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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专利恶意诉讼是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以不正当的目的起诉他人侵权从而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其恶意性在于,明知没有正当理由和侵权事实而故意以不正当的目的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其违法性在于异常的诉讼行为对于司法秩序和正常经营秩序的侵害,使得受害人名誉受损,同时破坏司法的公正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创新的积极性。如今不少国家对规制该行为有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我国也有借鉴的必要。从实体法层面我们可以对专利恶意诉讼所依据的权利进行监管,从程序法层面我们可以对滥用诉权的行为进行遏制,最终探索一条符合国情的规制路径。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有规制专利侵权诉讼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供给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其根本原因在于概念多元化导致的认知偏差和缺乏特定价值取向下的立法担忧,使得该法律制度的构建无法依据正确的价值基础选择规制模式,最终造成法律依据缺失、法官判案困难的后果。构建规制专利侵权诉讼滥用的制度,需要在解析专利侵权诉讼滥用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区分专利权限制和对专利侵权诉讼行为的限制、平衡诉讼权利保障和禁止诉讼滥用的关系、协调专利侵权诉讼滥用禁止制度和竞争法规制的关系,实现规制专利侵权诉讼滥用的价值取向与民事诉讼基本价值目标的统一,并通过综合运用原则性规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制、具体的程序性规制形成禁止滥用专利侵权诉讼的制度。  相似文献   

3.
论恶意诉讼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恶意诉讼是指一方当事人恶意实施诉讼或双方恶意串通进行诉讼,利用司法程序获得法院裁判,以达到占有他人财产或损害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外关于恶意诉讼的规制多是针对当事人一方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形,而我国则侧重于防范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规定来惩罚恶意诉讼,但由于缺乏相关制度的配合,特别是缺乏对案外人的程序救济途径,其适用效果会比较有限。因此,立法有必要规定恶意诉讼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或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以保障被侵害的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恶意诉讼是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舆论监督中已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众多且复杂.要有效防范和遏制舆论监督中的恶意诉讼,既需完善现行相关的法律制度,合理分配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也需重视对恶意诉讼的刑事规制,提升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防范和应对恶意诉讼的意识和能力.  相似文献   

5.
恶意诉讼与滥用诉权并不完全相同,恶意诉讼是利用国家的诉讼机制提起的一场不合法的诉讼.恶意诉讼构成侵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先诉讼属于恶意诉讼、且先诉讼中原告胜诉、被告遭受了损害以及符合侵权行为一般要件.  相似文献   

6.
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可以在主体、目的、手段、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解构,从而从不同角度把握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行为。而从认定与防范角度来讲,具体情形下实体证据的认定不可或缺。就行为规制而言,民事诉讼规则在诉讼的各个阶段的规制亦不可少,同时,诉讼监督及立法上完善对规制这一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审判实务中,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日益严重,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严重侵害了诉讼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规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应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活动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应建立法官依职权主动采取的程序机制和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损害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恶意诉讼的兴起给我国司法秩序与诚信建设带来严重损害。恶意诉讼是指诉讼当事人故意构筑虚假事实或虚构证据,利用程序来支持自己不当诉求的行为。民事诉讼中存在着立案受理制度不完善、证据审查与撤诉处理不规范、恶意诉讼的行为及后果规定不健全、第三人滥用撤销之诉等问题。总结完善我国恶意诉讼的法律规制的路径包括加强立案中的诉由、证据和法律关系的审查,完善撤诉审查制度,设立诉讼保证制度,建立恶意诉讼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恶意诉讼的损害赔偿范围;确立诉讼告知制度等。  相似文献   

9.
美国是一个资本市场高度发达的国家,美国公司营运资金主要来源于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相应地,美国也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公司治理。由于美国公司股权高度分散产生小股东"搭便车"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所以美国主要通过营造一个竞争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来对公司经营者进行治理,有职业董事经理人才市场与之相配套,并以股东派生诉讼机制作为补充。由于市场的局限性,美国通过立法对恶意接管、信息披露欺诈和股东恶意诉讼进行规制。这些都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0.
自罗马法开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非采取只能由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的一元化模式 ,而是"原告资格的多元化"模式。为强化公益诉讼当事人程序保障,对于由没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公民或社会组织为原告提起的公益诉讼,多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态度,但法律对原告的 诉权行使也进行了一些限制。在公益诉讼原告制度的确立模式上,很多国家选择制定法的模 式,但也有些国家选择判例法的模式或者从判例上升到成文立法的模式。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从侵权责任的角度进行规制,立法的完善应当从概念的掌握入手,了解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切含义,才可以讨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才能够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解决各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上的疑惑,以期完善侵权责任法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12.
国际科技合作中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是一种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存在着诉讼主体资格、诉讼管辖权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复杂问题.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对国际科技合作具有预警和保护作用,对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也具有指引功能.  相似文献   

