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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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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 向民主、稳定的宪法秩序过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创建民主、稳定的宪法秩序是中国人民奋斗了百年而未竟的事业。本文第一部分从重建政治合法性、依法治国和追求理想的社会组织方式与生活方式等方面,说明了近代以来中国人之所以不懈追求宪法秩序的原因。第二部分用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理论构架,讨论了中国为什么经过百年努力仍未实现宪政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从认识上探讨了民主与宪法秩序,宪法、宪政和宪法秩序,富强、市场经济与宪法秩序,以及有中国特色的宪政道路等四个问题,就中国在21世纪如何进一步向民主、稳定的宪法秩序过渡,阐述了一些宏观思路。  相似文献   

2.
宪法文本是一定宪法价值的载体和外在体现,宪政逻辑是反映宪政价值的理论体系。宪法文本与宪法逻辑并不只是一种关系,这是造成宪法与宪政背离原因之一。我国现行宪法文本还不完全反映宪政逻辑,推行宪政必须有一部反映宪政理念、符合宪政逻辑的宪法文本。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必须从人权保障规范、国家权力规范、宪法结构等各个方面进行修正和完善,宪法修改一定范围内消除宪政逻辑与宪法文本上紧张关系,调适宪政逻辑与宪法文本的关系是深化我国宪政建设的一个议题。  相似文献   

3.
周刚志 《南都学坛》2004,24(6):91-95
"依法执政"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与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过程中逐步提出和发展的一种新的执政理念。在奉行法治的国家,依法执政既是"依法治国"这一宪法规范的延伸与发展,也是法治国家的一种宪法惯例与宪法习惯。依法执政还是一项重要的宪政制度,它确立了一种新的宪法关系与宪政制度。  相似文献   

4.
宪政秩序论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政秩序是一种民主政治秩序。一定社会的宪政秩序以其特定的宪政实体、宪法规范及宪法至上的权威作为基本构成要素。构建宪政秩序是一项宏大的社会政治法律工程。我国的宪政秩序只有克服政治社会方面的不利因素,才能实现宪政秩序的巩固完善和良性运作  相似文献   

5.
宪政秩序论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政秩序是一种民主政治秩序。一定社会的宪政秩序以其特定的宪政实体、宪法规范及宪法至上的权威作为基本构成要素。构建宪政秩序是一项宏大的社会政治法律工程。我国的宪政秩序只有克服政治社会方面的不利因素,才能实现宪政秩序的巩固完善和良性运作。  相似文献   

6.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宪政的基础与依据。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的完善和补充,它体现了宪法灵活性与稳定性的统一,与宪法具有同等的效力。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案体现了宪法规定由国家公权力向公民私权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国家的整体意识向公民个体意识,由一党执政向全民参政,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并始终贯穿民主和谐思想。宪法修正案具有十分重要的宪政意义,它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宪政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着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宪政是以宪法为依据治理国家的民主政治。宪政建设或宪政发展就是对宪法进行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生活的修正,修宪必须兼顾到宪法的至上性、稳定性和适应性。我国的宪政建设曾经走过了一段迂回曲折的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1982年立宪和此后的三次修宪,我国的宪政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宪法中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了科学地认定,并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式写入宪法。  相似文献   

8.
宪法是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基础、法制的核心。历史上,宪法监督制度与宪法是同时产生的,并在长期的宪政实践中逐渐成熟和发展,任何法律,即使是最好的法律,如果不能贯彻执行,也不过是一张废纸。监督宪法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而为各国所重视。现代国家一般都建立了适宜本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本丈就是从监督宪法实施的主管机关的角度来深入地剖析宪法监督,从而阐述在我国的宪政体系下,人民法院在宪法监督中的义务。  相似文献   

9.
宪法文本是一定宪法价值的载体和外在体现,宪政逻辑是反映宪政价值的理论体系.宪法文本与宪法逻辑并不只是一种关系,这是造成宪法与宪政背离原因之一.我国现行宪法文本还不完全反映宪政逻辑,推行宪政必须有一部反映宪政理念、符合宪政逻辑的宪法文本.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必须从人权保障规范、国家权力规范、宪法结构等各个方面进行修正和完善, 宪法修改一定范围内消除宪政逻辑与宪法文本上紧张关系,调适宪政逻辑与宪法文本的关系是深化我国宪政建设的一个议题.  相似文献   

