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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是"的义位判定不同,学者对《尔雅.释言》"是,则也"的释读多有争论,焦点为二者是否同义,在哪个义位上构成同义关系。本文依据"是"、"则"各自的语义引申系统,以出土文献为例证,判定"是"为"法则"义,即"是"、"则"在"法则"义上构成同义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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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六义”说辨析——与马白同志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篇中,总结写文章宗法儒家典经的六大效益,名之曰“六义”。他说: 若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 对于这“六义”,无论是关于它的总的命题,还是各部分的具体含义,研究者们都有不同的理解。对其总的命题,有的认为系指文章风格而言,有的认为是评价文学作品的艺术标准。马白同志在《评刘勰的“六义”说》(《学术月刊》一九八○年第八期)一文中,否定了这两种说法。他认为,这“六义”是一套完整的“文艺批评标准”,前四义是“政治标准”,后二义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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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城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27(2):58-59
郭锡良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认为:“暂”在汉以前表示“突然、一下子”,这是暂的本义。作者通过对“暂”字形以及先秦用例的分析,发现“暂”的本义是“不久”,在先秦假借为“渐”,表“欺诈”义。“突然、一下子”是“暂”在汉代后起的引申义,在先秦文献中“突然、一下子”义是用“突”、“卒”、“造”、“暴”、“乍(诈)”等词来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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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合三段式”最早是由黑格尔作为纯理性的“运动的纯粹逻辑公式”提出来的。对此,马克思曾经指出:“正题、反题、合题。对于不懂黑格尔语言的读者,我们将告诉他们一个神圣的公式:肯定、否定、否定的否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5页) 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式”,有其合理内核因素,把黑格尔的“倒立着”的辩证法(《资本论》第1卷第24页)颠倒过来,“正、反、合三段式”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它被认为是唯物辩证法规律之一的具体表述。现在对“三段式”的通常解释是:事物的发展都表现出周期性(这是对的),事物完成一个发展周期都必须经过三个环节两度否定。换句话说,事物发展的周期,都可以找出“三段式”,都可以用“三段式”来概括。从上述根据出发,“三段式”就被看作是绝对客观的、普遍的东西,当作可以适用于一切领域的“神圣公式”。这样一来,有些同志研究事物的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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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宪泼 《南昌航空大学学报》2014,(1):64-68,124
“诗中有画”是中国古代诗学的经典批评术语,围绕着它,生发出了诗画转化说、诗画相异说和诗画一致说。究其本意,苏轼所认为的“诗中有画”,是指诗歌要像绘画一样具有相似写意风格,并且这种艺术风格是由绘画主导产生。围绕着“诗中有画”的争论,反映了不同时代对诗歌形与神关系的不同看法,是一种话语运作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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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惠发 《延边大学东疆学刊》1984,(1)
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的领袖。”(《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我认为,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符合中国历史的客观事实,可以作为衡量中华民族英雄的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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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1989年,第1期《“鲜规”考》一文,为《庄子·天运》“鲜规之兽”一语做了解释,反复论证,读后颇受启发。仔细思考,觉得义仍未安。首先产生了这么一个问题,这句话到底是针对什么说的?为解决这个同题,还得把原文抄上几句。《天运》的作者在借老聃之日论评三皇之智,以为“其知憯于蛎虿之尾,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而犹自以为圣人,不可耻乎?”《考》的作者释义说:三皇之智“其为毒甚于蛎虿之尾,是故细小虫兽,皆遭扰伤,不得安其性命。况于黔首,如何得安。”照此说法,则“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便不是说三皇之智,而是另外的一回事,“莫得安其性命之情”便也成为“鲜规之兽”的境遇——不能保其生命。可是,这“性命之情”,在《庄子》中并不罕见,决非只见于此篇,如“不失其性命之情”,“决性命之情”,“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骈拇》);“彼何暇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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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杨载作《诗学正源》说:“诗有六义,而实则三体。风、雅、颂者,诗之体;赋、比、兴者,诗之法。”这是关于《诗经》六义的体,法之分,类似的说法不少,杨说较为简明。关于这种分法,直到今天,也仍然无大歧议,基本都这样看了。 但是,关于“赋、比、兴”三法的具体理解亦即界说问题,却自汉至今,论者纷纭,迄无定论;特别关于“兴”法的界说,则似乎尤为纷歧。由于界说的分歧,就必然要导致一系列有关认识及继承方面的分歧,这是不可避免的。 界说分歧的原因很多。主要的,当然是由于这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但考察历代论者,多喜讲求笺疏或师承,尊古心理较重,就不免影响一些人进行独立的思考;另外有不少论者,甚至包括一些名家在内,往往把后世的诗篇同“三百篇”相提并论,这就混淆了研究对象,当然也得不出一致的结论。 所以我认为,要弄清有关“兴”法的诸多问题,就必先弄清其界说,要想弄清其界说,就必先分清源流。而“兴”法之正源在《诗经》,那就必须先从《诗经》去考察“兴”法的原貌,把认识统一在《诗经》上,才能得出“兴”法的本义。另外,对过去的一些界说,必须分析评判,取其合理部分,以求得我们自己的答案。这应是研究“兴”法的真正起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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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中国儒学一个极其重要的范畴。同孔子相比,孟子对于“义”的讨论则要更多一些,更细致一些,因而也就在一些方面有所创见和新意。一孟子把“义”提到了一个突出的高度,在许多情况下,“义”与“道”平列无别,几为一物。这与孔子仅仅突出地讲“仁”和“礼”形成明显的差别。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孟子·离娄下》)作为一个有德行的人,说话不一定句句守信,行为不一定必要结果,只要与义同在,依义而行就行了。义是人们行为的最后准则。不仅如此,在他的许多论述中,义与道的含义相近,地位相当。他说,养洗然之气要“配义与道”(《孟子·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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