13.
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是一种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存在着诉讼主体资格、诉讼管辖权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复杂问题。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对国际科技合作具有预警和保护作用,对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也具有指引功能。  相似文献   

14.
确认不侵权之诉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领域中的“确认不侵权之诉”是消极确认之诉与知识产权纠纷相结合的诉讼方式,其性质应为确认之诉,为确认之诉的单独适用。对于确认不侵权之诉,目前理论上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制定法层面上尚付阙如。应借鉴大陆法系确认之诉和英美法系宣告式判决之法理和立法规定,以期对确认不侵权之诉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均明确规定了侵权获益赔偿。通说认为,获益赔偿只是损害赔偿的一种计算方式。实质上获益赔偿与补偿性的损害赔偿理念不同,其还有效保护权利、剥夺不当得利、威慑未来侵权行为等功能而非仅仅是填补损害,具有独立地位。就获益赔偿,我国知识产权法有补充式和选择式两种立法模式,前一模式认为获益赔偿是损害赔偿的替代性计算方式,后一模式赋予受害人可选择主张损害赔偿或获益赔偿。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大都以选择式立法模式为主。选择式立法模式在权利保护和行为威慑上具有明显优势而且毋庸采取推定的立法技术,应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较为科学和理想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直接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是却对直接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起到了诱导或者帮助的作用,从而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中没有关于间接侵权的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惑.通过对国外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归责原则的评析以及对我国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分析,认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应当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7.
诉权是一种救济权,存在被滥用的可能;诉权的滥用是一种侵权行为,我国目前的诉权滥用已初见端倪,缺乏应有的法律规制,应借鉴相关国家关于惩戒诉权滥用的立法,建立我国的滥用诉权侵权赔偿制度,保证诉讼权利合法正当行使,实现公力救济与社会效益并举。我国民事诉讼法为保障当事人有效地行使诉权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在如何有效地限制当事人滥用民事诉权及因滥用民事诉权使诉讼对方遭受财产和精神损失时如何追究责任方面未作立法规定。有些当事人趁此以不正当诉讼目的随意错诉或滥用民事诉权,扰乱正常诉讼程序,其结果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和谐诉讼审判,既浪费了国家有限司法资源,又给诉讼对方及其亲属造成了物质和精神损害。该项法律制度的缺失,不仅给人们带来了诸多不便和烦恼,还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严重阻碍了依法治国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应引起立法界和司法界的高度重视。具体而言,一是要在民事诉讼法的完善中考虑确立滥用诉权责任约束制度,通过增加成本来防止滥用诉权。二是在实体法中建立诉讼侵权赔偿制度体系,对滥用诉权者作出惩罚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相继法治化,滋生出一种通过诉讼方式维护环境公益的程序竞合,并引发了现实中的模式选择难题。"扬"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模式选择主张,根源于学界对法院承担环境规制职能的忌惮。实际上,在"夜警国家""福利国家"和"风险社会",法院以私人讼争裁决者为底色,根据社会情势变迁还承担了环境规制制衡者和环境规制替代者的角色。法院的环境规制替代者角色可以从"代理彩票理论"中得到证成,加之法院和政府在环境规制中存在优势和功能互补的特性,双方的合作规制成为一种"次优选择",这也就决定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二元并重"才是环境公益诉讼的应然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的“目标导向”与多数人侵权制度的“意思导向”存在着根本区别,多数人侵权制度无法替代间接侵权制度,有必要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进行法定化.我国关于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立法虽有亮点,但总体上存在缺陷.应当在知识产权单行法中分别设立间接侵权规则,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进行类型化和体系化的规定,并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与多数人侵权进行制度协调,进而对我国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20.
第三代互联网的兴起,形成了平台经济.平台企业连接了全球范围内的用户,改变了传统产业的结构.平台经济具有规模经济、更少闲置、精准定价、信息动态化等特点,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平台经济也带来了更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已有的研究,对平台企业的规制多集中在损害发生后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平台企业自我规制动力不足,事后规制模式存在局限.为避免互联网平台侵害知识产权风险的扩大,采用事后规制与事前规制相结合、政府规制与平台企业自治、法律与行业规范相结合的多元治理模式更为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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