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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以来,江西省于都县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委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合力办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多措并举调处劳动纠纷。一是建立健全劳动监察、仲裁"二位一体"的维权平台。建立劳动监察、仲裁联合接待室,监察大队(仲裁办)工作人员兼管接访,负责信访接待、登记,疏导上访群众,做好政策咨询和解释工作,缩短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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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及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升,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新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劳动仲裁为实现“公正、效率”这一永恒的主题,在体制与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下,改革是必然,是适应形势和时代的要求。北京市宣武区仲裁委自2003年新年伊始,积极探索、大胆借鉴,对现行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方式进行改革,试行“预备庭制”,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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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16日,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暨案例研讨会议在巴中召开。这次会议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新时期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办案经验,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张成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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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理解劳动仲裁证据的概念是做好证据收集的前提 所谓证据,是指证明案件或者事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用来证明劳动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依据,也是仲裁委正确适用法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具有证据的一般属性,概括起来仲裁证据有三个显著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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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制度的背景劳动争议仲裁委是根据“三方原则”建立起来的,即由劳动保障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仲裁委的日常工作和案件的受理工作。在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和政府的劳动争议处理处是两块牌子一个机构。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处配有3个工作人员,既要完成属于政府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管理职能的工作,又要进行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在这样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之下,政府部门及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双重职能都不能得到很好地发挥。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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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人社部门在和谐劳动关系上凝心聚力,因地制宜推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有地域特点的举措。通过“流动仲裁庭”把“和谐音符”送到最基层;以“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为抓手,让劳动维权进入“快节奏”;通过“路吉达克”“德古”两种民族自主调解新模式,弹好了和谐劳动关系“合声曲”,有效防范化解了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在推动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方向发展的同时,也用心奏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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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法>授予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时常发生应该属于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移送给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该由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该移送的案件没有及时办理移送管辖,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案件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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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指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以争议当事人和争议标的为两大基本标志。从目前的有关规定来看,我国现行立法仅将劳动争议当事人限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争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劳动争议发生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未对“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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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近受理了一起由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而引发的工伤待遇争议。仲裁委在坚持保护劳动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赔付。在领到调解书后,当事双方均感满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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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发生后,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究竟应向哪一级、哪一个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各级争议仲裁委员会、同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如何确定,这就涉及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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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一裁两审”制,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与法院两个不同机构先后对同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处理。实践中,两个机构在把握是否主动审查仲裁申请期限、劳动者在60日内追索工资及加班工资的准予追索期间、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获得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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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广安某县人民法院向该县劳动争仪仲裁委员会作出司法建议。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工伤案件时,直接认定是否构成工伤属超越职权的行为,凡今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中直接认定是否构成工伤的这类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对此裁决书不作为证据采用,也不能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对此司法建议,笔持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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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劳动仲裁的公信力,使劳动争议当事人对案件能否胜诉作出比较理性的判断,减少不服仲裁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比例和与案件处理有关的涉劳信访量,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使劳动仲裁工作取得“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实效,笔者认为当前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的释明问题作深入研讨。本文试就如何正确行使释明权谈粗浅看法。释明权行使的要求和方式所谓劳动仲裁释明是指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对当事人的主张陈述不充分、不正当,或者当事人举证不够充分而误以为充分等情形,仲裁员或者仲裁委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提醒、建议等方式,启发当事人澄清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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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成都市青白江区于2009年2月在成都市各区(市)县中率先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2010年11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1年8月,在全市率先整合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近年来,青白江区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以社会化维权、社区化服务的方式,加强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础与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