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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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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俄罗斯国家民族主义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法理学、社会学、法制环境等多方面分析论证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从制度上构建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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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理学、社会学、法制环境等多方面分析论证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从制度上构建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石冠彬 《学术月刊》2022,(4):121-130
精神损害赔偿不会有损自然人的人格尊严,相反能彰显民法的人文关怀精神,其基本功能在于对被侵权人予以补偿和抚慰。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从本质上决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也决定了间接被侵权人作为独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的适格性。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肯定违约行为也能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同时,将“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这一情形也明确纳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可谓在借鉴域外法的基础上凸显了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是前民法典时代相关民事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从部门法规范衔接角度来看,刑事案件被害人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立场既无充分的法理依据,也有悖于民法典作为基础性法律所确立的责任承担规则,应当通过法律解释学的方法予以彻底否定。  相似文献   

4.
对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刑法学与侵权法学发展的结果。对刑事犯罪受害人的保护,仅从公法的角度对犯罪人进行惩罚是远远不够的,应赋予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我国应建立对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刑事被害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使其享有到了更多的诉讼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却长期存在否定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权的不当情形。本文试图指出对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权的否认本身是一个伪命题,否定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权不利于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不利于抚平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其违背了法制统一的要求,在刑事诉讼法即将修改的大背景下,如何赋予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求偿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犯罪首先是侵犯被害人权益的行为,被害人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因为被害人的加入,刑事法律关系由传统的二元结构(犯罪人和国家)变成了三元结构(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关注被害人的需要.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遭受精神损害,享有精神损害赔偿权,这不仅有利于被害人精神恢复、心理平衡,也体现了对犯罪人的惩罚.为了规范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应当就主体、适用范围和数额的确定等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离婚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时效、责任主体及其精神损害赔偿额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8.
《侵权责任法》死亡损害赔偿制度面临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尚付阙如、统一死亡赔偿金难以适用、死亡赔偿请求权人及精神损害赔偿规则粗糙的问题,尤待解决.死亡赔偿金本质为消极可得利益赔偿,应采个别化与类型化相结合的可行计算方法;例外的统一死亡赔偿金,应缩限解释为适用于大规模侵权.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人应有顺位限制,并应赋予拟制近亲属权利;一般应平均分配死亡赔偿金,但可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者.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应加以限定,并应设置统一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  相似文献   

9.
在以公诉方式追究犯罪的现代刑事诉讼体系中 ,面对强大的国家公诉机关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成为人权保护的关注对象 ;但是人们却忽视了针对被害人的人权保护。我国《刑事诉讼法》排斥附带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就是漠视被害人人权保护的具体体现。本文分析了排斥刑事附带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弊端 ,并从人权保护的平衡角度 ,论述了刑事附带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理论根据及其可行性和诉讼范围的设置  相似文献   

10.
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其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从根本上解决了近年来困扰审判实践中关于刑事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是否受理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这一问题的定论。无疑,这对统一全国的审判思路,避免这类案件在立案、审判上出现不一致的现…  相似文献   

11.
周瑞贞 《理论界》2014,(6):65-68
课予惩罚性赔偿金主要考量加害人主观上的恶性与其加害行为的后果严重性,而属填补性损害赔偿制度之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主要考虑被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至于属非财产上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慰抚金,除应当考虑被害人因素,并对加害人的加害情状、加害事由、以及加害人资力等因素加以考量,与惩罚性赔偿金的考虑相似,但异于财产上损害赔偿之考量因素。精神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金具有判断同构性及相似的功能、目的。因此,有必要梳理精神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金之间的关系,以作为正确计算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我国著作权法在防止侵害请求权及侵权赔偿两个重要民事救济问题上存在诸多缺陷:防止侵害请求权制度存在适用范围过窄、救济主体单一、限期内必须起诉的规定不合理等问题;侵权赔偿制度存在赔偿范围不明确、计算标准不具体、缺乏精神损害赔偿规定等问题。要完善著作权法侵权民事救济制度,应扩大权利人行使防止侵害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和救济主体的范围,区分不同情形规定应否限期内起诉;还应明确规定侵权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3.
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最高指导原则着重于损害的填补,使被害人如同处于损害未发生的应有状态。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衍生之丧葬费(殡葬费)请求权,基于相当因果关系,认为加害行为依社会通念,皆能发生死亡之结果为已足。丧葬费可说是现代社会,关照死者的遗体处理及殓殡奠葬等仪节的必要花费。当生命权受侵害时,支出丧葬费之人乃立于间接受害人的地位,可以拥有丧葬费之请求权。死者自己生前已经支付丧葬费,原非该丧葬费之权利人,但其继承人基于继承关系,可立于支出丧葬费之人的地位。无偿协助丧葬开销的慈善机构或个人,皆不得请求丧葬费。至于商业性保险、社会安全制度及奠仪、慰问金与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并非出于同一原因,故侵权责任人均不得主张扣抵。  相似文献   

14.
徐静 《社会科学》2012,(3):105-112
被侵权人致死情形之下,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权利与死者近亲属的损害赔偿权利集于近亲属一身。无论是被侵权人的请求权还是近亲属自身固有的请求权,均应该涵盖财产性损害赔偿请求权和非财产性损害赔偿请求权两方。在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背景下,厘清死者近亲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有利于对相关条款的解读,以指导法律的适用。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论是财产性的损害还是非财产性的损害,均应该承认其可继承性,才能全面保护被侵权人和其近亲属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李美蓉 《兰州学刊》2008,(9):106-108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社会进步、文明发展的体现。为了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停止以刑代赔、仅仅给予公法保护的方法,尽快建立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文章将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理论基础、域外成功经验、法律依据以及现实基础四个方面来详细论述其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目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缺位,反对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固然有其理由,但并非合理。文中围绕反对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三项理由进行辨析与驳斥,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贯彻执行,并对刑事犯罪中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范围予以了明确界定,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害人的精神利益。  相似文献   

17.
关于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实为离因损害赔偿,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乃侵权行为法之权利。作为一种侵权民事责任,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当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主观过错四个要件。能够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离婚原因行为的立法规定应当采取列举性规定与概括性规定相结合的体例。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义务主体既包括过错配偶方,也应当包括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第三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一种实体权利,既适用于诉讼离婚,也应当适用于登记离婚。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有大量的暴力性犯罪以及侮辱、诽谤等侵犯他人名誉方面的犯罪给被害人及其亲属,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造成了较民事侵权行为更为严重的损害后果。然而现行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却彻底剥夺了遭受精神损失的刑事被害人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下,建立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十分必要,既是维护私权的需要,也有利于法律的协调一致。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相关条款,并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主体以及确定赔偿数额的原则等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6,(10):174-180
私法和公法上的请求权的分析路径和思维方法,对我们研究环境请求权和构建生态环境损害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环境请求权是环境权利人享有的为满足其环境利益或为维护其环境权利的圆满状态,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权利。环境权实质上蕴含着公众向政府提出的环境请求权和通过政府或直接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行使损害赔偿救济请求权。公众作为环境请求权主体,将环境资源管理权信托给政府,政府取得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的地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由环境请求权的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承载的利益决定,包括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致的公共性健康权益侵害和公众生态性权益受损的事实。  相似文献   

20.
职业病病人的人身损害通常具有缓发性、不可逆等特质。《职业病防治法》第58、59条分别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给付请求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待遇在本质上属于人身损害补偿,如要实现损害之全部填补,职业病病人可以选择从契约关系、侵权行为、保险契约、法律之特别规定等视角,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请求用人单位予以人身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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