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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1 毫秒
1.
司法社会化是在政治社会化影响下进行的司法改革运动.司法社会化作为政治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以及通过对司法在开放性和亲和性向度上的改造,使司法摆脱由于疏离于社会而导致信任危机的困窘局面,重新赢得人们的信赖.在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偏重刑事司法的专业化而忽视刑事司法的社会化,从而导致了刑事司法与社会公众感情上的疏离,其解决路径是适度调和刑事司法改革精英话语与大众话语的矛盾和冲突,在获得社会公众普遍支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刑事司法的改革.  相似文献   

2.
法律监督所体现的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政体的政治需要,是一种政治制度.中国检察制度具有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双重属性.法律监督成为中国检察制度的核心,是由中国检察制度的政治 地位所决定的.司法制度从属于政治制度,并为政治制度服务.中国检察制度的司法属性要以有利于政治属性的确立和发展为目标,但司法制度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也不能被否认或轻视,更不能以法律监督来破坏司法和诉讼的规律.  相似文献   

3.
文章分析了中国司法改革的社会背景 ,对中国的司法改革的成绩与不足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 ,并对中国司法改革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对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提出了建议。文章指出 ,中国的司法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即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尤其是要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在民主宪政的政治体制中深化司法改革 ,司法独立不是主张脱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监督制约 ,而是只有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合法正当监督 ,方能有效保证司法独立 ;坚持整体推进与逐步改革相结合。在保持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进度大体同步的前提下 ,鼓励司法改革适当超前 ,为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经验。文章认为 ,中国司法改革应当树立大司法观 ,司法改革的目标要明确 ,司法改革应遵循依法行事的基本思路 ;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司法改革委员会 ,改革我国司法管理体制 ;同时 ,尽快采取措施 ,积极应对全球化背景下司法改革面临的任务与挑战  相似文献   

4.
中国司法制度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其中社会主义的民主观和正义观尤为重要。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专政原则决定了中国司法的本质与使命,使司法成为实现政治目标的工具民主集中的原则应用到司法领域导致司法从产生到责任承担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结构中的依附地位和法院内部组织的官僚化;大众化制约了法院的审判程序和工作作风,甚至导致极端的程序虚无主义。这些影响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时过境迁,现在理当反思改革。对于时下的司法改革来说,以下几组关系需要重新认识:政治正确与程序正义;平等与职业化;民主责任与司法独立;民意与合法。只有从根本的观念和体制上进行变革,司法公正才是可以期望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当代中国检察制度的设计理路及改革历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代中国检察制度是以列宁法律监督思想为指导、在学习和借鉴前苏联检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之后还吸纳了大陆、英美法系国家检察制度中的一些合理性因素,同时承继中国政治法律文化传统并结合基本国情实现了历史性的变革.改革贯穿于当代中国检察制度发展的全过程,这是经济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司法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和法律全球化的必然反映.建国60年来,中国检察制度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1949年11月--1982年12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初步建立;二是1982年12月--1997年9月,检察职能、职权及其运行程序逐步得到完善;三是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至今,检察改革进入创新发展检察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的关键性阶段.深入研究当代中国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以及检察制度改革方向和路径的进一步确定.  相似文献   

6.
蒋海松 《学术交流》2015,(3):99-104
"人权司法保障"这一重要命题首次进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权保障的战略突破和顶层设计。从静态的人权立法确认进展到动态的人权司法保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为了落实这一战略规划,需要推进司法改革,确保诉权落实,探索司法实施宪法的有效机制,做好制度配套及协调。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乏人权的基因,但缺乏客观有效的制度保障。对此,既不能堕入法律东方主义者的偏见,更不能重陷文化保守主义的迷恋。高扬人的自由精神并客观保障其外化的权利是社会转型的关键,也是创新、提振中华民族精神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法律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备受国内外学界的争议.中国经济增长得益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推进则主要得益于有关推进与巩固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成果的一系列法律(尤其是民商法和经济法)改革.法律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发挥着特殊作用--法律作为经济改革的护航者提供着"双轨制"激励以及中国式的特殊制度弹性,而作用的变化趋势则是向正统理论回归.  相似文献   

