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执行救济制度对保护执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执行程序严格依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在大陆法系,执行救济有着严密、系统化的规定,包括程序上的执行救济和实体上的执行救济.而我国在这方面尚缺乏完善的规则体系.通过对大陆法系执行救济制度的解析与把握,借鉴其有益的立法经验,可以促进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民事执行和解又称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可行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但目前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诉讼法中关于民事执行和解的规定只有寥寥数条且存在着规定模糊、界定不清等问题;我国缺乏规范的审查监督制度,司法机关在民事执行和解中的地位和权限不明确,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民事执行和解担保的法律效力亟待明确,民事执行和解救济制度缺失.立法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实际效果.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体现了执行过程中的私权自治原则,对正处于转型期的我国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执行和解制度具有可以尽快结案,结束执行程序,节省当事人和执行法院的人力和财力的优点,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执行环节中的具体运用。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规定存有不足,给执行机构的人员造成疑惑。本文从分析执行和解协议应具备的条件和执行和解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入手,建议立法调整执行申请期限和提高执行和解效力,从而使执行和解制度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一、民事执行行为及其法律救济--民诉法修正案解读 众所周知,关于民事执行行为救济,修订前的我国民事诉讼法最大的缺陷在于没有区分单纯执行行为与执行中的司法裁判行为①,也未针对性设置程序性救济和实体性救济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5.
自助行为是民事主体运用私权力实施自我救济的行为,在民法典草案的侵权篇中有专条规定.将自助行为写进民法典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这背后有着充分的法理支撑,也符合我国社会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6.
民事执行立法:程序构建与规则设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的理论是科学立法的前提与基础。本文讨论了与民事执行法的立法技术及其具体内容相关的几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作者主张以民事执行法为名称 ,坚持当事人平等、依法执行、程序性争议与实体争议分开处理、执行经济、优先分配查封财产等原则 ,以当事人进行主义与职权进行主义相结合作为执行程序设计的指导思想 ,以总分结合式为基础并合理吸取混合式与并列式构造的优势 ,构建我国独立的民事执行法。  相似文献   

7.
当前民事执行改革研究中的若干理论偏误与缺失值得反思与警惕:民事执行权的性质定位没有从宪法规范出发并在宪政语境中思考问题,研究方法难免有盲人摸象、以偏概全之虞;“执行当事人主义”的提法无论在理论逻辑还是在实践逻辑上都难以自洽,可能导致生效裁判的执行难上加难;而“民事执行程序的人性化”,本可以用来弱化现行执行程序中的“职权主义”,克服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民诉法学界却无人论及,形成理论缺失。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执行程序的改革将有力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但各种新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执行程序中增加的财产报告制度,在具体程序上还需明确财产申报的范围,并规范财产申报的形式、程序和后续申报义务.为完善信用征信和失信惩罚机制,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诚信披露制度,但也需规范披露的内容、期限和适用条件.民事诉讼法改革了执行机构,完善了当事人权利保护制度以规范执行行为.  相似文献   

9.
法律行为是对具体法律行为即契约和遗嘱的抽象,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而具有约束力。根据形式、内容和效力上与法律的共性,可以称之为“立法”,二者的差异又把它限定在当事人之间。民事交往从思想和物质的角度可以分为民事关系的制定和履行两个阶段。法律行为就是前者,它的直接后果是民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这样理解才能破解“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的错误理解。  相似文献   

10.
对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进行了理论阐释,阐述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概念、特征,剖析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主体、诉讼标的和事实理由等各构成要素,探讨揭示了第三人异议之诉审理程序的特殊性以及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揭示了第三人异议之诉在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全面论述了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理论问题和制度架构,丰富了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内容,促进了执行救济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为执行救济制度乃至整个民事执行程序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1.
《民法通则》的民事行为就是传统民法学的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是其形式,民事关系的建立是其内容。法律行为实质是当事人之间的立法行为,意思自治是当事人之间立法的依据。  相似文献   

