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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对分拆上市的概念与特征以及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对策等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主要观点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应将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表决权转移至股东大会;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让股份时,应规定中小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表决权;应确定分拆上市的上市公司的资格,量化具体标准;中小股东应享有监事与独立董事的提名权,监督分拆上市后中小股东权益的分配。  相似文献   

2.
委托书征集制度是股份公司股权分散化、流动化的必然产物。委托书征集,是指在享有投票权的股东无法或不便出席股东会,亦未选任适当的代理人行使表决权时,公司的现任管理层或公司的其他股东,劝说股东选任自己或第三人代理行使表决权①。委托书征集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的管理层向股东征集委托书,使自己获得连任;二是,公司的其他股东要求更换现任的管理层,而向股东征集委托书,以支持他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如果管理层和挑战者同时向股东征集委托书,就被称为“委托书争夺”。在公司股份高度分散的情况下,每个股东持有的股份与公司的股份总额相…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投资主体缺位;对小股东权益保护不力;董事、监事的产生程序有缺陷;监督机制流于形式。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措施,建立合理有效的公司产权制度,完善国有出资人制度;建立限制表决权行使机制和累计投票制度,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董事、监事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与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等。  相似文献   

4.
自从19世纪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职能第一次分离以来,人们就一直在探讨如何促使管理者对股东负责的问题。美国通过立法,使股东拥有最终控制和监督权来监督管理者,具体措施是通过公司内部的权力分配使股东具有选举、罢免和监督董事的权力。同时把董事作为信托义务关系的一方,使其代表股东行使选举、罢免和监督管理者的权力。董事会的主要作用是为维护股东的利益而监督管理层的活动。从法律意义上讲,董事负有两个责任:谨慎和忠诚。谨慎指董事在制定决策时必须保持应有的勤勉。当问题出现时,他必须尽可能地获取有关信…  相似文献   

5.
投票权的差异性及平衡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因其所持股份不同、持股动机不同等原因 ,所享有的股权及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同。股东之间存在的这种差异性直接影响着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及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也导致了投票权在股东之间的转移 ,从而使部分股东失去了投票权。累积投票制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 ,都是为了实现股东投票权现实可能性的公司治理目标的首要选择。  相似文献   

6.
表决权排除制度体现了现代法律所追求的实质公平 ,它的最基本功能在于防止多数股东及董事滥用控制权力 ,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我国公司法中的表决权排除制度的构建 ,也应以此为基本指导思想 ,且唯有如此 ,才能充分发挥其实效  相似文献   

7.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多元利益主体,即股东、债权人、董事和经理、监事。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方面有待业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各国公司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董事会的权力进行规范 :一是从董事会自身进行约束 ,其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即对董事义务的种种规定与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二是在外部发挥股东与监事的作用 ,对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约束 ,尤其重视发挥小股东对董事的监督作用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会权力的规制存在着诸多的不完善之处 ,其表现为对董事义务规定的不足 ,独立董事制度的缺位 ,及对发挥小股东对董事行使职权进行监督作用的忽视。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 ,完善我国的立法。一、董事义务的完善在对董事义务的规定方面 ,英美法系国家认为 ,…  相似文献   

9.
在现代公司中,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关,其职责是负责处理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事宜。董事会的董事既可由股东担任,也可由非股东担任,一般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在履行公司职责时,应对公司承担义务,这是世界两大法系国家在公司法中的共同规定,亦是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要求。但是,对于董事义务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哪些,董事与公司的法律关系如何等问题,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我国理论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一、董事与公司的法律关系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现无明确地…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公司法>借鉴了企业法的原有规定,采用了公司"民主管理"的表述."民主管理"曾具有产权代表功能,现已发展为重要的公司职工保护制度.公司民主以公司成员的同质性为前提,以公司成员协商一致或按照多数决定原则决定公司事务为内容,包括股东内部民主、董事会内部民主及职工内部民主等形式.职工有权以依法选举董事或者监事的方式参与公司事务,但必须尊重公司集中管理的价值,不能代替公司股东和董事发挥作用.公司职工参与和公司民主管理是不同概念,应当限缩解释公司民主管理的含义或者废止公司民主管理的提法.在法律适用中,也可以从职工参与角度解读中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民主管理.  相似文献   

