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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计划是行政法学研究中的新兴领域,是行政主体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但我国理论界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实践中公民因行政计划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也存在诸多障碍。借鉴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对行政计划司法审查制度的相关立法与实践,对适用司法审查的行政计划的范围加以界定,对完善我国行政计划司法审查制度,实现对公民合法权益在行政计划领域内的充分保障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
付家东 《云梦学刊》2005,26(4):72-74
作为全球多边贸易规则的WTO规则,其透明、规范和程序法定的法律规则对我国政府行政行为产生了较大影响,提出了新的要求。WTO规则所要求的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也将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为与WTO的规定相协调,除了修改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外,在目前的司法体制条件下,还可以通过在相关法律中以专门条款的形式予以规定以及完善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等相关制度方式解决。其中修改宪法、完善其他的法律将是立法者协调国内立法与WTO规则与原则体系冲突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相似文献   

3.
司法监督控制是保障行政立法正当性最终的、最有效的机制,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存在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广义的司法审查包括司法机关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全面审查。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并不能代表全部司法审查,因为它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包括对行政立法的合宪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对授权法(法律)和授权立法(行政立法)的审查,必然涉及违宪审查的问题,同时也必然涉及行政立法之外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因此,我们讨论的领域不得不适当拓宽。  相似文献   

4.
王文芳 《中文信息》2013,(10):178-179
随着社会经济涉及领域的不断延伸,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涉及技术性和专业性的范围越来越广,行政事务管理的需求不断扩大,行政权向民商法领域扩张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审判实务中,行政裁决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已形成共识,但就我国现状来看,行政裁决司法审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行政裁决现状及司法审查之困境对入手,在主张拓展司法变更权适用范围的同时。还提出对适用司法变更权予以必要规范和限制,以实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有效平衡。  相似文献   

5.
江必新 《中国社会科学》2012,(7):123-140,205,206
法治实践表明,通过合法性标准规制政府权力虽仍有必要,但其效用已递减至极低限值,故应突破传统法治主义预设的合法性窠臼,辅以正当性标准,形塑合法性与正当性并用的二元体系。正当性司法审查,作为法治国家建设在当前应被深入挖掘的增长点,是刺激政府权力向善的新的动力源。秉持防止程序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目的,并以《行政诉讼法》第54条有关"滥用职权"、"显失公正"等规定为据,正当性司法审查应确立"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坚守程序公正、比例适当、有效参与、程序效益、程序的可接受性、程序规范化、行政便宜性等原则。同时,应通过顶层设计和末端治理应对正当性司法审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弊端。通过此种路径,可以提升行政行为的正当化水平,完善中国的行政程序法治体系,并与时俱进地提升行政程序正当化标准。  相似文献   

6.
7.
行政裁量权的不断扩张是现代公共行政的一个重要特点。为了保护公民权利免受行政裁量权的侵害,各国纷纷采用最具有权威性的司法审查手段来控制行政裁量行为。英美法系对行政行为的审查采用越权原则;而大陆法系则通过"越权之诉"来进行,二者的特点与成因都存在一定的差别。  相似文献   

8.
为防止行政协议单方变更或解除权的滥用,法院有必要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是法院行政审判权能完整性的体现,是公私法妥协的延伸,也是协议效力判断权的最终归属.通过梳理典型案例发现,我国行政协议单方变更或解除权行使的司法审查,存在对"公共利益需求"的解释标准不统一、行使程序的合法性审查缺位、行使条件的公私法边界不清、赔偿标准模糊致使相对人权益救济不充分等问题.为克服上述障碍,应从打破对实体法律规范的机械应用、以支付对价为变更或解除的前置条件、采用复合标准衡量公共利益、运用财务平衡原则确定赔偿方案等环节入手,完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9.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存在,一方面有利于行政管理能动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也对法治社会构成了潜在威胁,因此,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规制,是权力制衡的必然要求。作为诸多监控手段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司法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审查的广度、深度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致使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存在较多缺失。因此,应从这两方面着手,完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启动后,行政立法纳入受案范围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为确保行政立法的合法性,美国选择程序审查的路径,依行政立法程序的正式与否,对应的司法审查标准分别是实质证据标准与专断恣意标准,后者在适用中逐渐发展为从严审查标准。司法审查强度的增加,不仅使非正式程序日益正式化,也造成行政立法的僵化。据此,有必要根据宪政体制下司法的适当角色以及司法以外的审查机制的运行情况,确定司法审查的合理强度。这对于建立中国的行政立法司法审查标准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与合约性审查的关系如何?行政协议与一般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有何异同?这是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必须回答的问题。合法性审查是合约性审查的前提和基础,合约性审查是合法性审查的延伸和补充,合约性审查也可以看成是合法性审查的特殊表现形式。合法性审查与合约性审查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又相互区别。两者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这种主次地位在特定条件下又是可以转化的。在涉及"行政性"的问题上,主要适用行政法规范进行审查;在体现"协议性"的问题上,司法审查可以有条件地优先适用约定和民事法律规范。两种审查有时还存在相互包含的复杂关系,这种关系的特殊性不仅给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和审查模式提出了新的问题,而且也对传统的司法审查技术和理念构成了挑战。  相似文献   

