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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化包括辩护人专业化、业务分工专门化、法律服务专业化三层涵义,在实现了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化的美国体现为严格执业资格、律师内部专业分工细、律师协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个特点。以此为标准可以看出,我国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化之路障碍重重:律师业自身发展的不成熟,保障性制度和激励机制的缺失以及律师执业环境的复杂等,这些障碍非一朝一夕能够跨越,必须通过长期的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   

2.
律师刑事辩护制度的科学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与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标志。针对我国律师参与刑事辩护越来越低的现状和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不足,应以控辩平衡为理论基础,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从辩护律师的身份定位、准入门槛及执业权利三方面来完善我国的辩护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3.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我国律师制度构建中一个有突出争议的问题。辩护律师所担负的职责、刑事辩护的特殊性以及我国刑事诉讼实践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方面为赋予律师这一权利提供了依据。在赋予我国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时,应借鉴有关国家的一些规定,作出科学规制,既明确赋于律师这一权利,又加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4.
刑法第306条作为专门针对律师在刑事诉讼执业活动中妨害证据行为的特别条款,给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导致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价值利益体系的失衡。因此,我们应修改刑法第306条,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制,进一步扩大律师的执业权利,加强律师同司法人员对话的可操作性,完善律师执业的制度保障,消除对律师的歧视规定,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执业中正常活动不受干预。同时,加强律师自身的执业自律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规范和意识教育。  相似文献   

5.
随着2017年10月《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出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率先在北京、上海、浙江等8个省(直辖市)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对提高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对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试点地区对辩护律师的认识还存在着偏见,刑事辩护全覆盖对律师数量以及辩护质量等方面也提出了诸多挑战。我国在今后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充分吸纳试点地区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采取消除观念偏见、逐步增加律师资源数量、稳步提升律师辩护质量、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以及探索资金来源多层次化等保障措施来逐步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  相似文献   

6.
实现控辩平等是刑事诉讼追求的目标,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形式上扩大了辩护律师的权利,但实质上仍存在很大的缺陷和弊端。在律师辩护中存在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采纳意见难的现状,因此我们应当完善刑事辩护制度,以便发挥律师刑事辩护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实现控辩的平等对抗,最终实现刑事诉讼的价值。  相似文献   

7.
文章探讨了我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法律地位,论证了刑事辩护行业的独立性及刑事辩护律师独立法律地位对辩护职能实现的潜在作用,并提出了完善刑事辩护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8.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作为一项具有“天然缺陷”的制度,必须依靠有效辩护理念作为其程序运行的支撑,以弥补其程序正当性。我国刑事缺席审判中律师有效辩护存在会见权缺失、调查取证权阻却等问题,辩护律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充分保障、制定辩护律师的准入标准,利于推进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9.
辩护律师是刑事司法活动中的重要参与人员,由于辩护律师在诉讼中的特殊法律地位和维护委托人利益职责的要求,辩护律师的真实义务具有独特特点.我国目前立法与实践过于偏重辩护律师承担真实义务,且真实义务范围较为宽泛和笼统.为改观律师目前的弱势地位,保障律师辩护作用的发挥,有必要科学界定辩护律师真实义务之真正内涵,细化其具体内容,并对辩护律师的真实义务进行必要限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伴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出现而步入发展的快车道。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值班律师相关职责问题的规定不过是对之前试点经验的总结与提炼,未对其职责进一步明确与完善。规范漏洞使得学界对于其究竟是法律帮助者、准辩护人还是辩护人的身份存在争议,从而束缚了值班律师制度应有效用的施展空间。在坚定表明值班律师为辩护人的基础上,以推动刑事辩护律师贯穿刑事诉讼程序全过程为新视角,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重塑其在各类刑事案件中以及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所具备的不同职能,以促进我国刑事辩护结构进一步优化。  相似文献   

