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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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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与大多数普通法律的关系,表现有二:制订这些普通法律的立法权由宪法授予相关国家机关;这些普通法律中的规范不得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将宪法定位于“总章程”、“母法”,存在着三个基本缺陷:造成宪法虚置,加剧了法律适应社会发展的滞后性,淡化了宪法的本质属性。我以为,将宪法定位于人民管理国家的根本组织大法更符合实际状况。  相似文献   

2.
宪法法部门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法学界把宪法视为部门法的认识有许多弊端 ,主张将宪法仅定位于根本法 ,不再视为部门法 ;取消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宪法部门 ,重新划分一个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宪法法部门” ,以规范宪法学的概念 ,理顺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更好地实施宪法 ,实现宪政  相似文献   

3.
杨治坤 《江汉论坛》2022,(8):123-130
在宪制结构中,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及其权力配置直接制约着检察职能的发挥。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已实现从“一般监督”到“法律监督”的转变,但在法治实践中其却被限缩为“诉讼监督”。这一实践格局严重影响到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和宪制结构中的权力架构,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应当向宪法回归。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深入,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结构开始分化,逐步从行政诉讼监督向行政执法监督拓展。在此背景下,需要正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革新观念,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确立衔接原则,优化具体衔接制度机制,实现行政检察对行政执法的同步、全过程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国家法治统一。  相似文献   

4.
文化自信本质上是价值观自信,依宪治国是文化自信“日常生活实践”在政法领域里最为集中的体现,宪法文本则是展现文化自信的现实“文本”。现行宪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民族国家的“现代文化”构成了文化自信的基因库,融合成文化自信赖以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文化自信的宪法表达体现为宪法“序言”的“文化”叙事和宪法条文的“文化”展现。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在一定意义上也就体现了“文化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永葆青春活力,必须更加开放包容,因而,现行宪法确定的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应当始终维护和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获得社会个体的真正价值认同,需要在要求公民履行宪法法律义务的同时切实尊重和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5.
从“宪法”与“宪政”的语义分析带来对“宪法”与“宪政”二者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思考。保障性宪法的如何证成、保障宪法的保障作用能否发挥、保障宪法的条件能否接受成为我们识别真伪宪法的标准,也是宪法与宪政能否合而为一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宪法”词义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一词,中国古已有之,后传入日本;日本学者及思想家用“宪法”一词来表述规定以代议制为基础和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又传回中国。可见,“宪法”一词是旧词新用。古代意义上的宪法与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但两者又在形式上存在着某种联系,这是英文“Constitution”能够源于拉丁语“Constitutio”,中文中的“宪法”能够旧词新用的原因  相似文献   

7.
张翔 《浙江社会科学》2023,(9):31-38+157
在中国宪法史上,对于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定方式,有着从“法律限制主义”到“宪法保障主义”再到“法律保留原则”的“否定之否定”的曲折变迁。旧中国的制宪多采“法律限制主义”,无法为基本权利提供有效保护。受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宪法的批判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早期采“宪法保障主义”或者“绝对保障主义”立场。但在反思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缺陷的基础上,1982年宪法采纳“基本权利可受限制”的务实观念,对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作出规定。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借由《立法法》等重大立法以及相关的宪法实践,现代立宪主义意义上的法律保留原则得以最终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  相似文献   

8.
何谓宪法解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关于宪法解释的概念,国内学者大致围绕宪法解释的主体、客体、场合、目标四个方面展开,但由于研究目的不同,学者们关于宪法解释主体、客体、场合、目标的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如果从构建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着眼,可将宪法解释的主体和场合分别界定为“违宪审查机关”、“宪法诉讼”。从一般意义上讲,宪法解释的客体应当理解为形式意义上的宪法即“宪法文本”。从哲学诠释学角度看,宪法解释的目标是立宪者、宪法文本和宪法解释者之间“视域融合”的产物。因此,宪法解释的概念应当重新定义为:违宪审查机关在宪法诉讼中对宪法文本含义的阐明,这一含义是立宪者原意、文本意图与违宪审查机关意图三位一体的融合。  相似文献   

9.
审视应然性——一种宪法逻辑学的视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运用宪法逻辑学的方法 ,从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三个角度探讨了“应然性”的内涵 ,指出在价值论意义上的“应该”的逻辑形式表现为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两个价值区域。作为确定性的“应该”表现为以认识论为基础而产生的“不得不”和“不应该”。“不得不”作为一种能力判断是被传统的法哲学所遗忘的范畴 ,它可以避免“假设”理论给应然性所造成的过度不确定性 ,因此 ,应当将“不得不”作为考察具有最低限度确定性的“应该”的逻辑准则。“不应该”是超越各种文化内涵之上的普遍主义准则。作者基于对应然性的逻辑分析 ,指出应然的宪法和宪法的应然性属于两个不同的价值范畴 ,并由此区分了“前宪法现象”与“宪法现象”在构建宪法价值体系中的不同功能 ,强调现代宪法的价值核心是一种“法治法”。  相似文献   

10.
郑耿扬 《南方论刊》2007,(5):56-56,47
《宪法的形而上之学》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江国华副教授的博士论文集,该书以“形而上”之视野,详细阐述了江教授其独有的“大宪法观”,在宪法学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文针对该书,结合江教授的其他观点,对“大宪法观”进行了全面介绍和深刻剖析,旨在探寻当前宪法学界普遍认识之外的另一种独特宪法观念。  相似文献   

