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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莉 《东方论坛》2007,(1):105-111
本文是关于我国事实婚姻立法问题的研究.我国事实婚姻现象长期存在,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以补办登记的方式弥补事实婚姻效力上的不足;学术界普遍认为对事实婚姻应当采取相对承认的态度,即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事实婚姻视为合法婚姻.本文认为,上述规定和观点均有不妥,我国应坚持对事实婚姻的婚姻效力持否定态度,但可以给予事实婚姻当事人一定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王勋抚恤金争议案所呈现的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的冲突,事实上是婚姻法制在一个历史演变过程中的现实表现,本文就事实婚姻特定历史背景进行分析,对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概念进行比较概述,对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产生的冲突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3.
<正> 事实婚姻是婚姻家庭问题中比较严重而又复杂的问题,在农村尤为常见。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一部分农村中的事实婚姻约占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且仍有增长的趋势。因此,对事实婚姻进行研究探讨,很有必要,本文仅就事实婚姻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同行。一事实婚姻一般是指违反法定的形式要件的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既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有三个特征:①同居的男女都没有配偶(未婚、已离婚或丧偶);②同居的男女双方没有进  相似文献   

4.
自1980年新婚姻法和1986年3月新婚姻登记办法颁布以后,对事实婚姻是否还保护,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事实婚姻应如何对待?怎样才能减少和杜绝事实婚姻的发生?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及研究。 一、事实婚姻的现状 什么叫事实婚姻?就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两性结合,叫做事实婚姻。它之所以称为“婚姻”就是因为男女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种情况在城市和农村都有发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更为突出,有的地方事实婚姻竟达到90%,  相似文献   

5.
事实婚姻现象有其内在的逻辑成因和历史渊源,很难在短时间改变这种状况,因此立法者在制定有关事实婚姻的制度时应进行适当的调整。基于考虑问题角度的不同,《婚姻法》和《刑法》对于事实婚姻予以区别对待,做出了貌似"冲突"的规定,其实质是合理的,并不相矛盾。对于事实婚姻是否会对重婚罪的成立造成影响的问题,应当进行类型化区分,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事实婚姻的效力,在权衡其所保护的法益后,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6.
事实婚姻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亦认为其是夫妻的两性结合而成立的婚姻。事实婚姻在各国普遍存在,国内外立法对事实婚姻的评价不一。多数学者将事实婚姻认定为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婚姻,这也是立法政策所导致的。事实婚姻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具有合法性,在没有侵犯到第三人利益或者在当事人之前出现严重不公正时,国家不应对私人领域作太多干预。在立法上应借鉴他国的有益经验,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着重把握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结束后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以重构我国的事实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7.
为解决事实婚姻问题,既要明确立法的价值取向又要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尊重现实社会中已存在的婚姻现象。因此,文章指出了我国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规定的不完善之处,进一步阐述了完善事实婚姻的见解和观点。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结合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问题规定中存在的不够完善的地方及当前我国事实婚姻的现状,参考外国立法,提出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设想,以期为正在制定的我国民法典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9.
婚姻是当事人之间以成立夫妻关系为目的的身份性契约 ,婚姻是符合特定社会的社会规范、为特定社会所正式承认的两性结合 ,婚姻具有私人性和社会性有机统一的双重属性。事实婚姻符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是合法成立的婚姻类型。婚姻登记是最具权威性的婚姻成立的公示形式 ,事实婚姻的公示效力劣于登记婚姻。我国婚姻立法应对事实婚姻性质和地位作出明确、合理界定 ,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  相似文献   

10.
事实婚姻制度有利于保持法律秩序与人伦秩序的契合,也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实质公平正义,我国立法应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并重构事实婚姻制度。除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和未办理结婚登记外,事实婚姻当事人应具有结婚合意,其认定因是否举行结婚仪式而有所区别;双方共同生活持续一定时间或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子女可作为具有婚姻实质内容的标志;只要依社会一般观念,第三人足以信赖双方当事人为婚姻配偶即可认定其具有婚姻外观,而不能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作为绝对标准。事实婚姻应由法院予以认定,一经认定即具有全部婚姻效力。  相似文献   

11.
(叶普照摘编)澳门“事实婚姻”与内地“事实婚姻”之比较研究/夏吟兰作者在澳门《行政》第50期上发表文章指出,事实婚姻作为法律婚姻的衍生物从古罗马的时效婚到日本的内缘婚在东西方法律文化中均广泛存在,并延续至今。但令人注目的是,在现代西方社会,由于同居关系、伴侣“婚姻”的数量不断上升,法律不得不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实质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的多元化趋势已初露头角,事实婚姻的内容及地位均已悄然发生变化。《澳门民法典》中的事实婚姻制度即反映了西方社会法律学者对现代婚姻关系、性关系的重新定位与思考,其内容、外…  相似文献   

12.
各国对非婚同居的规制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作为婚姻的规制方式、作为事实状态的规制方式和作为独立制度的规制方式。我国立法应对非婚同居作出明确规定,对其予以客观中立的规制。具体而言,对于当事人具有结婚合意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非婚同居,作为事实婚姻加以保护;对虽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但具有一定稳定性的非婚同居,作为事实状态予以规制;当社会现实迫切需要时,设立专门的家庭伴侣制度。  相似文献   

13.
由于在法律渊源上的庞杂以及立法态度的摇摆导致我国对违法婚姻问题存在诸多观点。本文在对违法婚姻本质属性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分析了事实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的构成要件、立法态度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4.
婚姻的有效与无效是建立在婚姻成立的基础上,由于我国婚姻法未能区分婚姻的成立要件与婚姻的有效要件,以致关于婚姻效力的立法存在着不少缺陷,尤其是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一些人把事实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等理解为不存在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再行同他人结婚亦不构成重婚。实质上,这种说法混淆了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有效。为此,我们有必要对婚姻的效力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区分无效婚姻和无婚,完善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5.
试述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指出了我国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问题规定中存在的不够完善的地方 ,阐述了进一步完善事实婚姻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分析了当前我国事实婚姻产生和存在的现状、影响和原因 ;最后提出完善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6.
我国事实婚姻在民事法律语境中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但在刑事法律语境中,事实婚姻的婚姻效力却被目前的刑法解释学所确认.在法律规则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展开上,刑法和婚姻法基于不同的立场从而有所不同,并最终导致在重婚罪的认定上产生冲突.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融合与重整公法和私法规定,或可以为事实婚姻在刑法和婚姻法上的冲突提供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7.
我国立法对于事实婚姻的定性一直都很模糊,这是因为民法学界未明确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别,民法中关于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基本原理和刑法中关于事实重婚的规定都表明事实婚姻的性质是无效婚姻。  相似文献   

18.
众多婚姻理论的歧义性表明,各种婚姻论说中一旦引入婚姻的功能性要素来界说婚姻的本质时,也就进一步遮蔽了婚姻的本质。婚姻本质的界说,应该首先剥离各种次生的功能性关联,最后唯有性以及性关系或性行为是婚姻的中心事实,是婚姻的核心指向。婚姻的本质就在于,它是对人类性行为的制度性规范。  相似文献   

19.
目前在老年人中盛行"走婚",这种不进行结婚登记而事实同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婚姻形式给予具体的法律规制,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重婚罪与非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而事实重婚的情形又往往为症结的所在,本文主要针对事实重婚的情形,运用我国民法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理论分析事实婚姻与重婚的关系,并将民法中的重婚与刑法中的重婚作比较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刑法中的重婚行为的认定要以民法中的重婚的界定为基础,并要考虑其自身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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