11.
论股东权诉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权日渐超越物权和债权成为社会财富的重要表现形式,赋予股东通过行使诉权维护股东权益有助于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相较于基本股东权而言,股东诉权具有次生性、法定性、固有性特征.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权直接诉讼主要围绕法律、章程、股东协议等赋予的股东权利而展开,被告往往限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有关股东权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的现行立法面临加强体系化和可操作性的改进问题.  相似文献   

12.
郑显芳 《天府新论》2005,(Z1):214-216
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的损害小股东利益,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应运而生,这一制度符合我国立法精神.股东表决权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托,具有以下几个属性是对股东权的一部分而非全部进行信托;股东在信托表决权部分股份上的转让权在信托期间受到限制;它是意思表示权利的信托,而非实物财产的信托;信托结果承受人是股东.股东表决权信托不仅可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还可避免不公平关联交易中公司财产的损失,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抵制不公平关联交易中关联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管理层的不适干预,确保公司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相似文献   

13.
以往对于我国是否需要在立法中建立累积投票制一直存在着肯定与否定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同时对于累积投票制本身是采取强制主义立法或许可主义立法也没有定论。2005年新颁布的《公司法》以许可性立法模式确认了这一制度。虽然累积投票制相较于小股东行使直接投票权有着明显的优势,但由于其有着自身的制度缺陷及失效之处,为了使之充分发挥作用,仍需要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杨江涛 《理论界》2011,(4):48-51
在证券间接持有模式下,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相分离。为了让实际股东有效地行使投票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采用了委托规则。因发行人与实际股东之间存有过多的中介机构,根据委托规则实际股东并不能很好地实现自己的投票权。鉴于此,我国在构建间接持有模式下投票权制度时,应尽量减少发行人与实际股东之间的沟通环节,让发行人与实际投资者直接沟通,且使沟通透明和具有可审计性。  相似文献   

15.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利益维护而设计的通过司法程序约束董事认真、诚信履行他们对公司义务的一种方法,符合条件的股东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这一制度有利于调动股东行使监督权的积极性,也能遏制董事和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从而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表决权在资本多数决的股东大会决议机制下分化为意思表达权和形成权两种性质各异的权利,其原因在于股东大会决议行为的特殊法律行为属性和特殊法律效力,在于股东表决的不同性质——意思通知和单方法律行为,并由此导致对一系列关乎股东表决权的制度的重新评价和审视,如表决权排除、类别股东表决、异议股东股份购买请求权以及资本多数决的决议机制等。  相似文献   

17.
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国有公司制企业中,已经设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企业大致只有50%多一点,并且有相当部分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处于"董事不懂事、监事不管事、平时不参政、参政难议事"的状态.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其利益主体既是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又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国有企业经营者与国有企业职工之间的差别除了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劳动分工差别外,还有人力资本权利的差别.因此企业经营者主体并不能完全代表企业职工主体的利益.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要解决的不仅是公司治理问题,还要解决公司的管理问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发挥"平衡器"、"减压阀"和"信息源"的作用.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必要条件,不是其所在的工作岗位,而是其实际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为了更好地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有必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并切实纠正实际工作中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事实上存在的"身份歧视"问题.  相似文献   

18.
侯东德 《兰州学刊》2009,(5):133-137
基于公司契约理论的解释,一股一权原则的经济逻辑在于使股东的投票权权重和剩余索取权权重相配比,以使作为监督者的股东的监督更有效率;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经济逻辑在于解决大小股东在面临公司重要决策时产生不同的动机和不同的选择偏好问题:而集体行使原则的经济逻辑则在于建立股东讨价还价的契约机制,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和降低了代理成本。由此。我国公司法立法必须正确反映投票权行使原则的经济逻辑。  相似文献   

19.
理论界对新《公司法》第43条有关出资比例的理解,有实缴说、认缴说及折衷说三种.从国外和台湾地区的立法实践、表决权的功能、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制度本身的特点、未出资股东与出资瑕疵股东的差异性以及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等原理考量,在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情况下,采用认缴说,将该出资比例解释为认缴的出资比例较为适宜.在表决权的行使过程中,要考虑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时表决权行使的依据及股东未按约定的出资期间及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时表决权的限制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股东表决权的主要功能及意义,即是透过民主程序,使得身为公司投资者的股东能适当监督公司的人事布局与经营策略,以确保自己对公司的投资不致落空.同时,股东也可以藉由参与股东会并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无论直接或是间接)制衡经营不善的经营者或淘汰更换公司经营者.藉助比较研究的方法,可以重新审视与检讨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表决权的制度,为我国公司自治的实现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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