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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辽宁省充分领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全面试点,高质量落实,在完善治理体系、优化治理平台、创新治理方式、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基础持续夯实、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平安辽宁建设成绩凸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现状以辽宁省为例,自启动试点以来,致力于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现已基本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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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会论坛》2016,(3)
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是: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市场化、法治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工会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的客观需要。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能力的基本原则是树立法制观念,坚持法治原则,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普法教育。由于工会维权服务对象不断增长、工会维权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以及工会法律援助门槛相对较高等原因,当前要合力打造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新载体、职工法律援助的新模式"-互联网+法律援助"。构建并完善"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对策建议是: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制定管理细则;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四是提高援助经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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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政是法治状态下的执政方式,是治国理政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之年,要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它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依法执政是法治状态下的执政方式,是治国理政法治化的重要标志.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的结合,就体现了正确处理执政党与人民、执政党与国家政权以及执政党与宪法和法律之间的正确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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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外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与实践来看,成功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建立法治化、一体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网络;成功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就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法治保障的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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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法治文明建设面临新的挑战.新时期要继续坚持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完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行政、司法机关要以身作则,在法治文明建设中做到上行下效.构建以司法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培育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意识,为全面建设法治文明提供理论根基和行动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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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会论坛》2015,(5)
乡村有其相对于城市社会不同的特点,这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村有自己的一套规则体系,这种规则体系与我们通常所说的法治体系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兼容的,因为我们的法律制度设计是以城市社会为基点,以一个"陌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作为主导,并把这个规则体系确定为标准的参照,这造成在乡村社会法治建设中国家规则统一的难度。在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稳定与司法规则之间的矛盾是现在基层法院面临的一种挑战。如何实现法治的统一,不在于对乡村的普法,也不在于要求法院采用严格条文主义判案,真正的解决方案在于发展乡村经济。市场经济会彻底瓦解乡土社会的"自然经济",在"自然经济"之上形成的"乡土文化"也就没有存在的物质基础,原有的社会规则就会被一种更大层面的统一规则所代替,实现了统一规则下的治理也就实现了在规则适用层面的法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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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群团工作改革背景下,基层工会参与社会治理问题一直备受学术界和工会实务界的关注。基层工会是打通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其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整个工会事业改革的成败。基于对深圳基层工联会参与社会治理的现实考察,从社会治理视角分析其内生性可持续发展以及外生性协同发展的行动逻辑,即:以上下贯通协同机制,带动培育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企业职工和工会干部多方合作,构建社会治理创新共同体的内核;以内外联动资源共享机制,带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合作,构成社会治理创新共同体的外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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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加速涌现,聚集了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大量从业人员,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和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成都市青羊区人社局围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创新提出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法治助力促和谐”的党建创新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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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法化、法治化,实现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市场监督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乎发展大局、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本文立足当前人社行政决策的现实情况,提出改进思路和建议,以期为当前正在推进的全面深化法治人社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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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2018,(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关系矛盾定位为人民内部矛盾,探索形成了既兴市场化之利又除市场化之弊,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体现效率又促进公平的劳资利益协调与平衡体系。中国特色劳动关系调整的实践路径与内在逻辑是:以市场化为基,释放劳动和资本等要素的活力;以法治化为本,平衡劳动关系灵活性与安全公平性;深化工会改革,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优化行政治理,督查激励地方政府与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社会参与,推进劳动关系网络化、精细化、专业化治理。其中,政府发挥了"劳动关系的改革者""劳动契约的规范者""劳资集体自治的推动者""和谐劳动关系的引导者""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促进者"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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