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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深圳特区第二次创业的战略调整 “再用15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进行第二次创业,把深圳建设成为富裕、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向全世界展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无限光明的前景。”这是深圳最近提出的新阶段奋斗目标。 “第二次创业”的提出,是对第一次创业成功的肯定。深圳的第一次创业从1980年建立特区到现在的短短15年,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为一个初步现代化并居全国前列的新兴城市,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各方面具有比全国其他地区先行一步的明显优势。这主要表现在:经济保持快速,有效发展,具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0亿元,创下了年均递增  相似文献   

2.
被冠之以“文化大革命”美称的十年浩劫,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中国现代历史上的一次社会大倒退。它给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是无法估量的。今天,“文革”虽然已经结束数年了,但它在人们思想上造成的混乱,却没有完全得到澄清和矫正。它的一些政治观念和思想方法,至今仍然留存在很多同志的脑子里,给我们  相似文献   

3.
‘文化’探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化”一词在西方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5世纪的希腊。当时,希腊人已把文化世界(Nomos)与自然界(Physis)、文化定律(Nomol)与自然定律(Logos)区别开来。①在这一区别中,自然指的是“不经过人类加工过的客观世界或自然宇宙。”②而文化则是人造的现象世界,它是习惯、风俗、制度等等的总和。例如,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把文化与习俗等同。与此相适应,自然定律(Logos)是必然的,人们必须听从的。而文化定律则是或然的,人们可以评判与修改的。按照苏格拉底的观点,哲学智慧的功用之一就是引导人们去听从自然以及批评与改造文化。在古罗马与中世纪前期,讨论文化甚少,讲伦理化的自然很多。谈得最多的是宗教意义上的人的教化。到了中世纪后期,文化一词的拉丁文“Cultura”开始出现。但它既没有古希腊人讲的Nomos的含义,也没有中世纪宗教教化的内容与色彩。它的意思简单地指人对自然物的加工、耕耘与养育。如对土地的耕耘和对动物的饲养。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与现在的“农业”一词有许多相通之处。把文化与人的修养与提高联系在一起是从17世纪开始的。17世  相似文献   

4.
清代江西土地买卖形式多样,土地所有权复杂化,借贷频繁,土地债务关系深入生活从而日常化。清中叶江西租佃制流行,主佃关系却不甚融洽。江西的押租制较为典型,租地需要向出租者交纳押租钱,出租者转佃还可向新的承佃者收顶佃价银。出租者收回出租地自种、转佃或出卖,租地者因租地期间投入资金或多余劳动,要求出租者应还工本,出租者不允,则引起纠纷争讼。生活中财产关系日常化,人们因经济困难,为救急常把田地、山场典出,以获得典价钱财,待经济好转再将田地、山场赎回,但是由于回赎无力,或是典进者反悔,或是双方的找价,或是改为绝卖,引起纠纷。民食不足而借谷、借钱的行为时常发生,而不能偿还或者偿还不当,也会引起纠纷。日常生活中的清中叶江西土地债务关系,不仅充满博弈、纷争,也处于通融、互惠与共有的状态。  相似文献   

5.
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在开垦过程中的社会状况值得关注:蒙古族是土地的主要出租者,地租以货币地租为主,出租土地的收入是可以维持其生计的;租地者主要是内地来绥的贫苦农民;道光年间是土默特地区民众的聚居方式及人口基数形成的重要时期;长期以来,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货币以铜钱为主.  相似文献   

6.
契约租地的兴起是近代英国土地保有关系发生的一次变革,它最初出现于领主自营地以及惯例租佃地中,逐渐彰显出优于其他封建土地保有形式的独特优势,到16世纪末最终取代公簿持有地成为最为重要的英国土地保有形式之一.15到16世纪英国乡村契约租地呈现出租期变长、租地面积扩大的趋势.契约租地体现出领主与佃户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以及土地的市场价值,有利于农民采用新技术、转变经营方式.它的兴起是商品经济发展结果,适应了英国乡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它的兴起也是土地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对英国兰农业现代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7.
在城镇化和工业化“双重”快速转型且互相交织的背景下,用地数量急剧扩张,成为当前“三农”问题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矛盾焦点之一.作者以东部沿海J村为例,描述其土地利用方式由家庭承包到土地入股、土地出租的变迁,认为其最终利用方式——“土地出租”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进行市场分工、规避风险的优化选择,不失为让农民获得土地级差收益、分享工业化成果的有效途径,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突破口,应该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这与土地征用管制等现行法律和政策不协调,必须建立土地出租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土地流转机制等制度的有效“跟进”.  相似文献   

