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三代王位的传承途径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并不是开始就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度,春秋鲁国的“一继一及,鲁之常也”的特例,既是夏代家天下确立后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上家族之争的斗争孑遗,也来源于周公个人的政治作为,鲁国嫡长子继承制度的确立,是家族由大变小的趋势产物,反映了三代王位继承上“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斗争与妥协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鲁国“一继一及”继承现象再考杨朝明在商周史的研究中,继承制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当年,王国维《殷周制度论》风靡一时,于是,殷人“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周人实行“立子立嫡之制”,殷周制度有很大差别,成了很有影响的看法。王国维以来,... 相似文献
3.
宗藩入继作为皇位继承制度的一个方面,是对嫡长子继承制度的一项重要补充。在两汉历史上多次出现宗藩入继的现象。本文重点考察了西汉文、宣、哀三个皇帝宗藩入继之后对西汉政治产生的影响。通过西汉一代的考察,可以发现宗藩入继对王朝的政治运作具有体制上的必要意义,其对前汉刘氏皇统的延续、政治格局及大政方略的承继与修正,构成西汉政治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是这种体制性安排只适应汉初宗藩强大的政治状态,与随后汉室限制宗室活动的政策存在内在的冲突,其对西汉政治发展的积极作用具有很大的历史特殊性。本文试图提供另一种观察汉代政治体制的视角,并适时评估了宗藩入继对两汉政治演进的多方面意义。 相似文献
4.
5.
《史记》西周世系辨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史哲》1999,(1)
《史记》所载西周姬姓各国世系可分三个类型,异姓各国可分为两类。鲁国由于有记录直系的“世”和记录旁系的“昭穆”两套系统,因而其西周世系是有年可考的、可信的。 相似文献
6.
<正> 春秋时代鲁国政治的显著特点是:执政之卿都出身于公族。非公族不得执鲁政,这似乎是鲁国的不成文法。因此鲁国卿大夫之间的争夺主要是公族内部的争夺。鲁国的大采邑主虽然都出身于公族,但为争夺权力和采邑而进行的斗争的激烈程度并不亚于其他国家,鲁国采邑主之间的争夺战对政局的影响比其他国家更为明显。春秋前期鲁国主要执政者有展氏与臧孙氏,庄公以后盘踞卿位的还有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东门氏及子叔氏。这里仅以臧孙氏和季孙氏的采邑为例,以见采邑消长与卿族兴衰的关系,以及采邑争夺对鲁国政局发展的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7.
"楚国之举,恒在少者"语出《左传》文公元年,为史学界谈楚国继承制者所必宗.多数学者以此语与《左传》昭公十三年"芈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一语并提,作为楚国实行少子继承制或称幼子继承制之明证.近年来,亦有少数学者提出异义,认为楚国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因而否定了"楚国之举,恒在少者"是历史事实.在这里,对"楚国之举,恒在少者"的理解就成为判明楚国继承制度的关键,今就此语试作新释,略陈己见,以求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8.
两晋南北朝时期以匈奴、鲜卑为代表的北方游牧民族进入中原后"收继婚"观念和制度变迁,讨论北方游牧民族法律变迁,揭示该时期北方游牧民族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变迁背后的社会经济原因。 相似文献
9.
10.
11.
黄老学认为"一"是万物的根本,相对于万物"一"具有优越的地位.在对"一"的深刻认识基础上,黄老学形成了"执一"政治观念.黄老学认为君主就是"一"的体现,"执一"是君主修身、治国的基本原则."执一"表现为以一应万的内涵,"执一"要求君主做到依法治国,"执一"的目的是实现天下的统一及各种政治集团的和谐共处. 相似文献
12.
13.