11.
新《律师法》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做了较大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律师的权利,但法律的立法体现并不等于法律的司法实现,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目前还存在着多重障碍,首当其冲的就是刑事实体法的立法障碍。通过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内容的概述,同时结合《刑法》第306条的规定,研究探讨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存在的主要障碍,并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保障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调查取证是律师刑事辩护工作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依据这些规定对庭审方式改革后律师的地位和作用,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及其有关问题作了阐述,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  相似文献   

13.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人身权是律师一切权利的基础。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却规定得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一些重要权利甚至未予认可,以致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人身权遭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我国应在借鉴其他国家保护辩护律师人身权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国辩护律师的人身权保障。  相似文献   

14.
在刑事辩护中,当辩护律师与委托人的意见发生分歧时,一般以为律师不应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做出有损其合法利益的辩护。然而,当律师认为委托人的主观意愿违背了其本身的客观利益时,律师应当如何选择这一问题在法学界一直没有定论。文章首先指出:现实生活中对律师和委托人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理解:完全委托模式和诉讼代行模式。在列举了美国法曹协会和日本律师联合会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和有关规定后,针对日美两国对刑事辩护人职能和地位的认识差异开展了比较分析。最后,作者提出刑事辩护和律师应当开展有利于委托人的辩护活动,尊重委托人的选择和主观意愿,并通过主动的接触和沟通与委托人建立充分的信赖关系。在辩护律师与委托人在辩护方针和策略上出现矛盾时,辩护律师应当加强对委托人的理解,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委托人。当然,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委托人的精神残疾、死刑案件等),允许辩护律师凭借自身的判断为委托人提供妥当的辩护服务。   相似文献   

15.
论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刑事司法中 ,切实保障辩护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是实现其辩护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本文结合立法和司法实践 ,就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辩论权和律师执业权益诸方面 ,探讨如何加强对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 ,以期推动我国刑事诉讼进一步民主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16.
《南都学坛》2016,(3):79-83
审辩关系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刑事辩护作为程序性制度可以实现被追诉人的权利与司法权力的对等,具有信息沟通和权力制约等功能,维护被追诉人的实体性权利,其中辩护律师更是制约司法权力的政治制度设置。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审辩关系存在着制度设计的失重、辩护权的虚化和辩护律师的抗争及其职业弊病等问题,必须搭建审辩互动平台、重建刑事司法诉讼构造、明确辩护权的公权利属性和完善辩护律师的执业制度。  相似文献   

17.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缺失是律师刑事辩护率逐年下降的重要原因。当前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缺失现状主要表现为言论豁免权缺失、作证豁免权缺失及向法庭提供出示证言、材料失实豁免权缺失等方面,究其原因主要为观念因素、司法体制因素、法律因素等,对此可从相应的三个方面采取对策,从而促使和确保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真正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18.
刑事律师执业权利在我国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执业权利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实现了与律师法的有效衔接,使得刑事律师的执业权利得到进一步明确。但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司法的限制,刑事律师执业活动中"三难"(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有必要制订刑事案件律师执业细则,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9.
律师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角色和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应当享有十分广泛的诉讼权利。但现实中的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 ,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会遇到种种制度性障碍。主要是侦查阶段忽视律师的辩护地位 ,造成律师执业难 ;审查起诉阶段限制律师的辩护职能 ,使辩护律师无法辩护 ;审判阶段轻视律师的辩护意见 ,削弱了律师的辩护作用。为了保护受刑事追诉者的权利 ,彰显程序正义 ,实现司法公正 ,必须通过修改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来改造并重新构建律师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20.
《刑法》第306条将主要为律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施妨碍作证的行为独立规定为犯罪,并在其罪状上规定了更为严苛的行为要素和法定刑升格情节。这一立法存在正当性、必要性、合理性、操作性与实效性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底线之下,我国司法可以通过刑事政策宽宥、实质解释限缩、严格刑事证明等思路,对其予以救济进而限制第306条处罚范围,但以上方法皆非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第306条的终端解决路径在于立法重构,只有将306条和307条进行整合,并规定作为法律职业人的辩护律师,基于身份的违法和责任加重而应从重处罚,才能最终实现律师妨碍作证犯罪合理处罚的理性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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