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而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是监督和保障宪法真正能够得以实施的一种手段。违宪审查和宪法保障、宪法监督、司法审查及宪法实施等相关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相似文献
2.
对我国宪法监督模式借鉴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构建提出了许多自己的看法,其中绝大部分倾向采取类似于法国的专门监督审查机关,对于采用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则不太认同。笔者认为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有其独有的现实性和可行性。因此,本文将对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和原则等问题,从美国司法审查的含义及形成、我国借鉴的原因以及如何借鉴等三个方面来阐述一下司法审查对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构建问题。 相似文献
3.
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已成为一种世界现象,我国应当予以重视。美国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机制是将一些私人行为视为国家行为而进行违宪审查,德国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机制主要是运用宪法基本权利对第三者的间接效力理论由普通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依照宪法来解释法律,间接适用宪法。二者在适用方式、适用范围和效力方面有明显的区别。德国的模式更值得我国仿效,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第三者间接效力理论,构建我国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机制。 相似文献
4.
宪法司法化中的违宪审查制度及其模式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宪法司法化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违宪审查,即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是否合宪进行司法审查;二是司法判断,即适用宪法以裁判疑难案件。因此,违宪审查制度应选择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作为制度模式。普通法院依据宪法制度行使违宪审查权并不构成对最高权力机关权力的侵犯。 相似文献
5.
论司法对法律的违宪审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宪法的特点、宪法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司法的特性决定了司法对法律的违宪审查是必须的。司法审查应当遵守无诉讼无审查原则、合宪性推定原则、政治问题不审查原则、违宪法律不适用原则。在我国,建立司法审查的最大障碍在于人们顾虑司法审查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损害,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读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性质。 相似文献
6.
法国宪法委员会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宏观上讲,世界的宪法司法模式可分为美国的司法审查模式和欧洲的宪法审查模式。但诚如法国著名宪法学教授法沃赫所指出的,“美国模式不容易出口:即便许多国家在理论上采纳了这种系统,我们也会发现,事实上鲜有国家可有效运作这套系统”。因此,欧洲宪法司法模式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宪法司法改革的主要借鉴模型。而法国宪法委员会模式作为欧洲宪法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理应成为中国学界的关注对象。 相似文献
7.
宪政时代的法律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清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4)
宪政时代的宪法及其司法化的问题涉及司法审查(违宪审查)和具体适用宪法规范(宪法私法化),不同的制度安排凸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宪法之直接司法适用与间接司法适用。刑法时代———民法时代———宪政时代是法律发展的基本轨迹,齐玉苓受教育权一案引发了人们对宪法及其司法化的理论探究,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然中国宪政建设之路仍很漫长。 相似文献
8.
我国目前的宪政架构中并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而只有宪法的监督保障机制。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模式是构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理想选择,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专门机构违宪审查制结合起来,实行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专门违宪审查相结合,而以宪法委员会为主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9.
检察官裁量不起诉监督机制的模式有司法审查模式、行政监督模式、独立的社会监督模式。司法审查模式是由独立的司法机关进行。比较公正客观,缺陷是违反了现代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控审分离和不告不理原则;行政监督模式在检察官一体化原则下具有高效、低廉、迅速的特点,缺陷是被害人等通过申诉获得救济很难成功。我国不起诉监督机制的完善,确立司法审查显然是不太可能的,可以采取加强内部监督,明确三类不起诉的具体适用标准等措施,重点在于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当事人自诉。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宪法审查制度应当确立人权保障、权力制衡、宪法审查权独立等原则;根据上述原则,我国应建立兼具权力机关性质和司法性质的、独立的宪法法院,并围绕宪法审查权的独立性构建一元二级宪法法院。宪法审查的对象不应当包括普通公民;宪法审查的范围应当在比较分析各国经验并结合我国权力结构特点的基础上加以限定。宪法审查程序应当借鉴德国模式形成一般程序规定和特别程序规定相统一的审查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11.
12.
理论与现实的碰撞:当代中国宪法司法化的困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司法化包括宪法的直接适用和司法审查两个方面。鉴于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政体制以及法律传统等原因,宪法的直接适用性在我国目前缺乏可操作性,而对违宪的司法审查则缺少制度空间和现实基础。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应当在民主集中制的框架内寻求自我完善。 相似文献
13.
略论行政规章的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将行政规章明确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据此,行政规章便获得了“司法豁免”权。但笔者认为行政规章应当纳入司法审查之列,这样才能充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真正实现行政法制化。一、行政规章自身特点决定了对其实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所谓行政规章,是指经合法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制定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国《宪法》第90条第2款和地方组织法第51条第一项的规定,目前我国行政规章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国务院各部委… 相似文献
14.
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是指在宪法体制内 ,以宪法规定的宪法监督体制为前提 ,而不是在宪法规定之外建立一个新的宪法监督体制。按照这个思路 ,当务之急是根据宪法规定 ,结合我国宪政实践中的经验与做法 ,应当重点考虑的是 ,在我国宪法背景与体制下 ,启动和实施宪法监督机制 ,具体落实宪法已经规定的宪法监督程序 ,这才是加强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与首要选择 ,而不是在宪法规定之外设计新的违宪审查制度。具体说 ,切实实施国家权力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违宪审查制度 ,完善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诉讼制度 ,建立宪法申诉制度。 相似文献
15.
合宪性解释存在两个层面:在违宪审查中的合宪性解释和在普通司法中的合宪性解释.前者是指在违宪审查中,对法律做合宪的解释.而后者则指在普通司法活动中,法官按照宪法的精神去解释法律,使得法律之含义与宪法相一致.考虑到中国没有有效运行的违宪审查制度,笔者在此前的论文中将合宪性解释严格限定于后者.由于概念使用上的不同,导致了蔡琳博士的质疑.对合宪性解释的两个面向的辨析,有助于此问题的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6.
司法能动,作为一种司法者的宪法审查哲学,是在美国宪法审查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和与之对立的司法自制哲学交替主导着美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审查实践过程.通过颇有政治企图的斯科特案和否决立法规制的洛克纳案可直观感性地认知司法能动概貌.本文在评介此两案基础上将能动司法之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即踩踏政治棘丛、创造新的权利和影响公共政策形成,其总体特性就是司法的冒险.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法治社会,国家的最高权威是宪法,不允许任何人具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因此国家设置专门机构对于具体法律和行政命令的合宪性作出裁决。对于这样的司法审查制度,西方政治家曾作了充分的论证,在实践中也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我国宪法的某些规定已经包含了司法审查的部分内容。当前,不仅需要在理论上肯定司法审查的必要性,更应当建立起完整有效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8.
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基本制度。它通过法定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活动是否违宪,是处理国家机关之间权限争端等各种制度的总和。国家通过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以保障宪法的原则和内容在国家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执行。本文试图通过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宪法监督制度,批判吸收各国宪法监督方面的经验,总结各种监督形式之得失,以探讨如何健全具有我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
关于设立双重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违宪与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本文界定了违宪与违宪审查的含义,分析了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模式及当前法学界对建立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种种构想,提出设立双重违宪审查模式的思路,旨在使我国建立一种更为有效、更利于操作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