12.
行政裁量基准是行政法的法源,将其纳入司法审查具有必然性。但司法审查的实践势必面临审查"依据"与"对象"、行政理性与司法理性、成文基准与非成文基准之间抉择的两难。审查的指导理念从"浪漫与怀疑"到"现实"、审查模式从静态向动态转变、价值目标追求从被动守护正义到能动回应现实,是走出尴尬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13.
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问题的解释存在前后矛盾之处,解决途径是在确认非诉行政执行的行政行为性质和恢复《行政诉讼法》当初设计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时提高行政效率的主要功能的基础上,重新建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各级政府行政管理的需要,抽象行政行为的数量急剧增多。但是,由于其他非诉监督机制已难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以致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实施的现象日益严重。为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之进行司法审查已大势所趋。在此前提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便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6,(6):172-178
行政合同作为一种新型柔性执法方式在行政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相伴相生的行政合同争议也大量涌现。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为行政合同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的契机。正确界定并识别行政合同是司法审查立案、审理、裁判各个环节中准确适用法律的关键。在《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灵魂法则的统领下,应建立行政合同公法审查模式,以原告诉求为出发点,以行政优益权的行使为重点,以"原告诉讼请求+行政权力因素(行政优益权行使)"作为法律适用的选择节点进行行政合同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6.
论中国司法审查的空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依据法治原则,任何公权力的行为都应当接受合宪性和合法性的审查,从各国的实践看,这种审查主要由司法机关或者类似于司法机关地位的特设机关进行。但受各国政治理念、政治体制、司法机关地位等因素的制约,司法机关并不一定能够对所有的公权力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我国目前正处于司法改革过程之中,司法机关对公权力进行审查必然是司法改革的一大热点。简而言之,我国的司法机关不具备对公权力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基本条件,但完全具备对公权力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基本条件。  相似文献   

17.
作为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政府干预虽然在法律上具有先定力,但不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对政府干预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关键的问题在于,法院在对政府干预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应当秉承何种审查标准和审查态度.这构成法院司法审查的司法理念.在一般意义上,关于政府干预的形式合法性问题的司法审查,被认为是法院固有的权力,但对于政府干预的实质合法性问题的司法审查,法院存在两种明显对立的态度,并由此形成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节制主义两种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18.
行政主体进行行政决策是行使法定行政权力服务公众的典型行政行为,从"大树进城"项目行政决策立项、实施、完工等基本步骤及其最终效果中可以看出,我国行政项目决策程序控制不够;行政实践中需要制定<行政程序法>,完整地落实法定程序控制行政决策项目,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行政项目决策质量.  相似文献   

19.
就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而言,以权力制约和权利救济为主旨的司法审查机制具有明显的价值合理性,但是,在制度实践方面,现行司法审查机制的展开却遭遇重重困境,表现为司法设置之体制依附性、司法审查范围之局限性以及审查标准之单一化。重整与完善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之根本出路在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彰显和强化司法独立;拓宽司法审查的对象范围,变审查法定原则为审查假定原则;实现司法审查标准的多元化,推行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相似文献   

20.
建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论述了建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并结合《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从受案范围、审查模式、诉讼参加人、管辖法院等四个方面探讨了这一制度应有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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