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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奢侈风气引起了地方士绅的高度重视,他们积极行动起来,阐发禁奢思想,采取禁奢措施,意图革除民间奢侈风气.对于倡导禁奢的士绅们来说,禁止奢侈风气中的僭越行为,建立一个尊卑有序的社会是其目标.不同于官方禁奢令,士绅比官员更注重儒家礼仪的可操作性,他们试图将社会儒家礼仪与民间社会生活方式协调统一起来,并通过约束自我、家庭、宗族等方式,革除民间奢侈僭越的习俗.  相似文献   

2.
"情理"是中国司法中的特有本土资源,"情调理处"是中国特色司法知识,传统上,地方士绅是缓冲国家与民间紧张关系的重要环节,是"情理"演绎中的必要角色。在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社会各阶层境况迥异,法官释法能力尚显粗疏、机械的现实情况下,将其演化为现代司法"善良与公平的艺术",使"情理"重新回归司法,是实现法律规范与生活事实有机契合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儒家士人精神与当代公民社会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士绅社会是一个自治性民间社会,它在代表社群利益、参与地方政治、影响政府行政等方面具有与市民社会相近或相同的功能.士绅社会的权威和治理原则来自于儒家文化传统,因此,当代公民社会建设需要并且可以从儒家文化中寻找积极意义的思想资源.儒家士人精神包含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自主意识、独立意识、批判意识和抗衡意识是一笔宝贵的文化资源,对培育公民人格、促进公民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4.
多年来,围绕地方官府权力下移问题,一批学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实际上,这种权力下移主要发生在中唐以后,尤其是宋元明清比较典型。由于唐宋社会变革,国家、士绅与宗族在乡里社会的支配方式或角色功用,相继发生了重要转换。中唐以后基层社会与国家权力间的框架关系,恰是在三者的角色功用转换中得以重新组合缔结。换言之,国家对乡里社会的支配方式、士绅与宗族的角色功用等重要转换及互动,促成了宋元明清基层社会秩序的新构建,所谓"地方官府权力下移"的奥秘,即在于此。  相似文献   

5.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族本位为政治法律的基础,宗法等级制度与国家政治等级制度一致,以家族法为代表的民间法是调整传统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法律规范.家族法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法律现象之一,虽有其自身的局限,但在现代语境下仍有一定的价值,应增强对家族法的研究和应用.  相似文献   

6.
清代以士绅为主体的衡阳地方精英积极参与本地区的文教事务,同时这一时期也是地方宗族社会的发展成熟期。宗族组织在正式形成之后,需要借助政治文化优势来扩大其生存发展的社会空间,因此士绅参与地方文教与其宗族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宗族组织通过与正统儒家文化结合实现了彰显地位和权威的目的,但是参与主体的流动不定,又反映出了地方社会权力结构的不稳定性。清末新政的实施使得士绅被纳入到国家政治体系,其行为主旨与宗族的传统利益诉求逐渐发生偏离,致使王朝正统性象征在民间社会中的地位发生动摇。  相似文献   

7.
谚语是不成文的知识表达方式,内含着无比丰富的传统文化.传统法律文化在谚语中也有所表现.通过汉族谚语的分析发现,民间法在谚语中通过口耳相传一直运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它反映了人们的法理念、认知以及对国家法律的态度.无疑,谚语在法治建设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8.
公局是由政府临时设置、地方士绅控制的办事机构,其职能涵盖地方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赋税征收、地方社会秩序的维护等.在具有移民社会背景的清代重庆,形成了由八省客长(移民客商)与"三里绅士"(本地绅粮)分别掌握、领导的公局机构:保甲团练局与三费局,夫马局的管事局绅则经历了从客商到本地士绅的转变过程.本文以<巴县档案>为基础,详细勾勒了清代重庆不同的公局在地方社会中扮演的作用及移民/地方士绅为公局控制权而展开的争夺,提出认识晚清地方公局体制中的士绅的行为既要注意到他们利益的一致性,同时更要注意到其相异性.  相似文献   

9.
中国传统社会既有着朝廷成法,又有乡俗、常例等具有法律效能的地方习俗。海瑞一反官场常规,在地方任上,没有委蛇于两者之间,以便使朝廷和地方士绅的利益都得顾及。他将先秦法家和宋明新儒含有的理性主义成分体现到其制定的规条和施政之中。本文拟对海瑞不恤流俗,但求...  相似文献   

