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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目前,航天搭载物实验已从早期的纯科学研究向民用、商业化方向发展,并且呈现出国际合作的新特点。而航天搭载物知识产权在授予条件、申请主体等诸多方面面临着困境,现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则,在适用于航天搭载物时需要作出新的解释。为鼓励各类实体积极从事外空研究与开发,各国应在外空条约的基础上制定双边或多边协定,并且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立法经验完善国内立法;各国应就制定航天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加强国际磋商与合作,以适应外空活动商业化、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要求。  相似文献   

2.
随着人类探索外空的活动不断深入,因航天发射而产生的损害也不可避免。本文对我国航天发射活动中相关部件或碎片坠落导致我国领土、领水及领海范围内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或利益遭到损害的侵权行为进行研究;认为应明确航天发射活动中的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赔偿,并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同时确认航天发射行为的组织方是侵权责任主体,以充分保护受害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航天保险法律制度是航天发射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航天保险法律制度有国际法和国内法两种渊源,其主要内容包括航天保险的类型、航天保险合同制度及航天保险监管制度。中国航天保险立法存在基本法缺位、航天保险定性模糊及配套法律规定不足等缺陷,故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4.
法治航天建设是一项将各类航天活动规制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的系统工程,其实质是在航天领域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需要统筹推进航天立法、法律执行、法律监督及法治能力建设等各环节,更需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加快推进法治航天建设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战略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打造中国航天事业升级版的内在要求。我国现行法治航天建设工作还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认识有待提升、航天管理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航天立法工作,将法治航天建设与航天管理体制深化改革进行有机结合,共同开创中国航天的法治时代。  相似文献   

5.
随着世界航天科技的飞速发展,人类的航天活动已经由政府主导逐渐向商业化全面转移,对于航天产品贸易规则的订立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欧盟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形成较早,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完善已基本形成了相对宽松、具有明显区域性特征且法制化程度较高的航天产品贸易管控制度。中国应借鉴欧盟的成功经验,实现军民两用产品的规范化贸易,积极参与多边出口控制国际机制,优化航天产品贸易的操作程序,加快空间贸易管控制度的法制化进程,才能在不断发展的航天事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似文献   

6.
中国航天活动的立法保障与未来展望   总被引:5,自引:4,他引:1  
中国的航天立法可被划分为军用航天立法和民用航天立法两部分。目前主要航天大国的相关立法体现出以下三种趋势:大多采取基本法+配套法规的立法模式;将有关国际条约的义务内化于国内法中;都能够立足本国国情,体现出政策的倾向性和侧重点。我国目前的航天立法存在着较多的缺陷。只有在吸收借鉴有关航天大国的立法经验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才能最终形成一部综合性航天法,为中国未来的航天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7.
目前,有关载人航天活动的国际规则主要体现于联合国有关外空条约之中。美国和俄罗斯的国内航天法律中也有关于载人航天活动的零散规定。中国的《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适用于载人空间物体的登记,而《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条例》不适用于由中国有关部门所组织实施的载人航天活动。完善中国的载人航天法律应当以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为基础,先行制定有关载人航天的技术性规则,在时机成熟时制定专门的载人航天法律。  相似文献   

8.
目前,国际上关于载人航天器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登记、损害赔偿以及营救等方面的内容,但随着载人航天的发展以及载人航天器的商业化运用,公约对“空间物体”的定义已无法涵盖载人航天器特征,对载人航天器的营救对象的规定过于单一,对载人航天器的登记信息不够明确,关于太空刑事犯罪的立法也是空白。针对此认为,应进一步明确空间物体与载人航天器的关系、扩大解释宇航员范围、完善载人航天信息登记制度、制定打击威胁外空安全刑事犯罪的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9.
航天商业发射保险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当前,美、俄、法等主要航天大国都已出台了空间活动法对航天商业发射保险进行规范。而中国的航天商业发射保险法律制度还存在相关规定凌乱、缺乏基本立法,缺乏航天商业保险市场化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纠纷解决方式缺位等问题。对此,中国应在现有的保险法中增加航天发射保险的有关规定,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进入航天商业发射领域,并尽早出台空间活动法规范航天保险业务,建立包括保险纠纷解决机制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0.
国际航天合作对在“一带一路”区域实现信息的互通互联必不可少,因而对该倡议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相关政策,卫星应用、尤其是通过卫星应用建立“空间信息走廊”是中国在“一带一路”区域进行国际航天合作的核心领域。“一带一路”倡议涉及国家众多,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态度不一,法律完善程度和各类具体制度差异甚大,航天发展水平和需求也参差不齐。在此背景下,国际技术转让、相关权益的分配及保护、卫星应用的相关法律规制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中国应采取“双管齐下”的规制路径,在国际层面,一方面利用既存资源促成国际合作,另一方面采用软法以及条约的形式搭建新的合作框架;在国内层面,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全方面完善相关立法,以达到逐渐实现航天活动透明化,乃至促进国际合作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外空活动的私营化和商业化趋势需要重新审视外层空间法规定的跨界侵权责任主体制度。私营企业从事外空商业活动产生的跨界侵权责任属于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国际责任,国家、私营企业是当然的责任主体。私营企业应当承担首要责任和限额责任,国家承担补充责任;有多个发射国时,发射国共同作为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12.
外层空间活动许可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外层空间商业化与外层空间私营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非政府实体)将涉足外层空间商业领域。由于目前的《外空条约》所调整的对象是国家和国际组织等国际法主体,私营企业的外层空间活动被视为相关国家的行为,由该国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此,各国为监督管理本国管辖范围内的私营企业从事的外层空间活动,在适用有关国际公约内容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本国的外层空间法律制度,其中外层空间许可制度基本上构成了各国外层空间立法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3.
论中国《航天法》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中国的航天事业近年来不断取得重大的进步, 相比之下, 中国的航天立法相对滞后, 《航天法》立法已经成为中国航天事业发展的关键。《航天法》立法是维护国家外空安全、进行国防建设、航天技术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加强国际交流、促进包容性发展的需要。《航天法》立法是中国航天产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中国外空资产和空间活动的安全、空间商业活动的发展、突破外空外交困境和发展中国外空战略的迫切要求。中国《航天法》立法已经具备一定的社会共识和立法实践、立法研究、国际立法借鉴以及国际合作借鉴等基础。  相似文献   

