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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在军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21(6):38-40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之一,新刑法对侵占罪的设立,弥补了财产犯罪立法的不足。关于该罪的犯罪构成、犯罪对象和告诉问题,刑法学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对上述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并主张侵占罪应以公诉为原则,以自诉为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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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晖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10):86-89
侵占罪是新刑法中为数很少的几个告诉才处理犯罪之一,司法机关不对该犯罪行为主动追诉,要求被害人亲告,不告不理。这一规定的初衰,是为了维护社会团结和社会关系的稳定。但是,我国刑法中侵占罪告诉才处理的立法规定并未体现出这一指导思想,且在司法实践运作中遇到许多困难。为此有必要在维持侵占罪告诉才处理立法规定的前提下,设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侵占案件的介入与协助制度。 相似文献
3.
侵占罪的客观要件,是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颇多的问题.本文选择了侵占罪中较难把握的"拒不交出或拒不退还"这一情节,详加论述,并竭力倡导拒不交出或拒不退还只是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而非侵占行为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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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鹃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1999,(6)
侵占罪是新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本文侧重论述了侵占罪的侵占行为,侵占的对象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并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侵占罪与其他犯罪行为略作分析。 相似文献
7.
黄先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6):31-34
侵占罪是指将已然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这种已然持有行为在刑法条文中表述为行为人通过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和拾得遗忘物、发现埋藏物而持有他人财物。从代为保管具有的广泛含义来讲,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概念应予以摒弃,当以外延更广的持有概念取而代之。同时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也将由原来的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转变为他人财物。侵占罪的这一内容上的变更是由侵占罪的易占有为不法所有的实质决定的,因而不会扩大侵占罪的处罚范围;而且也不会违反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以及罪刑法定原则,反而有利于司法者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由此也将有利于推动中国刑事法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李红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
1997年新颁布的《刑法》将侵占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加以规定。在实践中,由于侵占罪手段多样性和犯罪情况的复杂性,极易和近似的犯罪相混淆。本文从侵占罪与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的联系与区别入手,探讨它们之间的界限,以方便法学教学和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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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超额取款行为应是刑法所禁止的风险,实质上是侵占行为,但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许霆不构成犯罪。呼吁立法机关尽快修改侵占罪或者对侵占罪做出解释,尤其是将侵占遗忘物、遗失物、埋藏物等对象明确规定为侵占脱离占有物,具有重要的法理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1.
被害人是犯罪行为受害者,各国的刑事诉讼法都对被害人参与诉讼作了规定,但在不同国家,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处地位以及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不相同.文章在对各主要国家刑事被害人地位进行比较分析后认为,鉴于被害人与案件结局有实体上直接利害关系,案件结局涉及被害人利益,赋予被害人当事人地位是合理的,并对如何完善和解决我国的立法不足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赵新宇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4):84-86
公诉的价值目标是国家与社会通过公诉活动所追求的结果。公诉的价值目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现法律正义,这是公诉的外在价值;二是体现程序公正,这是公诉的内在价值;三是注意诉讼效益,这是公诉的公诉价值。 相似文献
13.
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刑事诉讼的价值功能也逐渐发生了改变,由单纯的惩罚性向惩罚与教育并举的方向发展,犯罪嫌疑人被带上法庭受审不是最终目的,在起诉阶段进行分流的主张已得到法学界的广泛接受。这就是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不起诉自由裁量权。从理论和立法方面进一步确定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价值,使不起诉裁量权与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相适应是法学理论界面临的任务。 相似文献
14.
郑洋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6):32-39
网络诽谤犯罪属于《刑法》规定的亲告罪类型,此类案件中被害人的证据收集能力受到较大制约,导致其面临“自诉困境”。对此问题,不论是亲告罪的选择性公诉化,还是公权力适当介入证据收集过程的处理路径均存在不足。《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证据收集问题作出新规定,但是无法扩张适用于所有亲告罪类型。亲告罪的自诉困境凸显出我国对亲告罪确立的单纯自诉制追诉模式存在显著缺陷:不利于对被害人的平等保护,以及混淆告诉权和举证责任。重构亲告罪追诉模式的前提是对刑事法中的“告诉”进行重新解释,使其本质回归为诉讼条件,与证明责任“解绑”。在模式选择上,应确立混合告诉制的追诉模式,被害人提起告诉后,可以自主选择适用自诉程序还是公诉程序。 相似文献
15.
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门金玲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2(1):73-74
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我国确立被害人当事人地位也日益显示出非现实性,本文就国家控诉权与被害人权利保护之间平衡的问题,从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出发就如何平复被害人的复仇情绪和满足其获得赔偿的愿望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犯罪活动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私人侵权性的双重属性,并进一步从人权保障的理念角度提出私人侵权性先于社会危害性的理论。为被害人权利保障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就如何保障被害人充分的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提出若干建议,并论证了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以期对推进我国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构成轻伤害的刑事案件一律按自诉程序审理于法无据 ,混淆了轻伤害案件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伤害案件的关系。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不适宜按自诉程序审理的轻伤害案件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李华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1):44-46
刑事诉讼被害人一方面由于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与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另一方面,又是案发现场的第一见证人,他对案件的陈述对检察机关正确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刑事诉讼被害人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中的法律地位和诉讼权利,对于理顺检察机关与刑事诉讼被害人的关系,保障刑事诉讼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客观性原则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德国,其要求检察机关全面地收集能够认识案件真相的所有证据,而不仅仅局限于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这种对客观性的界定显然与马列主义哲学的客观性不同。对案件事实客观性的追求,不仅仅是公诉权的要求,也是侦查权、审判权乃至辩护权的要求。过于强调和要求公诉人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证据的关注,显然是封建有罪推定思想的遗毒。对公诉权而言,追诉性才是公诉权的本质属性,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代表国家进行追诉活动才是公诉权的正确定位。 相似文献
19.
少年司法中的暂缓起诉具有恢复性司法的诸个要素,在理念与实践特征上都与恢复性司法具有很高的契合度,可以说是审查起诉阶段的一种恢复性司法方案。当代中国有些地方曾经出现过少年暂缓起诉的探索,形成了良好的实践经验。由于少年暂缓起诉具有修复社会关系,保护、教育和挽救罪错少年,以及有效进行审前分流的功能,应在现有实践基础上使其制度化,形成一种恢复性的审前程序分流机制。 相似文献
20.
公诉证据标准应当低于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抑或与之保持一致,是谓公诉证据标准的宽严之辩。对公诉证据标准概念的正确理解是讨论该问题的前提。西方国家关于公诉证据标准的规定对我们有所启示,但不宜简单照搬。通过对公诉证据标准宽严之辩的梳理,从公诉证据标准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状况分析,我国应当坚持公诉证据标准与有罪判决证明标准的一致性,同时出于表述上严谨性的考虑,我国公诉证据标准宜适当修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