8.
“土地经营权出租”的立法表达凸显了权利租赁的形式外观,使“三权分置”政策疏离于法规范本体,进而引发了土地经营权租赁法律制度的适用问题。根据权利客体的层次理论,土地经营权并非租赁法律关系的适格客体;制度演进的逻辑表明土地经营权出租是政策性权利属性介入农地租赁流转制度的特殊立法表达;考察土地经营权租赁的运行状况,比较自然资源使用权出租制度,土地经营权出租的权利义务均指向承包地。确定承包地为土地经营权租赁关系的客体,可以巩固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取向;在类推适用房屋租赁规则时,应以农地利用的特殊需求协调《承包法》与《民法典》的适用关系,以表彰农地利用的独特价值,维护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9.
“最”字连说是指程度副词“最”字叠用或连用的词语形式。 “最”字连说在文革中十分叫响,不过,人们对这个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如,有的同忐认为:“最”字连说,这种滥用表示程度的词语现象,是使语言不纯洁的原因之一。 但是,也有人持不同看法,如范方莲先生就认为“部分程度副词可以重叠”,范先生还举出以下例子为证: a.“这里面,有青衣蛇,一步蛇,……都足最最毒的毒蛇!”(洪汛涛)  相似文献   

10.
应该怎样估价与理解马克思著作中的“异化”概念,仍然是一个需要通过专门的理论研究给予回答的问题。本文试图紧紧围绕马克思本人对异化的使用比较全面地考察马克思著作中的“异化”,力求对“异化”在马克思著作中的使用、理论基础演变,地位及作用作出回答,以此求教于理论战线的同志们。一、“异化”在马克思著作中的使用研究“异化”问题的科学方法论应该是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原则,我们试图紧紧围绕历史的事实进行逻辑的剖析。在1844年以前,从《博士论文》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即青年马克思时期,马克思对“异化”的使用是不断增加的,到《手稿》进入了高潮。马克思最早使用“异化”是在《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和《博士论文》中。在这两篇论文里,他把现象理解为“本质的异化”,把对自然的认识看作是“自然的异化”。马克思思想当时受着黑格尔唯心论的影响。在这两篇文章中“异化”出现了总共三处5次(《马  相似文献   

11.
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1988年秋冬与1989年春夏之交,一些人以纪念“五四”运动70周年为名,写文章,做报告,出《新启蒙》丛书,煞有介事地大讲“救亡中断了‘五四’启蒙运动”,致使“五四”反封建的斗争任务至今未完成,因而需要再来进行一次反封建的“新启蒙”运动。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带有很大的蛊惑性和欺骗性,有必要予以辨析,以澄清是非。  相似文献   

12.
刘星翔同志于八二年六月十九日在《光明日报》上(《新华文摘》同年八月号予以转载)发表了“对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的商榷”一文(以下简称“商榷”)。我对文章的论点和论据是同意的,但是又觉得“商榷”一文的结论有进一步推敲的必要。  相似文献   

13.
文武双全的陈毅同志当上党政要职之后,仍常给报刊投稿。为了提防编辑“按官论文”,把他的来稿总是放在刊物的显要位置,他总要附信说明。有次,他在赴朝访问前向《诗刊》投稿就附有给主编的信,说即要上飞机的时候,“把近来写的三首诗,仓猝定稿,送《诗刊》凑趣,如蒙登载,要求登在中间。”他风趣地自称:“我愿作‘中间派’。如名列前茅,十分难受;因本诗能名列丙等,余愿足矣。”另一次他给报刊  相似文献   