10.
宪政国家"因税而名",宪政国家的税权力源于人民的制宪权。税权作为国家权力实质就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依据法律规定,强制性、无偿性地向纳税人征收一定财产的权力。税权可依据国家权力的横向与纵向维度进行划分,横向税权分为税立法权、税行政权和税司法权;纵向税权可划分为中央税权与地方税权。研究税权的渊源、结构及其构成要素,不仅有利于宪法对国家税权力的保障与限制,而且有利于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完善我国宪法的税条款的内容,明确税权民主原则、税权法定原则和税权划分的宪法依据,既有利于我国税法体系的完善,又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建设。  相似文献   

11.
钱端升是我国当代政治法律的奠基人,一生大部分时间从事宪法学、政治学研究,其独特的宪政思想对当时中国政局以及近代化进程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文章以钱端升宪政宪法理论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宪法的概念、国家的概念、个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对如何建设中国的宪政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2.
宪法解释主体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语言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很容易造成同一宪法条文多种解释结果的产生,那么究竟是立法机关还是司法机关有权对其做出最权威的解释呢?在这一问题上一直存在着争议。由于宪法解释主体决定着谁能够最终决定宪法的意义,作为宪法解释的主体应当更有利于实现宪法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宗旨,而在这方面,由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要比立法机关更具有优势,同时也是世界宪政实践的趋势。而且从司法的过程来说,宪法解释作为沟通宪法与宪法适用之间的桥梁,与宪法适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宪法解释乃是宪法适用的必要条件,而没有宪法适用,宪法解释也将失去任何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央与地方国家税权的划分,不仅涉及国家的统一与稳定,而且涉及宪法对中央与地方两级国家机关的权力控制和对人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各国税权划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权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高度集权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适度分权模式。参考世界各国宪法规定,借鉴世界各国宪政文明的普遍经验,完善我国的宪法税条款,明确税权力在中央与地方划分的宪法依据,既有利于我国税法体系的完善,又能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建设。  相似文献   

14.
监督和保障宪法的实施是世界各国宪政建设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自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问世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陆续以不同的形式建立了宪法监督制度。然而,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尚不完善,本文通过介绍目前世界一些先进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及我国宪法理论界对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设想,从我国国情出发,选择一种最佳的切实可行的宪法监督模式来推动我国宪政事业的发展,从而使我国公民的权利在实践中获得可靠的保障。  相似文献   

15.
宪法教育是指宪法知识、宪政精神和宪政文化的教化、传承、培植和发展的过程。宪政作为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成果,在本质上是制度规范、意识观念与行为方式等多层面的协调统一。宪法教育与宪政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宪法教育对宪政建设的价值构造主要表现为宪法教育对宪法意识的催化价值、宪法教育对宪法行为的导向作用和宪法教育对宪政制度的孕育作用。  相似文献   

16.
宪法的逻辑分类与宪法发展中的释宪与修宪之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宪法的发展问题上,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一种释宪主义的发展观,主张采用微观的、渐进的宪法解释模式来弥补宪法条文与社会现实之间的鸿沟,以维护宪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但是,从对宪法的实质意义上的分类以及对中国宪法的现实定位来看,现行宪法还不具有进行宪法解释的充足条件,因而单纯的宪法解释的发展进路对于中国的宪政建设来说可能意义甚微。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后期司法权呈现出明显的扩张趋势,这在大陆法系国家表现尤为明显。我国宪法适应了宪政发展的趋势将司法权从行政权中分立出来,由其依据法律独立行使。从我国宪法规范的应然层面上而言,法院司法权并不从属于行政权,然而,司法权在实然层面上却并非如此。  相似文献   

18.
从"沉默权"的制度作用可以追踪到现代国家之中公权力所必须承担的宪法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以宪法内容的权力—权利两分法角度观察,该种举证责任在既定的宪法秩序之中产生,分为权力分配与设立中的"肯定式举证"和公民权利限制中的"否定式举证"。在当代国家,这两种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通过立法(广义法律)进行,其结论的合法性主要来自于既定的立法程序。进而,公权力在宪法上的举证责任,于宪政秩序的建设中也就承担着合法性之证明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在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上,保障人权的目的使二者获得了一致性规定。不过宪法和宪政并不总是一致的,而是背离和互动并存,有宪法无宪政以及有宪政无宪法的情形都有其历史原型。要开启宪法与宪政的互动之门,就必须强化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并使宪法成为真正的"法"。  相似文献   

20.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内容理应在现实社会中得到保障.我国现行宪法不仅无法回应现实生活中新出现的权利诉求,而且对已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在受到侵害时也难以寻找救济途径.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宪法不具有可诉性,难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构建良好宪政秩序,应当增强宪法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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