14.
外层空间法中的热点问题评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航天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类在探索和利用外空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商业化和私有化的大背景之下,外空活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几乎可以将现有发生的外空法的新发展都纳入该框架之内。随之而来的就是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就此,文章选择近年来的一些外空热点问题作出简略的评述,以期在将来外空法的研究中能进一步深入展开。这些热点问题包括外空立法、外空产权、和平利用外空、外空旅游、外空环境、外空区域合作、外空融资等。  相似文献   

15.
外空活动商业化背景下空间法中的国籍联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国籍联系强调了国家在空间活动中的义务和责任,国籍联系意味着责任的指向,所以相关国籍国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采取监管等措施,尽量减小和分散风险,并尽力避免损害的发生。然而,在外空私有化和商业化的背景下,有必要降低国籍国的风险,以鼓励其减少对私人外空活动的限制;同时,这种风险的分散有利于强化私人主体的责任意识;因此,“国籍联系的放松”应当是空间责任制度发展的一个趋势。但从国际私法层面来讲,应当加强“国籍”等连结点在解决私人主体从事外空活动时产生的国际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由于民营企业发展历史比较短,市场交往、文化积淀、商业交易还处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诚信不足的问题,且相当严重。本文正是在这一视角下对中国民营企业诚信缺失的现状及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民营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的对策和措施。从整体上提高民营企业的诚信水平、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外空活动许可制度比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外空活动具有创新性、战略性和高风险性等特点,客观上决定了外空活动需要国家的控制与监督,由此外空许可制度应运而生.外空活动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体现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世界主要空间国家相继制定了国内空间立法,对外空活动许可证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因各国情况各有不同,在立法形式和具体内容上也不尽相同.但在这些千差万别的国内立法背后,有关外空活动许可制度仍存在一些共性的东西,集中体现在强调对国际义务的遵守,普遍重视安全保障措施,重视环境保护,将保险作为许可的前提几个方面.与世界主要空间国家相比,我国外空活动许可制度在调整范围、立法层次、具体内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因此,我国应在借鉴世界主要国家空间立法的前提下,逐步扩大立法调整范围,提高立法层次,增加立法的可操作性,并加强许可的程序保证.  相似文献   

18.
外空活动私有化和商业化的趋势凸显了外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外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重构必须考虑外空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外空智力成果并不因其完成地点为无主权的外空而受到影响,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知识产权法决定是否授予知识产权。但在确定外空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客体范围及对外空知识产权进行限制时,应对现行知识产权法进行改造,以兼顾外空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和鼓励外空科技创新的目的。类推船旗国法理论将登记国法适用于在该国登记的外空物体存在理论和实践的缺陷,在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中直接予以规定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协调方式,而“外空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则仍需通过国际条约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任何法律制度都包含违背其规定义务的责任制度,为保障受损害一方能有效追偿,法律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中国国内民法规定有损害事实且该事实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法上确立国际责任制度,提出不论是国际不法行为还是国际法上不加禁止的行为皆应通过恢复原状、赔偿或补偿等方式来承担损害赔偿国际责任;空间法上损害赔偿主要见于《外空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和《责任公约》具体规定中。现有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条约规定分散、术语定义模糊、缺少对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条约间选择适用不明确等不足。因此,完善空间活动损害赔偿机制,应从统一外空条约方面入手,通过定期修订外空立法,进一步明晰对损害、发射国、空间物体的定义,增加外空活动私营化立法规定,使得损害赔偿条约间的选择适用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20.
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是可持续发展概念在外空领域的延伸,所以它与可持续发展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对比可持续发展原则,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原则应是外空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内涵包括代际公平、代内公平、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外空环境与外空活动一体化等四个方面。在现有外层环境日益恶化的情形下,强调并践行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所面临的问题包括空间碎片问题、地球静止轨道问题和空间环境污染问题。国际社会正在制定《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准则》,这对解决上述问题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把这一原则规定到《外用条约》中来,或有意推动使其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习惯法规则,使其发挥法律规范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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