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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以及相关争议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本罪客体包括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具体分析非法集资行为以及非法集资数额的计算;探讨本罪中单位犯罪与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自然人犯罪的区别,认为金融机构将来成为本罪主体并没有法律上的障碍;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是本罪成立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的虚假破产罪,积极回应了对假破产的债务欺诈行为予以刑事救济的立法诉求.基于逃避债务、为自己谋利益的目的,本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包括虚构破产原因的手段行为和虚假的破产申请的目的行为;行为主体仅限于具有破产主体资格的公司、企业;法定结果的发生是入罪的必备要素,也是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志,但刑法不处罚本罪的未遂形态;行为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是本罪与妨害清算罪区别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一是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客体、形态、故意方面不同 ;二是与窝藏、包庇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赃物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对象、行为、故意方面不同 ;三是与徇私枉法罪 ,枉法裁判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主体、行为、目的方面不同 ;四是与妨害作证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伪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主体、行为、主观方面不同 相似文献
4.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因其犯罪对象包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而给定罪、量刑带来困惑 ;牟取非法利益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武装掩护走私应单独成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应在刑法第 1 5 1条第 3款后面补充一款规定 ,并规定单独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5.
王建宇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10):84-8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包括“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人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单位不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6.
陈东果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0(2):38-40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信息时代产生的一种新型犯罪,我国刑法第285条对此作出规定。然而,该罪在罪名、犯罪客体和对象、犯罪主体、刑种和量刑、刑事管辖权等方面都存在一些立法缺陷。因此,从立法层面应规范罪名的表述,适当扩大犯罪对象的范围,增加单位犯罪主体,增加本罪的刑种,提高本罪的刑度,明确本罪的刑事管辖权。 相似文献
7.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没有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违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不正当行使职权或超越职权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相似文献
8.
王松丽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8):11-14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需要重新界定。其危害行为"持有"、"使用"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应该放在一个罪名中规定,而应该取消持有假币罪,把它的部分内容归纳到其他罪名中去;伪造后持有、使用自己伪造假币、伪造货币后又使用他人伪造的货币、购买假币后使用假币的行为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另外,应增设本罪的单位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9.
现实社会中大量出现的恶意逃避债务行为表明仅靠民事救济和道德说教来抑止逃债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刑事立法设立专门的“恶意逃避债务罪”来打击这些“逃债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恶意逃避债务的恶劣行径。从犯罪构成来看,恶意逃避债务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履行期限满后,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其他阻碍方式,逃避债权人债务,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有自然人和单位两类;其主观方面是具有恶意不归还债务的目的。从刑事责任来看,对恶意逃避债务的犯罪人应主要进行经济别裁,大敢适用罚金刑和缓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