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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劳分配中的“劳”,人们一般都认为是指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因而按劳分配就被说成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这样,不仅劳动的数量,而且劳动的质量也是按劳分配的依据了。按劳分配中的“劳”究竟是指什么?依我看,它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在数量上能够相互比较,从而使劳动者付出的不同劳动具有可比性,这就能看出究竟谁的劳动贡献大。二是可以计算出数量的多少,即劳动者实际支付的劳动量。显然,劳动质量并不具备上述特点。把“劳”理解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从表面上看似乎很全面,其实,并不那么妥当。 “质量”概念的含义,在不同的场合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从哲学、政治经济学及人们的一般用法看,质量一词,其内容确有相似的地方,但在各个不同的地方,意思毕竟不完全相同,有时差别还是比较大的。“质量”作为哲学上的名词,是质和量的统一。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一种内部规定性,是由内部的特殊矛盾规定的。事物的多样性,  相似文献   

2.
一个时期以来,有些讨论经济改革和分析新的经济现象的文章中,流行着一种观点: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实际上是无法实行的.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分配,只通过商品等价交换就可以实现了.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也通行商品等价交换的“等量劳动相交换”,按劳分配的“等量劳动相交换”是行不通也不必要的.理由是什么呢?有的文章中说:“按劳分配中的‘劳’是指什么,指活劳动吗?活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按劳分配问题讨论中,又有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与按劳分配是否一致的争论。关柏春同志在他发表于《学术月刊》1989年第二期上的《按劳分配原则实现形式的探讨——兼与何伟同志商榷》一文中认为,“在现实社会主义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劳”,不能是劳动力价值,而应该是“个人需要劳动价值”。社会主义工资应由“个人需要劳动价值”决定。什么是“个人需要劳动价值”呢?“个人需要劳动价值=个人劳动×(1-扣除率)×折算系数”。其中的“1”代表劳动者提  相似文献   

4.
孙大浩同志在《按劳分配中劳动者的工龄问题》一文中认为,对于按劳分配的“劳”,不论从哪个方面说,都应把工龄作为其中的一个因素。笔者对此有不同意见,愿求教于孙大浩同志。首先,孙文引用马克思的两段话并不能作为他如下观点的理论依据,即:按劳分配的“劳”,指的是劳动者劳动历史时间的总和。为证明自己的观点,孙文引用了马克思的两段话:“劳动时间也始终是财富的创造实体和生产财富所需要的费用的尺度。”  相似文献   

5.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必须借助于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形式可以多样,关键在于“劳”的正确计量。过去我国是按照马克思原先设想的产品经济建立了“计量型”按劳分配模式。然而如今,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来建立按劳分配新模式。 一、按劳分配的“劳”的存在形态及相应的分配形式。 现实生活中,“劳”是有不同形态的,因此具体分配式也有不同。主要有如下几种:  相似文献   

6.
孙大浩同志在他的文章中主张,工龄应作为按劳分配中“劳”的一个因素。我认为按劳分配不必考虑劳动者的工龄因素。为什么这样说呢? 第一,认为按劳分配要考虑劳动者工龄的根本依据和核心理由是:工龄是劳动者的劳动历史,工龄越长,劳动的积累就越多。现在很多财富就是由过去的劳动创造出来、积累起来的。因此,按劳分配应该考虑劳动者的工龄。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为两个部分:一部份作为“社会扣除”;一部份用于个人消费。马  相似文献   

7.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奖励制度与计件工资是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的。谈奖励制度和计件工资问题,首先要对“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各尽昕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这是由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努力发展生产,不断增加社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这就必须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各尽所能”这个“各”字,就是指有劳动能力的每个劳功者;“按劳分配”这个“劳”字,就是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这就是说,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凡是有劳动能力而又参加劳动的人,社会在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以后,按照他所付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  相似文献   

8.
应凉雨同志在《学术月刊》1980年第10期发表的《依据经济成果实行按劳分配的设想》一文中,根据我国现阶段在分配过程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倾向,提出依据经济成果实行按劳分配的主张。这种创造性的探索,是很有意义的。然而,他把经济成果作为按劳分配的唯一依据的观点,则需要进一步研究。 应凉雨同志提出上述观点的一个论据是:按劳分配的“劳”既是指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也是指劳动的成果,同时还包括全部经营管理的成果。因而要全面衡量劳动,非抓住经济成果不可。我认为,抓住经济成果,更好地促进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和执行,这对过去那种完全不顾经济成果的做法,无疑是前进了一步。为此,在实行按劳分配过程中适当地注意经济成果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然而,决不能由此得出“必须以经济成果作为按劳分配的唯一依据”的结论。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当中有一条:“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的“劳”这个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 首先,这个“劳”,是指“有用劳动”。我们知道,一切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社会需要的产品,必须是人们能够用来满足某种物质或精神需要的产品。否则,这种产品是无用的,为创造它们所化费的劳动也不会被社会所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如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如此。当然,在这个问题上,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是有重大区别的。例如,资本主义社会黄色唱片是公开销售的,而社会主义社会则不需要这种东西。本文不分析这个问  相似文献   

10.
本文首先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后认为 :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 ,但价值的形成是多因素共同决定的 ;其次论述了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形式的主体 ,但“按劳分配”中的“劳”应有更新更广的涵义 ;再次论述了劳动价值论与按要素分析的关系 ,分析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要素分配的理论根据 :即多种所有制并存 ;最后阐述了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一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是以一系列条件为前提的:(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2)生产资料的数量必须足以保证劳动者能够各尽所能;(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4)劳动者除个人消费资料外,无任何生产资料。马克思指出,“按劳分配”是指在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总产品作必要扣除后,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唯一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中,按劳分配所依据的劳动只包括劳动者自身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支出,而排除任何客观因素,如土地、资本、机器;作为分配尺度的劳动,不是劳…  相似文献   

