,使其不敢贸然行事。  相似文献   

9.
修复性司法的理念及制度背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贵森 《理论界》2007,14(8):94-97
修复性司法已经成为当前刑事领域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研究的方向之一,对于我国和谐社会构建及司法改革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其兴起具有犯罪原因论演变、刑罚观转变、刑法谦抑原则需求、调解制度兴起、社区矫正理论勃发、重整羞耻理论和被害人权利运动等理念转变及制度变迁的基础。  相似文献   

10.
犯罪首先是侵犯被害人权益的行为,被害人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因为被害人的加入,刑事法律关系由传统的二元结构(犯罪人和国家)变成了三元结构(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关注被害人的需要.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遭受精神损害,享有精神损害赔偿权,这不仅有利于被害人精神恢复、心理平衡,也体现了对犯罪人的惩罚.为了规范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应当就主体、适用范围和数额的确定等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黄延峰 《学术探索》2014,(10):41-44
由于未成年犯特殊的神经质与精神质特点,我们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保护的原则.而恢复性司法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存在共同的契合点,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因此,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引入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将能更好地实现其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人本主义的对话型和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瑞君 《齐鲁学刊》2008,12(3):101-104
缘起于上世纪70年代的西方刑事和解实践,以恢复性正义为理论基础,对话、商谈而非纠纷解决模式是刑事和解区别于传统和解制度的重要程序特征;实体上,强调以责任、恢复与回归作为其基本内容,关注对被害人心理损害的修复。近年来我国一些司法机关对恢复性司法进行的探索严格说来还称不上是真正的恢复性正义实践,因此,准确领会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程序特征和实体内容,对我国当下急速推进的刑事和解实践进行冷思考,对避免将刑事和解庸俗化,甚至变为一种功利的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追溯西方法政思想史,司法正义、法律正义、社会正义三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勾联。权力分立与制衡的观念构成司法正义的前提,古典的自然正义思想赋予了司法的正义属性,正当程序从程序正义上保障了司法正义的现实性。司法正义理念的有效整合需要反思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二元对立,发挥报复性正义与恢复性正义的互补机制,实现立法正义、执法正义与司法正义的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14.
property right在经济学中被翻译成“产权”,而在法学中被翻译成“财产权”。从表面看,两者的含义大同小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两者的价值取向截然不同。由此体现了传统经济学与传统法学的局限性,凸显出效率与正义之间的紧张与冲突。1973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波斯纳教授《法律的经济分析》出版,使这种局面有了根本改观。但在此后很长时期内,这种改观只是由法学家单方面作出的努力。2000年以来,由萨缪·鲍尔斯、赫伯特·金迪斯和恩斯特·费尔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终于对此作出了回应,试图在主流经济学框架内为正义之维寻求合理的地位。在他们最近发表的一系列文献中,正义不仅内生于效率,而且是效率得以维持的重要条件之一。  相似文献   

15.
西方传统政治哲学以二元对立的理论方式探讨政治理想与现实生活,这造成了追求正义的政治理想只是在思想世界中构建,而不能在现实世界中实现的理论困境。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立足于"实践"之上,破解了西方传统政治哲学的这一理论难题,它提出通过改变社会现实来实现政治理想。政治理想的价值诉求是"正义","正义"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马克思的正义论立足于唯物史观的方法论,论证了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根本差别,提出实质正义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建立自由人共同体才能实现。从社会体制本身寻求实质正义的可行性道路,体现了马克思政治哲学对以往政治哲学的超越。  相似文献   

16.
张艳芬 《河北学刊》2003,23(2):63-66
本文试图从马克思的视域中来讨论正义问题以及它在当今的意义。首先,本文从西方哲学史的角度,简要地追溯了正义概念的历史性发展。接着,通过对美国当代学者吉尔德的《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一书的解读,强调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尤其是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异化与剥削的批判、对未来共同体的规划中,蕴涵着一种崭新的、肯定性的正义观。由此,正义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在当今的生活现实之中变得日益突出。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的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基于其特殊的价值,我国检察机关开始进行试点与探索,而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的应用并没有推开.自诉案件和刑附民案件程序的启动本身就决定于被害人,这类案件的和解并非普遍意义上的刑事和解.就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应用的价值、程序设置的主要问题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程序设置的完善提出建议,以适用于审判实践.认为审判阶段进行刑事和解不仅提升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刑事审判的功能发生变化,与过去靠"打"来稳定社会治安的作用完全不一样,能使司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从有害正义到无害正义的进步,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中国立法和公共决策过程中民众参与听证会、法律草案评论等情形使得民众参与日益具有促进立法和公共决策的民主化功能。作为民主的产物,陪审团审判具有非职业性、社区代表性、公正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它具有4方面的价值功能:有利于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实现实体公正;作为一道屏障,介于被告人与国家权力之间,保护被告人权益免受侵害;提高公民素质、塑造国民性格、培养法治观念;提升审判公信力。陪审团审判制度为民众分享政府职能提供了有价值的机会,给刑事司法注入了大众价值观,增加了实现正义和防止政府滥用职权的可能性,强化了刑事司法裁判的权威性,是政府运作中民众参与的象征。  相似文献   

19.
卡尔·波普与卡尔·马克思在历史观上有分歧,但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却是两者的共同之处。他们都强调自由的价值性,并将自由与道德、自由与正义、自由与理想社会境界紧密相连,他们试图在个人与共同体、权利与善的张力中寻求和谐。当然,由于两者的政治立场、方法论与历史观的不同,他们的自由观因而呈现不同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20.
社会正义何以可能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社会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那么,社会正义实现的现实条件又是什么呢?中西方有不同的社会传统。中国人特殊主义的正义观、漠视规则和重视人情的习惯,制约了社会正义共识的达成和“法治”秩序的构建,唯有从培育公民意识、强化程序正义观念、促进公民社会成长和增进社会资本入手,社会正义在中国的实现才有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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