8.
转型中国的现实决定了中国行政审判法官在致力于完成克制司法这一现代性课题之时需承担起能动司法的任务。在常规案件中,以克制为基本立场,追求法律形式理性,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行政国时代尊重专业化行政的必然结果。法官对法律形式理性的坚持,自觉抵制法外因素的影响,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强化民众对法律的权威性印象。在疑难案件中,能动司法克服人类理性的局限性,有效回应转型社会需求,并通过个案审查的形式逐步确立对行政权力的全面控制,从而完善法律之治。然而,能动司法有其难以避免的正当性和能力不足问题,在中国行政强势的背景下,甚至可能沦为行政机关借以实现行政目标的工具,因而需谨慎为之。  相似文献   

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既是中国宪法理论与实践的焦点和发展目标及方向,又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内容和重要突破口,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中许多问题的解决都有待于宪政建设的切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与亟待推进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具有深刻的内在必然联系,这种必然联系决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是深化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应该成为当前全社会的共识.  相似文献   

10.
中国当前的司法改革并没有如决策者所希望的那样,成为提升法院与法官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反而在某些方面加剧了己有的弊病,甚至导致新的弊病产生。就作为整个社会变革的一部分的法院改革而言,因为中国缺乏应有的现代宪政环境,再加上法官缺乏专业的训练,使得在是否加强司法独立这个问题上产生怪圈。因此,有关现代司法以及现代政府建构的基本道理的更全面、更深入的传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在法官的遴选机制上,目前成文的法律和规章已经有了适度的改善,然而依然留下了变通的实施可能,法官的任命在很多时候成为一个政治问题和任务。由此而推动的司法统一考试的实施也许能使得司法人员的素质有所改善,并可能积极影响法律共同体的形成。另外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法院管理制度的改革。其改革目标是尽量地促使法院非行政化,确保法院内部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的合理化、法官个人独立地位的保障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关系的理顺等。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与否,既是对中国法律人的挑战,也是机遇。  相似文献   

11.
《求是学刊》2019,(2):127-137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向刑事司法早期阶段扩展的制度发展过程,既有回应人权司法保障一般标准的性质,也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刑事司法通过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值班律师等制度,为贫弱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是确保其平等实现有效辩护和公正审判的关键。在此过程中,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还面临着资源短缺、协调不足等挑战,为此需要动员各利益相关方力量,把握当前司法改革机遇,结合制度倡导、区域经验分享、科技创新等途径积极完善刑事司法早期阶段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产生、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不断完善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国情出发,学习、继承、借鉴了古今中外人类司法文明的有益成果,具有公开的政治性、鲜明的人民性、内在的合法性、充分的科学性、积极的建设性、与时俱进的实践性等特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日渐显现.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叉司法制度成为必须给予认真思考的问题.要推进中国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化司法改革,就应当进一步加强司法政治和思想建设、司法理论和文化建设、司法组织和队伍建设、司法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对司法的物质保障和民主监督.  相似文献   

13.
廖雄军 《探求》2009,(2):27-33
网络时代改革决策绩效及其公众参与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合理化、科学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评估的水平与质量。为了使网络时代的改革决策绩效评估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本文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网络民主发展、公众参与改革决策的趋势出发,对网络时代的改革决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与中国公众参与改革决策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与指标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设计了一套网络时代公众参与改革决策的评估指标体系,旨在推进我国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14.
行政改革与公共治理结构变革的战略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贾西津 《社会》2004,(4):11-12
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的重要部分,中国新的一轮行政改革已启动。这次行政改革,提出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的基本原则,从转变政府职能和精简政府机构两个方面推进。这将成为继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之后又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行政改革。中国的行政改革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曾作过四次  相似文献   

