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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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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明建 《兰州学刊》2011,(4):216-218
外国离婚后监护权行使原则主要有单方行使原则、双方行使原则、兼采双方行使和单方行使原则三种。很多国家在监护权的确定及其考虑因素、监护权的行使、监护权的变更等方面也突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问题,有些国家在离婚后监护问题上也提出和实施了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  相似文献   

2.
史卫民 《兰州学刊》2010,(8):113-114,190
我国应把子女利益最佳原则作为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根本原则。立法上应兼采单方行使与双方共同行使相结合的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模式。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内容进行细化,行使方式进行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3.
父母离婚后确定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在分析我国当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方判定现状的基础上,建议以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为主,辅以主要照顾者和子女意愿原则,并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情况及抚养助力等因素,采取赋分量化的表格方式,有助于法院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方的酌定.  相似文献   

4.
陈思琴 《兰州学刊》2011,(10):78-83
离婚后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父母迁移,主要是指对子女享有单独身体监护或共同身体监护的父母一方,拟带子女迁离原居住地,由于其迁移直接影响到父母另一方探望权或监护权的行使,由此产生相关问题的争论:拟迁移的父母一方是否要通知另一方,还是可以自行决定而仅负通知另一方的义务,还是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以及由上述问题的回答所产生的变更监护权或变更探望权行使的安排。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二节虽然对监护人的顺序、范围和职责做了原则规定,但涉及到具体案件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监护人与监护人之间的一些具体法律关系问题并不明确。如离婚案件中已离婚的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监护职责要不要明确?如何确定?享有监护资格与实际行使监护职责能否混同等?这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此,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这是由离婚家庭的特殊形式决定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在一般家庭,父母共同对子女承担抚养义务,行使监…  相似文献   

6.
在当代中国 ,未成年子女独立财产制只有在其父母离婚后才有适用价值 ,因此 ,立法应将未成年人的独立财产制和未成年子女的独立财产制分别规定。未成年人的独立财产制是监护制度的组成部分 ,未成年子女的独立财产制是亲权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蒋月  韩珺 《东南学术》2001,(2):19-24
本文对父母子女之间,特别是离婚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亲权制度及其规范内容作了探讨,主张用亲权和监护相结合解决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养,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   

8.
虚拟探望作为探望权行使的一种方式,在美国为异地而居的离婚父母和子女广泛使用,作为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非监护父、母与子女间现实探望的补充,在弥补现实探望被减少的缺憾、持续维持与增进子女与异地非监护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以及刺激非监护父、母支付抚养费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与意义。在离婚率日益攀升和人口流动性日渐增强的我国社会,基于虚拟探望在促进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子情感利益上所具有的价值及功能,基于其实现的简易性和便利性,宜透过司法解释以例示方式规定,将其作为探望权行使的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9.
李明建 《理论界》2011,(3):66-68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在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中得以确立。这一原则要求人们不仅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且是要优先考虑他们的最大利益。很多国家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及其考虑因素、标准、给付、追索及强制执行等方面都贯彻了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体现了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最佳保护。  相似文献   

10.
父母离婚,使不少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细化;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父母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强制执行的力度,国家应尽快建立、完善监护人监督制度,同时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都关心、爱护、帮助离婚家庭未成年子女的良好环境。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法典》中强调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开展家庭教育的基本规范。父母家庭教育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义务权”,强调以子女利益为中心的父母共同责任。父母家庭教育权是一种利他性的权利,其行使要坚持以子女权益为本位原则,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益,并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合理、正当地行使家庭教育权。当存在滥用教育权情形时,应当进行必要的司法干预。  相似文献   

12.
离婚亲子关系立法趋势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家族本位到子女本位、从家长权力到父母责任、从家长决定子女的命运到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的亲子关系立法改革席卷全球,并带动了离婚亲子关系的立法变革,成为本世纪离婚亲子关系立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尽管我国离婚亲子关系立法已经考虑到了子女利益,并以保护子女权益为己任,但这种保护仍是以家长和社会利益为视角的,没有充分考虑子女的权利和愿望,没有将他们真正作为权利主体。以"子女本位"审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仍然可以发现不少"父母本位"立法思想的痕迹。转变立法观念、完善离婚亲子关系立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3.
继父母子女属于姻亲 ,可从是否成立收养关系、是否同居生活、是否负担扶养义务、子女父母的婚姻关系的终止方式等方面加以分类。继父母子女在一定条件下彼此应负抚养和赡养的义务 ;继父或继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应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继子女是否随继父或继母的姓氏由法院依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加以判决。  相似文献   

14.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联合国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所倡导和现代许多国家处理儿童抚养和监护问题所遵循的首要原则。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设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指导和帮助分居后或离婚诉讼前的夫妻妥善处理其子女的照顾、抚养和探视等问题。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是处理分居后或离婚诉讼前的夫妻之子女抚养和监护等纠纷的一种新机制。其成功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7,(6):161-169
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后将失去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无论是临时撤销还是永久撤销,都将直接导致父母子女的分离,因此撤销父母监护权措施是国家干预亲子关系力度最大、对亲子关系破坏性最强的一种方式。只有遵循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由国家承担兜底监护责任,并在一定条件下恢复父母监护权,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撤销父母监护权对儿童利益、父母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必要损害。我国《民法总则》中的撤销监护权条款虽然赋予法院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对该措施的适用缺乏必要限制。在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父母子女关系"章节中,应当进一步明确撤销父母监护权的前置条件,以及国家的兜底监护责任,细化恢复父母监护权的条件。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也随之不断增加,父母离婚时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已远远不能满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在司法实践中,父母离婚后子女追索抚养费面临诸多问题,如增加抚养费请求的条件;抚养费的给付范围;是否受二年的诉讼时效限制;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对给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的规定是否符合我国国情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婚姻家庭法中年龄的界定主要涉及法定婚龄的界定、幼年推定原则中幼年的界定及未成年子女意思表示能力的最佳年龄的界定等内容。婚龄问题不仅涉及到男女平等问题,而且涉及到优生优育、家庭的稳定以及伦理道德等重大社会问题,因而就必须考虑到法定婚龄界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社会的重点保护对象,基于生理学、发展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只有弄清了未成年子女成长的生理与心理规律,立法才能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黄娟 《东岳论丛》2006,27(5):55-59
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是亲子法领域确立父母与子女法律身份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伴随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逐步提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历史演进和法律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的产物。建立认领制度,是我国社会现实和立法状况的需要,是世界亲子关系立法的发展趋势,是对子女最大利益的保护。我国建立子女认领制度应遵循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子女平等原则和尊重血缘真实性并兼顾当事人主观意愿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我国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真正得到保护是在建国后才有的,目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保护,已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但具体在婚姻法及生活实践中,对我国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保护仍显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婚姻家庭立法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保护制度加以完善,以改变当前立法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保护不力的现状。  相似文献   

20.
"狼爸""虎妈"的出现使得人们对子女惩戒权问题的关注与日俱增。在处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惩戒权问题的厘清对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规制父母的惩戒权,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无疑是各国亲子立法追求的目标。通过对父母惩戒权及其法律规制的历史和现状研究,中国在以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为视角进行惩戒权的重构时,不仅要有公法高度,也要有私法落实;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时也必须进行本土化的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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