12.
民事执行异议之诉是保障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中不受侵害的重要制度,可分为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其目的在于全部或部分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或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我国现有的异议之诉的立法缺陷在提出异议之诉的主体、异议之诉的审查程序、审理结果、对异议之诉的救济和监督等方面均有体现。在对执行救济制度的程序价值全面认识之后,应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的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给予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民事缺席裁判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缺席裁判是与对席裁判相对应的一种审判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有关这一制度的设置和规定上存在诸多的问题。从比较、借鉴的角度看,缺席行为最为本质的特征,是当事人一方不依法履行或者怠于履行应当履行的诉讼行为;而且,缺席在性质上只能是当事人对应诉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为此,在完善我国民事缺席判决制度上,应当采用一方辩论主义的立法模式,同时,应具体而富有针对性地设置救济制度与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4.
万宗瓒 《理论界》2008,(11):80-81
民事执行制度是一个法治国家重要且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之一,有效的民事执行可以树立国家司法制度的威信和威慑力,是实现国家法治化的必要前提。本文拟对我国民事执行中所涉及的司法资源进行分析,指出现行民事执行程序存在对司法资源的浪费问题,并结合民事执行工作实践,对如何优化配置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司法资源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悬赏执行具有单方允诺的性质,是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相结合保障权利人民事权利的一种新兴执行措施,此为“兴”.在我国民事诉讼执行阶段融入悬赏执行制度是可行的,此为“行”.我国悬赏执行的启动程序应从启动主体、启动范围、悬赏金确定主体、承担主体及数额确定标准上予以统一规制,通过对悬赏执行运行过程中悬赏执行公告的发布、线索有效性的核定、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的规制,使悬赏执行得以在我国民事执行程序中建立并取得成效.  相似文献   

16.
褚丽 《兰州学刊》2005,(4):156-157,212
执行救济制度对于保护执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强制执行的严格依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执行救济包括程序上的执行救济和实体上的执行救济,具体方法包括执行过程的异议、债务人异议和第三人异议,这在大陆法系国家已经形成共识并有较成熟的法律规范.而我国民诉法仅笼统地规定了执行异议制度,无论理论、实践还是立法上都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5,(7):193-199
2015年出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首次赋予了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提起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带来的损害可以提起诉讼以寻求救济的权利。这是我国首次从立法的角度承认对恶意诉讼行为可通过另诉的形式进行救济。恶意诉讼行为是基于故意的主观内容,恶意地利用纠纷解决机制,追求诉讼请求或诉讼请求外其他目的的诉讼行为。我国应汲取国外经验,对恶意诉讼行为既从实体法角度规制,围绕实质损害进行救济,也从程序法角度调整,依托当前的立案登记民革完善撤诉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8.
论权利保护上的自助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由于民事立法上自助行为的空缺,使某些民事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为此,本文借助了我国古代及现代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自助行为的规定,对我国民法上设立自助行为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自助行为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助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三者皆属于自救行为。自助行为是行为人在紧迫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本人的合法权利而同不法行为进行斗争的一项重要手段。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一直未对自助行为作过探讨,民事立法也尚未作出规定。研究和探讨自助行为,对于丰富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理论,完善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实践,都有重要意义。笔者试就自助行为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期引起讨论。  相似文献   

20.
结婚登记制度作为一项民事制度被规定于作为私法的婚姻法之中,但由于国家民政部门的介入又使其带有强烈的公法色彩。所以,人们对于结婚登记行为的法律性质,并未获得一致的确认与认同。对由于结婚登记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进行法律救济时,司法不得不面临程序上的选择。这既给当事人带来诸多民事困扰,又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法律难题。结婚登记行为的法律性质,直接关涉结婚登记机关的设置、职权,并影响着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结婚登记行为虽然糅杂了私法要素,但归根结底仍然是具体行政行为,从性质上分析应当是行政确认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