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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见习期制度是针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经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在用人单位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试用期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现行的人事政策和《劳动法》对此分别作了规定,但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引发了许多本不该产生的争议。一、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目前用人单位在适用有关试用期与见习期规定时,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大中专毕业生欲在试用期内提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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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本栏目部分问答来自各地作者的来稿。由于劳动保障立法各地的一些实施细则规定不尽相同,仅供参考。问:试用期未满,辞职时是否只能拿部分工资?答:根据《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期限的区别主要在于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在用人单位支付与劳动者获得报酬上,所有的期限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无论是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满后,无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与否,在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问:某企…  相似文献   

3.
我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于《劳动法》对于约定试用期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随意或单方规定试用期,由此产生纠纷。用人单位如何约定试用期才合法有效、如何确定试用期录用条件和试用期发生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等等,本刊从实务的角度对规范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行为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4.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长短,原则上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试用期工资待遇,通常低于正式职工的工资报酬,对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  相似文献   

5.
咨询台     
有的单位询问:企业招用了一名女职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发现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该女工说她已怀孕,孕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能否解除这名女工的劳动合同?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  相似文献   

6.
劳动者辞职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劳动者的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单方享有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31条规定:“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  相似文献   

7.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即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作规定,形成一个法律漏洞。理论上对这一问题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劳动法对此未作规定,所以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另一种意见认为,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会鼓励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签订劳动合同反而可以…  相似文献   

8.
新津希望饲料总厂,是名列中国民营企业第一的希望集团中最大的饲料生产销售基地,希望集团的发源地。长期以来,希望集团的领导决策层人士常说:"企业发展大了,要使企业特续、健康的发展,依法治厂非常重要,必须坚持‘以钢铁般的纪律严厉治厂’的治厂方针。"去年1月《劳动法》正式实施后,在新津希望饲料总厂很快地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一、认真学习.深人宣传《劳动法》。自1994年7月1日《劳动法》颁布以后,总厂管委会领导层首先带头学习,提高对贯彻《劳动法》的认识。通过学习,一致认为:《劳动法》以《宪法》为依据,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调整劳动关系,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强化劳动执法和监督检查分别作了法律规定,对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是使企业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基本保证。  相似文献   

9.
<正>本刊2012年第8期刊登了陈伟忠同志《法院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理性审查合法吗》的文章,文章认为,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内容合理性审查是不合法的,搞乱了企业正常的民主管理秩序。笔者认为,陈文的理解是片面的。首先,《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也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出了专门规范,即  相似文献   

10.
倪伟永 《中国劳动》2003,(11):46-47
一、相关概念: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非法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根据《劳动法》第2条,劳动法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同时也调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劳动法就是调整特定的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是指各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它首先不是一种劳动法律关系,它因种种原因实…  相似文献   

11.
事实劳动关系及其引发纠纷的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事实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保障纠纷,是当前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最棘手的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事实劳动关系及其纠纷的处理,有助于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一、概念认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笔者认为,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原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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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照登     
拜读了《中国劳动》2005年第10期有问有答栏目的第一问:此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否应该受理?笔者认为浙江省潘哲峰同志的观点值得商椎。第一,此案从劳动法的角度看就是竞业限制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该受理。根据《劳动法》第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102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5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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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固定工转制时职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双方协商不一致签不成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 (京劳关文〔1996〕2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进一步规定:"在国有企业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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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应当合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则,是一种管理工具。作为管理工具,它的运用将会对劳动权利义务乃至劳动关系产生相应的影响。《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前通知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一,就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同时,由于规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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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问:目前我国用人制度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几种,与见习期的规定有何联系与区别?答:当前,我国用人制度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3种。一是《劳动法》第21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该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挂钩,一般来讲是适用于企业中的劳动者。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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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我们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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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劳社办[2005]10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按《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招收职工后30日内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得先签订试用期合同、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招收职工之日起30日内,按有关规定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第二条规定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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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需要精读的,这是我经常向人们强调的一点.立法的本意通常是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仔细阅读方能真正了解,粗略地浏览,不求甚解,会导致对法律规定理解上的偏差.以<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为例,很多人都知道<劳动法>有这样一个规定,他们一般只是满足于知道劳动合同中可以有试用期,但对试用期应当怎么约定却常常不屑于深入了解,以至于很多用人单位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规定试用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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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赞许与批评之辩至今没有结束。本文从劳动合同解除角度,通过和《劳动法》相关条文比较,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三个方面,分析《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之规定,认为《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并没有明显向劳动者倾斜,反而许多条款对用人单位规避责任有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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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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