14.
谈到观世音的名号,在我国可以说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它是佛教中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菩萨,是梵文Avalokitsvara(阿缚卢枳低湿伐逻)的意译,也有译作观自在、尤世音的,简称观音。观世音何时称观音的?人们多谓李唐时期。查《佛学大辞典》观音”注释中有:“……观音本作观世音,唐人讳世字,但故称观音,后世遂沿用之。”《辞源》注为:“观音,即世观音。佛教菩萨名。唐人避太宗(李世民)讳,但称观音。”此说沿用极广,影响深远,不少专门论述佛教的书籍和文章亦有类似注释。然而“观音”之名号是否确实即始称于唐代呢?对此,笔者查阅了些资料,兹赘述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歇家’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歇家”,在清代青海社会经济生活的链条中,曾经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它存在的时限、地域、社会经济功能、经营方式以及清廷和地方当局对“歇家”的政策等等,是西北民族贸易史研究中不可忽视的一章。历史有其自然的连续性,所以关于“歇家”的考察,也就不仅饶有历史兴味,而且对于观察和认识今天西北民族地区贸易中的若干特点,亦会有着某种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晋阳学刊》一九八二年第四期刊载了嘉泉、碧波二同志的《‘安刘必勃’辨》(下称《辨文》)。文中对“安刘必勃”以及周勃“厚重”的品质等一系列问题提出怀疑,并且得出“安刘必危吕”的结论。怀疑是容许的。但是,须以史实为根据。为此,本文试就“安刘必勃”和周勃品质等同题,予以质疑,就教于二位作者。“安刘必勃”一语出自《史记·高祖本纪》中刘邦临终时吕后问相中的一段,原文已见引于《辨文》。从“安刘必勃”一语中,可引出三个问题: 其一,“安刘”到底安谁?《辨文》认为安刘就是“确保刘邦的‘安刘’对象赵王母子的安全”。我以为这不是刘邦的“安刘”原意,“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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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开始确立,房地产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当前有很多问题已露出端倪,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在过去传统的土地管理体制下,靠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自己已无力开发使用,于是将大量闲置的土地私自转让或出租。2、以“联建”或“联营”等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即以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作为联建或联营的条件,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开发后进行联营分利,或各分得一定比例的建筑面积。3、外商以“合资”的方式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中  相似文献   

18.
《人文杂志》1984年第4期载《“三苏”到过耀县》一文,读后颇有疑义,兹提出商榷。 “三苏”在文学史上系“北宋蜀学”的简称,源于宋代王辟之《渑水燕谈录》:“苏氏文章擅天下,目其文曰‘三苏’。”不能用“三苏”来指代苏氏父子中某一个具体的人。早在南宋时代的邵博就说过:“苏轼、苏辙无一字及简夫。”(《闻见后录》卷十五)说明与雷简夫订交的只是苏洵,而不是苏氏父子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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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状况的研究,迄今仍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而这一时期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民主派为挽救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而进行的斗争,更有深入研究的必要。如何深入?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开拓地区性研究的领域。1914年发生的“华山聚义”,是西北近代史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一个十分重要的事件,但一直鲜为治西北地方史者所论及。这里仅就所知作一考述,期盼同行指正。一、“华山聚义”的概况有关“华山聚义”的记载,笔者所见比较集中的材料有四个。其一是邓宝珊口述文章《张义安三原起义》中的记述,这是一个事件参加者的回忆: 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窃据大权,积极扩张其反动势力,在全国范围内分布爪牙,执行残酷的恐怖统治,迫得国民党转入秘密活动。陕西的原同盟会会员和其它各省一样,也在积极活动。外省来的有河北的孙岳、福建的何遂、山西的续桐溪、甘肃的邓宝珊,伙同陕西的刘蔼如等,以讲学为掩护,聚居华山,暗中联系于呜皋,武鸿钧、刘守中与军队中的青年军官胡景冀,张义安、曹世英等策划倒袁。陈树藩这时也伪装革命,秘密和这些人联系,还怂恿其行动。  相似文献   

20.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级差地租这个事实,现在多数人都承认了。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绝对地租这个问题,恐怕现在多数人是作否定的答复的。我个人经过初步探索,是同意和主张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绝对地租的,现根据学习《资本论》的体会,谈一些不成熟的意见。社会主义存在绝对地租的根本原因通常有一种误解,似乎只要废除土地私有权就不再存在绝对地租了,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告诉我们的是,只有废除一切土地所有权,才能消灭绝对地租。什么叫绝对地租?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而必需支付的地租,就叫绝对地租。不支付绝对地租,就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废除。马克思说:“租地农场主不支付地租就能按普通利润来增殖他的资本这一事实,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决不是把土地白白租给租地农场主并如此慈善地给这位营业伙伴以无息信贷的理由。这样一个前提,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取消,土地所有权的废除。而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正好是对投资的一个限制,正好是对资本在土地上任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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