12.
关于按劳分配中的劳动已讨论多年,许多同志发表了一些很好的意见,但多数限于劳动形态问题的争论,并且离开了现阶段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特点对劳动的作用,离开了商品交换对分配的影响。本文就在存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关于按劳分配中的“劳”,谈一些自己的意见。 按劳分配中作为分配尺度的劳动,究竟是只限于劳动者当前提供给社会的劳动,还是同时也包括他过去的劳动?这就涉及到在确定劳动报酬,评定职工工资的时候,要不要考虑学历、资历或工龄。 学习是一种劳动,是一种艰苦的劳动。通过学习,人们学到了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由无知到有知,由不懂科学技术到初步掌握了科学技术,由只会简单劳动到能做复杂劳动。从小学到中学、到大  相似文献   

13.
工资制度改革是整个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现在,工资制度的改革已经到了进一步统一指导思想、明确改革方向的时候了。关于国营企业、事业和机关等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赵紫阳同志在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他指出,要“逐步改革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使职工收入同社会经济效益、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的劳动贡献密切联系起来”(《政府工作报告》单行本第25页)。下面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我认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指的是改革工资制度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就是说,现行工资制度中的主要矛盾是劳酬不符,多劳不能多得,少劳未必少得;  相似文献   

14.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一项重要的原则。只有认真地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在这里,“劳”是按劳分配的核心。因此,对“劳”的理解是否正确,对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蒋学模同志在《学术月刊》1962年第四期发表的“关于劳动形态及其它”一文中,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劳动形态的分析,把劳动的形态概括为潜在形态、流动形态和凝结形态三种,并进一步从劳动的三种形态联系到按劳分配和工资形式等问题。这种创造性的探索,无疑是有意义的,值得我们重视和学习。但是,我对蒋学模同志文章中的某些论点,抱有不同的看法,愿意写出来向蒋学模同志和其他同志请教。首先一个问题,就是按劳分配是按照哪一种形态的劳动进行分配。蒋学模同志认为“从理论上讲,最理想的,是从劳动的流动形态来衡量。”只是由于,“流动形态中的劳动是转瞬即逝的,很难捕捉,也容  相似文献   

16.
商品经济·按劳分配·工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克思在提出按劳分配原则时曾经设想,社会主义社会已经不存在商品、货币。但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此,按劳分配理论必须在新经验的基础上向前发展。这一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学界的共同认识。另外,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也必须经过迂回曲折的途径得到社会的承认,才能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依据。这一点也已为经济学界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但是,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应当怎样发展,则存在种种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派。一派认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应该是“两级按劳分配”。先是国家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然后是企业对劳动者实行按劳分配。国家对企业的按劳分配以企业向社会提供的商品中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量为尺度。在这里,按劳分配的“劳”是价值。而另一派则坚持按劳分配规律的主要内容并不因存在商品经济而改变。他们既不同意国家与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是按劳分配关系,也不同意按劳分配的“劳”是价值。我认为两大派学术观点的分歧,首先来自方法论的不同。主张“两级按劳分配”的同志,一般只强调按劳分配规律在社会主义分配领域的决定作用,只用这一条规律来分析当前曲折复杂的分配过程。而不赞成“两级按劳分配”的同志,一般认为支配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并不只是按劳分配一条规  相似文献   

17.
读了严立贤同志《按产量分配是按劳分配的一种形式》(载《江汉论坛》1983年第9期)一文,颇受启发。但也感到有些提法似乎欠妥,特提出来,向严立贤同志请教。一个问题是:劳=产量吗?产量与劳动是有密切联系的。没有劳动,就谈不上劳动产品,更谈不上产量,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否就可引伸出劳=产量的结论呢?  相似文献   

18.
在当今世界上,苏联、中国、南斯拉夫、匈牙利、波兰等各社会主义国家纷纷进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不仅单一的社会主义模式被打破,而且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模式也被突破并获得新发展。随着多种所有制格局的出现和发展,传统的分配受到了致命冲击。面对“按经营效益分配”,“按资分配”、“级差收入”、“风险收入”等新分配形式的纷纷出现,理论界扬章宏论,莫衷一是。有学者认为,商品经济与按劳分配存在着内在矛盾,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不可能实行按劳分配:①有人却认为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更有利于按劳分配的贯彻执行;还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的按劳分配是不完全的按劳分配。本文就“按劳分配”及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消费品分配机制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企业职工收入同其劳动成果的关系,是调动企业劳动者积极性,使企业充满活力的关键。实践中,我们摸索到了一些经验,也遇到了在认识上和具体处理上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必要提出来加以研究。 一、正确处理劳动时间与劳动成果的关系。 在劳动时间与劳动成果的关系上,有的企业人员在强调“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时,只着眼于自己的“劳”,而这个“劳”指的又是自然劳动时间。在一些实行“计时工资”的企业,无定额考核的人员,往往拖延劳动时间,甚至一天的活分两天干,有定额考核的人员,则以为定额越松,加工时间越长,劳动所得越多。在具体做法上,有的企业把一部分奖金按出勤时间平均  相似文献   

20.
怎样看待脑力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脑力劳动到底创造不创造价值?怎样用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去衡量脑力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如何正确对待脑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者?这些都是当前迫切需要探索和讨论的问题。本文试作初步的论述,以就教于所有关心这一问题的同志。一、脑力劳动者劳酬不符的概况及历史原因说到对脑力劳动者的按劳分配问题,就不能回避目前存在着的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报酬“倒挂”现象。这种情况众所周知是历史造成的。对脑力劳动的作用认识不够,致使知识不能体现其经济价值,脑力劳动者的待遇不能反映他们对于社会所作的贡献,这种情况正在随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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