11.
论毛泽东对制定“五四宪法”的主要贡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毛泽东在制定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四宪法”)的过程中作出的突出贡献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 ,全程参与 ;二是在理论上确立了立宪的基本原则 ,为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指导思想 ;三是毛泽东的宪法思想也是“五四宪法”的思想资源。可以说 ,毛泽东既是这部宪法的“总监制人” ,又是这部宪法的总设计师。  相似文献   

12.
第一讲 宪法     
一、宪法的产生 宪法是法的一部分,但它不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并没有近代意义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同封建专制作斗争过程中才产生的,法律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宪法只有几百年的历史。 宪法这个词来源于拉丁文,是“组织”、“确立”、“结构”的意思。在欧洲,它最早用于古罗马帝国的立法中,表示皇帝颁发的“赦令”、“诏令”、“谕旨”等等。在中世纪欧洲封建时代,出现过带宪法性的法令,规定了封建主、城市、团体等的法律地位,这些法令并不是统一的成文形式的法令,也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宪法。因此,欧洲中世纪封建国家中“宪法”这个词和今天宪法这个词,有着不同的涵义。  相似文献   

13.
“万事开头难”,清末立宪开创了我国百年立宪的先河,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然而无论从人类宪法史还是中国近代史、中国宪法史来看,清末立宪都严重“迟到”。“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严重迟到的清末立宪在遭受难产之痛后很快就走上了“早退”的不归路,且清末立宪的“迟到”是其“早退”或者说“短命”的重要原因。当代中国社会有强大的宪法需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状态,努力实现从世纪宪法到宪法世纪的飞跃,是对清末立宪开创的百年立宪之旅的最好纪念。  相似文献   

14.
所谓宪法意识,就是关于对宪法的心理、观点和思想的总称。宪法意识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核心部分,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就是提高公民对宪法的性质、内容、作用的认识,增强宪法观念,做到掌握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宪法这个词在我国古代就有记载。《尚书·说命下》:“监于先王成宪”;《国语·普语》:“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管子·立政》:“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管子·七法》:“有一体之治,故能出号令,明宪法矣。”;《韩非子·定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周礼·秋官·小司寇》:“宪刑禁。”郑玄注:“宪,表也,谓悬之也”;《中  相似文献   

15.
杨明 《理论界》2006,(1):168-169
宪法理念是公民在掌握一定宪法知识的基础上对于宪法问题、宪法现象进行的理性思考。经济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宪法理念的内容和发展。本文主要从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条款中所体现的宪法理念,分析了我国的宪法理念正由传统以国家为本位的理念向以人为本的方向转化。  相似文献   

16.
论宪法关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是近现代宪法的真谛。所谓宪法关系,应当是指宪法规范所调整的作为权利载体的宪法关系主体与作为权力载体的宪法关系客体之间的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在宪法关系中处于主导、支配地位的主体(公民)应该同时享有内在自由和外在自由,实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而宪法关系客体(国家)则应该具有利益性、法定性、被动性和相对独立性。宪法关系主客体之间存在着以实践—认识为基本形式,以对立统一为基本结构的相互作用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的主要内容是“需要”和“效益”,客体作用于主体的主要内容是“规范”和“效应”。宪法关系主客体之间既互相依存、转化,又互相制约、否定。建立以“权利—权力”模型为主客体关系的宪法关系学说,有利于进一步揭示宪法的本质,有利于改变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身分关系”的旧观念,有利于突出作为市场主体的公民所应有的主体性地位。  相似文献   

17.
刘嗣元 《江汉论坛》2001,4(8):47-49
从“法制”到“法治”不仅是一个概念的转变,而且还是观念的更新。在转型时期,树立宪法权威可以作为法治建设的切入点。依法治国并不等于法治,法治建设需要树立宪法权威。宪法权威是宪法实有权威。党的权威不能替代宪法权威。  相似文献   

18.
对近来所出现的方言学校这一文化现象,有必要从宪法角度进行规范分析。从宪法角度解析方言学校事件,需要先明晰宪法上“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条款的涵义。该条款中的“普通话”与“推广”两词有各自的涵义与功能。方言具有一定的功能,但是其局限性是相当明显的。从理论上的“语言权”的视角看,普通话在我国语言体系上具有优先和主导地位。宪法规范的效力性及至上性是法治国家的基石理念。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在冲突中的统一是宪法价值的精髓所在。  相似文献   

19.
现行宪法文本中共出现了 79处“法律”一词 ,依据波斯纳对“法律”一词含义的三分法和我国传统上对“法律”一词的广、狭义分类法 ,宪法文本中的“法律”一词有着不同的含义及所指。这种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宪法  相似文献   

20.
"孟母堂事件"与宪法文本中"受教育条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宪法层面看,“孟母堂事件”涉及的是宪法第46条第1款的解释问题。从内容上看,宪法第46条第1款即“受教育条款”,可以分解为“受教育权利”条款和“受教育义务”条款。如何正确解释这两个条款的规范内涵就成为解决“孟母堂事件”的关键之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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