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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刑事诉讼法》对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规定了排除合理怀疑这一最高的证明标准。但是,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法院并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那么是否有必要采用排除合理怀疑这一最高的的证明标准呢。如果申请方提交的证据不能让法官建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心证,将不利于保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为了兼顾国家、人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利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必要摒弃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确定优势证据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
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中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规则,如证明标准、证明对象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等在立法上付诸阙如,为司法实践操作带来一定困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是一种刑事特别程序,综合考量证明标准在调整“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诉讼目的中的重要杠杆作用,证明标准应限定在“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与“优势证据”之间,证明对象应当包括“犯罪事实”“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以及两者之间存在实质联系,举证责任分配可以考虑采取检察机关举证的一般原则和利害关系人举证的例外情况相结合.  相似文献   

3.
作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部分,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在具体适用上存在较大理论和实践争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本质是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说没有全面认识到该程序的本质。司法解释扩张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严重背离了程序法理和制定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没收”的性质是“特别没收”;证明对象包括:被追诉人存在犯罪事实且该被追诉人已死亡或潜逃,被追诉人存在的犯罪事实与请求没收的财物之间具有实质联系。对于“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的解释应当遵循实质联系的标准。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律中违法所得没收的特别程序规定的没收对象是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违法所得主要指犯罪收益,不包括通过犯罪收益所取得的收益,其他涉案财物主要指违禁品舜口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不包括供犯罪所用的他人财物。我国刑诉法规定的没收对象的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实现设置这一程序的初衷。因此,基于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区别,应该进一步明确我国刑诉法新增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  相似文献   

5.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项特别程序之一,对该程序的案件适用范围的界定是研究该程序的前提,也是保障该程序良好运转的基础。目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应当仅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受贿罪和行贿罪等,对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范围不应当做出扩张解释,待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成熟之后再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进行扩张解释。对重大犯罪的理解应当考虑当时的立法技术成熟条件,只有在立法技术成熟时才可以扩大重大犯罪的理解。此外,还应当对法律规定中的逃匿、死亡、违法所得、涉案财产、可以等细节规定做出正确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并没有完全按照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是一种针对物而非针对人提起的、不涉及定罪的特殊刑事诉讼程序。它的证明应当有其特别之处。在检察机关向法院申请没收时,提出异议的财产利害关系人应当就其主张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与定罪证明标准不同,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的证明标准不应当要求达到确实、充分且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而应当低于定罪标准;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证明对象范围主要是与违法所得有关的事实。  相似文献   

7.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性质是2012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前后热烈讨论的问题,对该问题的研究能够保障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良好运转。国外对该程序有多重立法模式:刑事诉讼模式、民事诉讼模式、保安处分模式以及单独立法模式。在我国,也主要存在刑事诉讼说、民事诉讼说与保安处分说三种学说。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不应当单纯地理解为刑事诉讼程序或者民事诉讼程序,我们应当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该程序。当前阶段,我国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当具有刑事诉讼的性质,但是在未来,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必将走向民事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8.
尊重和保障财产权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处置"赃款赃物"的全新尝试,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开辟了刑事程序领域新的里程碑。它作为一种刑事特别程序,与无罪推定、一事不再理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原则并不冲突。要实现其程序的正当性,还需要强化程序的比例性、适当性、参与性、救济性,提升权利保障的功能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9.
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中问题比较突出,表现为案件数量少、分布不均衡、涉案人员级别低、涉案金额小等。原因主要是对诉讼目的和性质归属把握不准、程序设置没有体现特别性要求、相关办案机制缺失等,建议进一步完善程序设置。  相似文献   

10.
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功能目的同源决定了两者适用条件高度重合,但两种程序的制度设计异构又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呈现交叉竞合。围绕着两种程序的司法运作,在明确适用条件、程序性质和证明标准的基础上,可以从三个维度厘清两者适用关系:首先,程序启动的国家机关决定了两种程序选择有差异性,在非竞合状态下两种程序分别适用,呈现相互排斥关系;其次,当程序竞合时,在结合案件情况决定适用先后顺序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裁判稳定性和可执行性方面的优势并优先适用;最后,从程序效力的内在张力来看,同一犯罪事实先行适用违法所得程序后可再行适用缺席审判程序,而适用缺席审判后则不能再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相似文献   

11.
基于“认定标准”与“证明制度”这两个维度检视国内和域外诱惑侦查制度,可以发现中国存在制度规范缺失、司法操作不力和理论研究不足等问题,以致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严重失衡。反观诱惑侦查理论和实践较为发达的域外法,其认定标准由单一主观标准或客观标准向混合的双重标准或分离的双重标准发展,并形成各自独有的证明模式。结合中国司法制度和实践,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以期抑制非法诱惑侦查:第一,破除传统的二分法模式,重新设置诱惑侦查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第二,解决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之间的争议,确立主客观分离的双重审查标准;第三,量化分离式双重审查标准的认定要素,协调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第四,纠正异化的证明责任分配,明确控辩双方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现实选择:混合标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前刑事诉讼法学界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存在着"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争论.这两种观点均未能全面把握刑事诉讼证明的两个阶段和双重属性,各有缺失.客观真实标准是最理想的证明标准,但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实现单一的客观真实标准的条件,现实的选择是实行兼采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混合标准.  相似文献   

13.
在行政诉讼中,相对人的任务是提出证据,把当事人引入诉讼程序承担的是提证责任,而被告行政机关则依据法律直接的规定承担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文件举证任务,如若举证不能或不力,则承担败诉后果的法定责任。  相似文献   

14.
由于证明标准在诉讼证明活动中居于重要地位,因此,在我国诉讼法学界,有关证明标准问题的讨论未有间断。该文试图从微观经济学的视角出发,运用边际成本—收益模型对民事证明标准最优化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应针对不同民事证明对象设置不同盖然性程度的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侦查程序中刑事证明的理论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刑事证明的内涵及其与事实查明之间的界线,令状主义和人身保护令制度引入的必要性,侦查机关证明责任及证明标准的建构等等,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6.
非法证据有无证明力 ,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这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刑事证据理论问题 ,更是一个严肃的司法实践问题。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加快 ,在我国法治化走向不可避免的态势下 ,非法证据的证明力问题研究亦应放在法治视角下进行 ,对非法证据价值的取舍 ,既关系到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与采信 ,又关系到对不同诉讼理念的选择和对不同诉讼主体权益的保护 ,因此 ,必须从价值层面对非法证据予以剖析。  相似文献   

17.
在对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 ,通过对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的分类与比较 ,阐述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内涵并对证明责任的法律属性进行了分析 ,最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 ,分析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有关证明责任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当事人取证能力的薄弱,法官倾向于将客观证明责任转化为主观证明责任来加以使用,笔者得出客观证明责任的重要性更多地体现在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取证方向的指引。而由于我国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在法律中规定的极为不明确,导致二审改判率的上升,因此笔者主张在实体法的制定过程中,要注意将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规定得更为明确,给法官以明确的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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