立後在先秦时期是极为人所关注的一件事情,立後的意义在于使该家族祖先得以奉祀、家系得以传承,并因被立为"後"者继承官守而使该家族得到经济上的保障;立後在原则上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但例外的情形也十分多见,嫡子个人的素质、重要人物的好恶倾向以及家族的实际需要等都可能改变嫡长子继承的常规.立後在方式上一般包括家内选立和公众认可两种,但"後"作为国君臣属其还必须得到国君的批准. 相似文献
14.
在商史领域,商王继统法一直局限在"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哪种为主的问题上。其实,"子继"和"弟及"都只是表面现象,而不是继统原则。父系氏族的血缘构成,决定了氏族家长后继者对前任者而言,不是子就是弟,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真正核心的问题应该是,凭什么来决定继承人的确立。在氏族社会中,继承人的确立原则只能有两种可能性,要么论血缘的亲疏远近,要么论能力德行的大小贤不肖。如果按血缘原则来探求继统法则,不论作何种假设,都无法合理地解释商王传位的事实。但如果假设商王继承人是由选举决定的,则所有的疑问都可以迎刃而解。令后世不可思议的王权罢免现象,也反映了商王继统法的选举制性质。商代继统法是原始公社选举制发展到周代嫡庶制的过渡阶段,前期承前,后期启后。在文明程度较高的商代,选举制度必然伴随着王位的争夺,引发动乱。商王室的继统法不得不改造为王储制度,由此开启了周代嫡庶制的先河。 相似文献
15.
杨盛达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2(4)
在亚洲国家范围内,韩国的违宪审查最为有效.其实韩国经历了极为艰辛的探索过程,她是唯一一个试验过世界上所有成功的违宪审查模式的亚洲国家.最终其选择了以继受德国的宪法法院模式为主创造了韩版违宪审查制度,这一艰辛的制度创生包括继受与变通两方面,在比较视野里,韩国的成功为其他亚洲国家提供了启迪. 相似文献
16.
甲骨、金文中"大子"的身份可能是解决商代宗法问题的一个重要线索。在已发现的古文字资料中,在康丁以前,"大子"一词与"小王"并存,但"小王"出现的频率远高于"大子",其地位应高于"大子"。此时的"大子"仅指商王长子,不分嫡庶。康丁以后,"小王"一词消失不见,"大子"一词出现频率急剧上升,说明此时"大子"的地位急剧提高,而且已兼有"小王"作为王位继任者的权利;同时,"长子"、"帝(嫡)子"等具有嫡庶之分的词语也开始出现,反映了康丁以后嫡长子继承制确立的事实,此时的"大子"专指商王嫡长子,等同于后世的"太子"或储君。 相似文献
17.
《中州学刊》2020,(11)
西周实行嫡长子继统法,是学界的普遍共识。但也有学者认为,西周初年周公并未创立嫡长子继承制,而是把先周时期的"兄终弟及"改变为"一继一及"制,直至春秋战国之交嫡长子继承制才正式确立。然细考史实,太王迁岐后,周邦继统法是立子以贤,直到武王卒后成王继位,周公摄政七年致政成王,终使嫡长子继承制成为全国施行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立嫡制并不绝对排斥择立庶子,太子死或王后无嫡,即可择立庶子中的贵者或长者继位。同时,先王死后无子,制度上亦可兄终弟及,但逆制性的兄终弟及则是对法定继承制度的违忤与破坏。经过周公改制创立的更为完备的嫡长子继承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国家安定与发展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近两年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函授教学管理实践中,对专业的设置、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大纲的编写、教学管理制度的健全、教学方式等方面加以总结,并对将来的工作做了四点构想. 相似文献
19.
20.
日本通过近一个世纪的信托继受与发展,已成为继英、美之后世界少数几个信托制度发达的国家之一.剖析日本信托继受的困难及日本对英美信托制度的改造与创新可以看出,我国与日本在信托继受中有不少相似之处,日本信托制度对我国尤具榜样价值和启发意义.我国应大力完善信托法制建设,强化政府在信托行业引导、监管、整顿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大胆创新,开发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托新品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