15.
李泉 《社科纵横》2007,22(2):76-78
从世界各国法律实践中来看,宪法司法化已经成为必然,但是,中国的宪法司法化却是仅仅借助于政治强势语言。然而,宪法除了政治涵义之外,更具有法律的内涵,而中国的宪法司法化却忽略了宪法具有“法”的一面,形成了一种“强势语言范式”,但这种语言范式的转变却是十分艰难的。  相似文献   

16.
法治既是国家的政治理想,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划分是理解法治这个综合性话语体系的重要工具。当下,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阶段,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必然要求所追求的法治是一种实质法治。当前,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权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改革体现了实质法治正在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基层治理:转型发展的逻辑与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层治理是指一个政治制度框架或政治结构之中最基层的权力运作过程。基于不同的视角,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政策过程,或者一种民主发展形式,或者一系列现代国家建构的方式与手段。但无论基于哪种视角,基层治理的核心是基层民主,其方式是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各种社会活动,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促进国家公共利益。因此,基层治理的目标、制度建构及其实践,对于当代中国的转型发展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治理一直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主要是由四个现实条件决定的。其一,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超大型农业社会决定了其经济基础是农业,政治基础在基层;其二,从当代农村到城市的改革过程中,基层治理因其实验性特征能够有效地降低改革风险,为社会转型发展积累经验;其三,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最为集中地反映在基层乡村和城市基层;其四,由于基层社会的重要性,党和政府主动地将基层治理作为改革的路径,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财政保障。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深刻转型,必然需要一种新的适应变革的治理模式,这就使得当前的基层治理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转型压力。实践表明,只有实现基层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才能使基层治理符合现代政治的标准,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为此,国家应积极推进政策过程中的授权、决策、管理、监督等权力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充分发挥基层民众、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主体作用;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的权威地位,使全部治理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有效推动增量改革制度化,用法律和制度将改革创新的成果固定下来,用以规范治理行为与实践。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相似文献   

18.
任何司法领域都需要遵循一定的价值,这决定着改革的其他价值设定和改革的目标、步骤和方法。保障弱势人权就是刑事司法的基本价值,这决定着刑事司法在保障人权的前提下实现公平、效率、正义的目标。与国际人权公约相适应的同时,要求刑事司法本身的合法化和程序化,并实现中国刑事法制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9.
论民间规则与司法能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发生在中国的司法能动与西方国家的司法能动并不相同.这种司法能动通过"姜堰模式"、"东营模式"、"陇县经验"、"河南模式"等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四种主要模式都是民间规则进入司法的具体经验.民间规则进入司法的条件有两种:一是在法律有漏洞时;二是当法律调整不能时.但在这两种情形下,民间规则进入司法不属于司法能动.通过进一步分析可知,民间规则作为司法能动前提的可能条件有五种情形:其一,法律虽然赋予其法源地位,但没有规定其是否适用于司法或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的情形;其二,尽管没有规定其法源地位,但在一定时空范围内规定了其作用的情形;其三,法律上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其法源地位的情形;其四,法律上否定其法源地位,并排除其在司法上的适用的情形;其五,因当法律调整不能,用其替代国家法的情形.中国目前开展的能动司法活动是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下民间规则的重视,甚至可以说民间规则是这种能动司法的最重要的规范前提和依凭.民间规则作为人们交往行为规范的事实不可能被消灭,这就决定了以习惯为核心的民间规则在司法能动中所具有的特别地位和作用,也就决定了研究民间规范与司法能动之关系的基本意义.  相似文献   

20.
浅谈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祎敏  重九 《社科纵横》2005,20(1):73-74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富民强国的必然选择。法学教育作为传播和交流治国之道的科学活动 ,承担着法治建设中的神圣历史使命和时代任务 ,成为中国成功实现依法治国的决定性因素。实现“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之一在于司法改革 ,而与司法改革相配套的条件之一便是法学教育的改革。我们的选择应当是基于中国本身的法律 ,形成真正充实、统一的法学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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