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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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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对象,该罪的法益是公安司法机关对本犯的查办活动。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本犯行为人通过犯罪行为得到的财物及其收益,具有经济性、收益性、事后性和他得性。在发生法条竞合、想像竞合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成立或者可能成立其他犯罪。  相似文献   

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对象是"犯罪所得"与"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所得"与"犯罪所得收益"中的"犯罪"是刑事实体法意义上的犯罪,不限于财产犯罪。"犯罪所得"是他人既遂犯罪行为之所得,是犯罪行为直接之所得,转化物、交易物、具有有形载体的财产性利益以及部分违禁品都可以成为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是犯罪所得所产生的孳息,包括犯罪所得产生的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类。  相似文献   

3.
论衍生类型犯罪所得的没收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衍生类型的犯罪所得,指的是已经通过掩饰、流转,不再保持取得时的“原貌”,或者在“原貌”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财产性收益的犯罪所得.其包括替代所得、混合所得以及增值所得三种子类型.对于增值所得:若利用犯罪所得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违法性乃至犯罪性,则一律予以没收;反之,只能没收犯罪所得的直接收益.对于混合所得:如果是出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目的把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相混合,则应当连同合法财产部分一并没收;反之,应当扣除其中的合法财产部分.由于原始或事后的原因导致犯罪所得的特定物没收不能时,应当替代没收犯罪人与犯罪所得价值相当的合法财产.  相似文献   

4.
犯罪所得是赃物犯罪的对象,与犯罪所生之物、违禁品、犯罪所得收益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亟待厘清。犯罪所得与犯罪所生之物都是犯罪行为作用的对象,都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都以出手为目的,但二者在产生时间、所有权归属、物品性质以及法律处置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别。犯罪所得与违禁品虽然都具有可责难性,在范围上也多有重合,但二者互不隶属。它们在定义角度、物的性质、禁止占有的原因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二者也非排斥关系,违禁品可以成为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是犯罪所得的孳息,包括犯罪所得所产生的自然孳息、法定孳息及射幸孳息。犯罪所得与犯罪所得收益在物理外观、来源、与犯罪行为的联系等方面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5.
试论洗钱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洗钱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所谓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通过提供资金帐户等各种方法掩饰、隐瞒其非法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有关洗钱罪的几个问题包括: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及其范围,“明知”的内容和程度,关于洗钱罪没收违法收入的范围  相似文献   

6.
网络洗钱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系统、网络和计算机数据,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所得并使之成为表面来源合法的所有犯罪活动和过程的总称,它是洗钱犯罪的新形式、新类型。由于兼顾“网络”与“洗钱”两个因素,与传统洗钱方式相比具有更高的匿名性,涉及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更大,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网络洗钱犯罪,必须从网络证据的法定化、网络证据刑事管辖权的界定、扩大网络洗钱上游犯罪的范围、明确网络洗钱犯罪主体等方面加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7.
洗钱罪构成要件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新刑法规定的洗钱罪,作为对某些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进行掩饰、隐瞒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行为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是上游犯罪分子及上游犯罪共犯以外的人,属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客观方面,洗钱就是对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不法性质和来源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其手段和方式多种多样;在主观方面,本罪属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律中违法所得没收的特别程序规定的没收对象是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违法所得主要指犯罪收益,不包括通过犯罪收益所取得的收益,其他涉案财物主要指违禁品舜口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不包括供犯罪所用的他人财物。我国刑诉法规定的没收对象的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实现设置这一程序的初衷。因此,基于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区别,应该进一步明确我国刑诉法新增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  相似文献   

9.
该文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探讨我国刑法上的特别没收制度。特别没收只能针对与犯罪具有密切关联的财物,应当纳入保安处分的范围,其没收对象包括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其中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包括替代收益、混合收益和利益收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包括犯罪工具和组成犯罪行为之物。原则上不允许法官对特别没收裁量,仅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法官适用相当性的原则加以裁量。  相似文献   

