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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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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毛灵军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0):172-182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是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关键环节,我国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理念,但相应立法制度供给不足,约束和激励机制缺失,导致原本"能启动应尽启动"的制度设计初衷演变为"能不启动就不启动"或"不得不启动"的实践操作模式.究其原因,在于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功能定位模糊、政策理念和制度设计过于偏重发现客观真实,导致法的公正性与安定性的关系失衡.改革完善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关键,应当坚持"依法纠错"原则,着眼于构建清晰明确的规则,改变原有"一刀切"的立法模式,区分有利于被告人和不利于被告人的不同情形,从启动事由和标准、启动主体、启动结果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包括建立有限再审模式,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基础,确立"确有错误"和"确有错误可能"的启动标准;明确由上一级法院或检察院为启动主体,对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成立第三方复查机构;进行类诉讼化改造,强化当事人的申诉权和程序参与权;确定启动决定的法律拘束力,完善刑事再审启动程序与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2.
本文主要从民事诉讼目的和民事诉讼价值这一角度,对我国再审程序的指导思想--"有错必纠"原则进行了重新认识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再审程序的指导思想及制度设计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见解。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经过多年来的立法修订和司法实践,已暴露出许多问题,应当对再审程序的不足之处和国际上对再审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对我国的再审程序进行相关的改进。  相似文献   

4.
刑事再审制度的存在价值在于 ,通过对错误裁判的纠正公正地解决纠纷。而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在过分关注实体真实的同时 ,却忽略了对被告人的人权保障 ,这与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总体趋势是相悖的。本丈从理念层面对我国刑事再审制度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修正意见。  相似文献   

5.
方洁  刘辉 《天府新论》2004,(Z2):129-130
刑事再审制度的存在价值在于,通过对错误裁判的纠正公正地解决纠纷.而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在过分关注实体真实的同时,却忽略了对被告人的人权保障,这与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总体趋势是相悖的.本丈从理念层面对我国刑事再审制度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修正意见.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制度以“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为指导思想,仅追求实体正义,强调纠错功能,有其一定合理性,但过于片面,忽略了再审制度应承载的其他价值。刑事再审程序诉讼理念除应包含实体正义外,还应把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念统合起来,从而达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白彦 《社会科学家》2007,(3):97-101
刑事再审程序作为法律救济的特别程序,其设计是否科学,直接关系着国家刑罚权实施的公正性以及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保护。然而,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实施效果却未尽如人意,究其理论根源还在于其诉讼价值理念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本文着重从理论上阐明了再审程序与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的关系,具体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价值理念之不足,进而提出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兼顾公正与效率,在公正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的诉讼效益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被定义为纠错程序,而无论在奉行当事人主义的英美法系还是实行职权主义的大陆法系,再审的主要功能都是为被判决人保留一条救济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允许法院主动提起再审,与控审分离原则相冲突,也有悖于既判力理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应当仅限于有利于被告人的情形。法院与检察机关对当事人申诉的审查是通过封闭的行政性方式进行的,当事人难以当面发表意见,而对申诉的听证化改造也并非解决申诉难问题的关键。检察机关应当在再审程序的启动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更多地受理、审查当事人的申诉,为审判中立提供外部保障。  相似文献   

9.
杨洪 《理论界》2005,(11):95-96
再审程序是当事人寻求法律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我国目前对再审制度的规范存在很多不足,缺乏操作性和准确性,因而重塑再审制度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主要从再审的理念、启动模式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较为细致的论述。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事再审程序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通过对提起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制度进行反思,提出了完善提起再审程序主体制度的建议: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建立申请再审程序;取消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之权力。  相似文献   

11.
既判力有正负两方面的价值,正向价值排斥再审,而负向价值又是再审存在的逻辑前提所在。对既判力的正负向价值进行界定和明确,以确定既判力作用的合理边界。再审程序不同于普通救济程序,除了在于它的救济对象是已生效的裁判(或成为确定裁判)外,更重要的是再审程序特有的原则。这次的再审程序对再审事由的细化,更加强调了程序正当性的重要性.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对再审事由的规定还是没有突破实质性错误不能提起再审的法治国家的原则.再审事由朝着这方面发展才能更加合理化。  相似文献   

12.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刑民交叉案件,在处理机制上主要依据先刑后民原则,该原则是否应被看作一种法律原则来适用,其是否有法律依据,如何界定该原则的适用范围,以及对其存在的意义如何评价,是主要阐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1991年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情形下拥有再审抗诉权 ,以监督法院判决是否符合实体正义 ,该规定的确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以及理念的更新 ,人民检察院拥有再审抗诉权已与现行社会体制尤其是市场经济产生了较大裂痕。为此 ,有必要改造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的地位。鉴于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程序的权利配置易与当事人诉权发生较大摩擦 ,因此应彻底取消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4.
"轻重"刑事政策是是基于对特定法益保护的要求而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重罪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和体现,实行这一政策也有助于起到特殊预防的目的,能更好的保护法益.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考虑,轻重刑事政策应该实现法定化,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下来.就绑架罪而言,应该一方面降低绑架罪的起刑点,以求取得罪与罪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从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安全出发,设定对主动或者应要求释放人质的行为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条款,以更为有效地实现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黎宏伟 《理论界》2014,(10):74-77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在不对人定罪的情况下,单独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顺应了我国反腐、反恐的形势需要,完善了这方面的刑事诉讼立法。新刑诉法以四个条文规定了没收所得违法程序,分别为程序的启动、受理及公告、审理及裁定、回转,但新刑诉法对于该程序的案件范围和证据制度等方面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刑事自诉是刑法公法化之前人类社会纠纷解决的普遍形态,尽管适用范围被逐渐限缩,但仍有其独特的制度理性和价值。在立法层面,虽然自诉制度同公诉制度有诸多差异,但由于对刑事自诉制度缘起及社会功能的认知模糊,当前的刑事自诉案件证明标准在制度设计上与公诉案件混同,以致实践中自诉案件无罪率畸高,未能发挥自诉制度的实效而使该制度虚置,即为制约自诉制度功效的最大桎梏。为此,应当澄清自诉制度的本质,还原其作为"私犯"救济的历史真相和社会属性,基于提高诉讼效益和自诉人举证能力偏弱的现实,剔除公诉案件证明标准中对公权力进行限制的制度设计理念,重新建构不同于公诉案件的自诉案件证明标准,在语言表述上可以将其界定为"证据基本确实、充分,事实基本确信",以此推进刑事自诉的实行化。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国外庭前审查程序为参照 ,从分析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改革的内容和特点入手 ,指出庭前程序在司法运行中所面临的困境和未达目标的原因 ,并为我国庭前程序的改革提出了具体而合理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8.
在日本,犯罪共同说确实忠实地坚守了客观上的判断和罪刑法定原则。然而,也由此显示了在运用构成要件理论对共同犯罪事实进行分析认定之时,并不符合现实生活中的共同犯罪事实的缺陷和弊端,因此,我们对日本的犯罪共同说应该重新进行评析与反思。  相似文献   

19.
"程序工具主义"强调程序在保障实体法实施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否定程序本身具有的独立价值和品质,这种思想在中国的产生既具有特定的政治、经济务件,又具有相应的人文基础。以这种思想指导民事诉讼程序立法,导致了现行《民诉法》在程序设置上的诸多问题,我国《民诉法》在修改完善中应当摈弃这种指导思想和立法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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