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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文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有关保险公司的规定为依据,从侵权法的角度论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确定的的无过失责任原则与责任保险的关系及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责任性质、范围。本文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有关保险公司的责任的规定的具有不合理性,不适当的加大了保险公司在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保险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可以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2.
赖军 《小康生活》2006,(6):69-69
编辑同志:谢成谢成同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为此,要确认在小区内被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必须先了解“道路”的范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而居民小区是居民比较封闭的生活区域,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所以在小区范围内被车辆撞伤不能构成交通事故。在非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有三条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可以由近日,陈某驾驶桑塔…  相似文献   

3.
论点摘登     
张颖在《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发表“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人之请求权”一文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赔偿的对象未加明确,之后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未予界定。基于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立法目的,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确认保险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直接给付责任,赋予第三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4.
鉴于目前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对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项采取的事故责任归则原则所引发的争议,本文通过对各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之考察,对各类交通事故归责原则利弊的分析,论证了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第(二)项相关配套制度的不足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对非机动车、行人的无过错责任,体现了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文关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能够合理分配交通事故的风险,实现法律公平的基本要求,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效率的最大化。但是,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身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相关观念、配套措施的缺失,我国现阶段在交通事故中适用无过错责任有实际困难。鉴于此,笔者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规定例外情形,修正现行规定的不足,以确保无过错责任在交通事故中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他们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规定过于笼统,应当加以适当修正,细化机动车一方减轻责任及免除责任的条件。  相似文献   

7.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全国各地法院陆续受理了多起以保险公司为被告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处理上各有不同。究其原因是对该法第76条所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理解不同。本文通过对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发展过程和第三者强制险的特点及构成的分析,得出现阶段保险公司承保的三者险并非《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强制三者险的结论,以期解决现阶段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8.
文章通过分析《交通安全法》颁布以前,法律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规定存在的缺陷,从而阐明《交通安全法》是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相似文献   

9.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立法需要明确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以及过失相抵等问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交通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应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对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采过错责任原则。在过失相抵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损害的对象之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在加害人的免责事由上,应予以严格控制,以受害人故意为唯一免责事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存在诸多的疏漏及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安全法>总体上规则制定得较好.但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交通事故归则原则上,现在的规定强加给了机动车一方过于严苛的责任,还应当坚持过失相抵原则,以调整和完善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规定为切入点,探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现状及问题,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的不足和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杨勇  马思远 《21世纪》2014,(6):52-53
2004年5月1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10年来,通过河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道路交通安全有了很大的改变,人们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遍增强,道路交通事故连年下降,作为人口大省的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0年来,虽然成效显著,但我们依然不可回避,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汽车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接打手机,  相似文献   

13.
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否定了"撞了白撞"。但对这一通俗的说法应有更准确的法律解释和更深刻的理论分析。依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法经济学分析,表明过错推定责任规则更有效率地体现了立法原意。  相似文献   

14.
试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一种能有效保护因交通事故而受害的第三者利益的法律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立法已不能适应保护因交通事故而受害的第三者利益的需求,本文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立法措施,希望能够适应国内外形势的需求,推进我国机动车责任保险的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15.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 月1 日起施行 2004 年5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分八章一百一十五条,分别为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10 个新成员国加入欧盟 5 月1 日,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欧洲议会议长考克斯和欧盟轮值主席国爱尔兰总理埃亨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举行联合国新闻发布会, 欢迎10 个新成员国加入欧盟。这是欧盟历史上的第5次扩大,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在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  相似文献   

16.
对于如何认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责任主体,我国《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均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涉及诸如车辆出借、挂靠、盗窃驾驶、租赁承包等有关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等相分离的情形,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和赔偿责任主体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7.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立法需要明确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以及过失相抵等问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交通事故中的归责原则应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对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采过错责任原则.在过失相抵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损害的对象之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在加害人的免责事由上,应予以严格控制,以受害人故意为唯一免责事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存在诸多的疏漏及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8.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施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如何确定赔偿责任、责任主体、赔偿限额等问题因法律规定不详尽而存在适用争议.本研究拟通过热点问题,结合先后实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江苏省高等法院相关指导意见进行分析.探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9.
当前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第2款存在不同的理解.其实,无论从文本的客观语义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还是从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的实践效果看,都应该认为道路法的立法本意是:完全由行人一方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对司法赔偿程序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改革,包括取消确认程序,规定签收制度、一次性告知及补正等程序性权利和义务,首倡司法赔偿协商,明确审理期限,畅通申诉程序,统一赔偿金支付程序等,这都集中彰显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先进理念;另一方面受制于原条文的束缚,或者是司法实践对立法的推动还不够强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在先行处理程序、复议前置程序、法院审查方式和追偿等程序方面的规定则存在一定的缺憾与局限,应当立足于司法实践,从程序的正当性入手,以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具有可操作性等原则为指导,进一步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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