10.
洗钱罪是犯罪分子为隐瞒犯罪财富的真实来源和非法性质,通过特定渠道进行“赃钱漂白”的洗钱活动。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表现为洗钱行为既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各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在认定此罪时须划清洗钱罪与非罪、其他犯罪及原生犯罪共同犯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1.
洗钱罪是对某些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进行掩饰、隐瞒的犯罪行为。本文从洗钱罪的概念入手,分析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探讨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追缴不涉及实体处分,只是一种程序性强制措施。追缴犯罪收益是预防犯罪的需要;是挽回国家、集体或公民财产损失的需要。从目前的国际司法环境来看,追缴犯罪收益势在必行。追缴的犯罪收益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所得,包括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须是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应当是现实存在且依法能够予以追缴的原财物本身,不应当扣除犯罪成本。  相似文献   

13.
六十年代以来,国际毒品犯罪、走私犯罪日益加剧,黑社会组织犯罪日益蔓延,各种犯罪集团将犯罪所得用于投资、入股、办企业以及购买产业,或者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将其转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使犯罪所得表面合法化。这就是所谓的洗钱。据估计,国际犯罪集团每年约有5000亿美元的不法所得在世界各地“洗净”。洗钱活动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成为全人类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课题,几乎没有一个国家不存在有组织犯罪及其洗钱犯罪活动,同洗钱犯罪的斗争是各国司法机关面临的新课题,同时也是国际共同防范的重要课  相似文献   

14.
考察司法实践中的裁判逻辑,可发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的传统犯罪之间界分、处断的司法适用现状较为混乱,这一现象在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产生竞合时体现尤甚。应当明确两罪名之间为想象竞合关系,而非法条竞合关系。当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出租、出售银行卡,实施转移资金等行为,主观上对于上游的犯罪活动以及转移支付的资金性质呈明知态度时,同时触犯两罪名,此时应当以“择一重”为原则论处,即根据具体案情选择适用宣告刑较重的罪名。  相似文献   

15.
洗钱犯罪是最典型的"国际犯罪",它不仅扰乱了各国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腐蚀了各职能部门的人员,更促使了"上游犯罪"的发生.目前,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限定于贩毒、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四种特定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提供资金账户等方法掩饰、隐瞒这四种特定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我国应建立配套金融法规,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和相关机构在反洗钱中的预防作用,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扩大上游犯罪的范围,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   

16.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的急剧扩张,反映了其入罪标准的模糊和竞合处断的混乱。该罪法律性质为帮助行为正犯化,同时具有独立性限度。应从因果关系归责的实体因应和追究犯罪的程序困境纾解把握其立法意旨,立足规制对象的类型化、处罚范围的有限性和法益保护的必要性,合理设定入罪门槛。可将信息网络帮助行为类型化,并以中立帮助行为理论限制其处罚范围,进而转向竞合考察,以“深度参与性”标准来区分帮信罪与共犯,且遵循法条竞合择一重处断原则。基于帮信罪的独立性质和法益保护范畴,其可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成立想象竞合。通过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阶梯式分流模式,可以厘清帮信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从而科学限定其成立范围,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7.
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系统地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成本和犯罪收益,我们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加大行为性成本和物质性成本的投入,可以大幅削减心理惩处成本和惩罚成本,从广度和深度上大规模拓展和垄断犯罪市场,使之几何级倍数增加犯罪收益,从而有可能达到犯罪效益的最大化.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心理,掌握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动机,更有利于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犯罪中,犯罪数额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认定数额的标准可分为: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涉案物品数量、损失数额等。现有法律与司法解释未明确损失数额的具体内涵和计算方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犯存在犯罪未遂形态。完善犯罪数额认定标准,可增加“权利人经济损失”、“侵权品的制售数量”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  相似文献   

19.
贸易洗钱行为是指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及其性质或者掩饰、隐瞒恐怖活动融资的真实去向,通过虚构的交易事实使行为人及其相对人对所转移洗钱的资产享有表面上合法的财产权利的行为。贸易洗钱发轫于交易之动机,形成于贸易之过程,终结于贸易之结算,既实现了洗钱目的又很难为人觉察。规制贸易洗钱犯罪,重点在于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加强国际反贸易洗钱合作,强化反贸易洗钱的内控机制,并在大数据技术和理念下完善反贸易洗钱行为的技术模型。  相似文献   

20.
在刑法的所有基本理论中,犯罪未遂的“未得逞”含义及其认定标准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难题。对此有关的“犯罪目的说”、“犯罪结果说”和“犯罪构成说”等观点长期以来各抒己见,可谓见仁见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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