10.
王雄刚 《兰州学刊》2024,(3):97-112
“士绅传统”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由来已久,士绅群体一直被认为是传统社会颇具活动能量的特殊阶层,是名副其实的地方权威,是社会的“中间阶层”,构成中国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一维。纵观士绅的形成和发展,特定时期的确存在“土豪劣绅”现象,但总体而言,士绅充当着沟通国家政权与基层民众的“桥梁”,有效回避或缓冲了因国家与社会相分离而产生的冲突,维系着传统社会基本面的平稳。时至今日,在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语境中,深入发掘士绅传统中的优良因子,一方面可为“中国之治”的纵深推进提供本土化治理经验;另一方面,希冀更好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  相似文献   

11.
法律移植是建设法治国家和社会的必要路径,既要考虑到法治的普适性也要考虑到中国的传统和地方性。传统中国强调国家对社会的高度统摄,但是这种理想化的治理模式在事实上面临着诸多困境。而相对中立的士绅阶层的生长对于国家的有效治理至关重要,一方面化解了高高在上的法律的冰冷,使之得以被民间接受,另一方面则将法律的实施效果反馈到上层,最终达到法治。正是由于这种惯性,现代中国的法治国理想依然取决于公共领域的发育和成熟。  相似文献   

12.
清代的"局""所"这类机构是研究地方行政和社会变化时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但因其名目繁多,类型不一,基本不在清代正式的职官体制内而朦胧不清。以清代四川的夫马局为例,详细梳理其设立、运作、整顿与裁革的过程,可藉此窥探它在四川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在乾隆中期设立专门的类似于夫马局的公局前,四川民间一直存在着捐帮夫马价的传统。18世纪中后期,由士绅在县主的委派下设立公局,以按粮摊派来解决差役问题。一些地方的夫马局,差役只是名头,实际成了地方经费的重要来源,士绅便逐渐进入了经制中原本该由地方官来经收的税收事务中。夫马局经费的征收与管理,大体经历了绅—官—绅的复杂过程,其间的纠结与游移尚未受到足够的关照,不应被淹没于尘埃之中。  相似文献   

13.
试论民间法的性质及其效力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站在法律多元的立场上予以审视,社会的法律秩序不是一个由国家决定的单一的、系统的等级规范体系.在法律体系中,不仅包括国家法,还包括与国家法并存且一起起作用的民间法.民间法具有活法的性质,意指独立于国家法之外的其他法律的活生生的存在.民间法的效力基础在于社会权力、对主体需要的表达以及对"对象规定性"的尊重.  相似文献   

14.
朱静辉 《北方论丛》2010,(3):102-106
宋代以后,宗族之所以能走向庶民化,其原因在于士绅—官僚阶层在宗法理念上的突破。原有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动,使得乡村社会重新面临再组织化的问题,原有的士绅阶层在此率先感受到了时代的变化,出于现实的需要,提出了在士绅—官僚阶层建立宗族,之后又把宗族的理念不断推向了民间社会。从北宋到清代中期的长时段中,宗族重建的思想也从原有的家世延续的血缘团体组织向地方的政治与社会功能组织单位转变。  相似文献   

15.
中国传统生态法律文化内涵丰富,"天人合一"是传统的生态保护法律和实践的思想基础;生态道德教化在民众传统生态保护意识的培养及生态法律的有效实施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值得今人借鉴。而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二元互动模式为现代环境保护法律渊源的多元化奠定了历史基础。  相似文献   

16.
近代士绅对基督教的认识与态度丁浩(南开大学史学史专业研究生天津300071)近代士绅是指以科举功名之士为主体,具有封建身份的特定社会集团。随着中国近代化发展和近代中国社会生活重心、价值定向的转移,士绅集团的社会角色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空前的变化,进而导...  相似文献   

17.
清末实业教育兴办中的士绅参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士绅阶层是清末实业教育兴办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士绅参与实业教育反映了其接触和接受新教育的心路历程,这种参与既是士绅传统角色的惯性延伸,又缘于实业教育在促进社会发展和满足士绅个人需要方面所寄寓的希望,政府在法规章程中对士绅兴学的肯定与鼓励,也为士绅参与实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开明士绅介入实业教育,扩大了实业教育的影响,拓宽了融资渠道,有利于融通诸方关系,也有利于慑压劣绅、抗衡保守势力。  相似文献   

18.
魏光奇 《河北学刊》2005,25(6):143-149
清代前期,统治者通过兴大狱、禁止士绅干预、介入地方政治等措施抑制"绅权".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实行地方自治,新旧士绅通过担任(州)县、乡镇和村庄各种自治组织的首领人员而结成公共权力网络,实现了组织化.在此过程中,士绅们除了在各种自治性组织机构中行使职权外,往往还以"绅董"的身份和资格组织起来,筹备自治机构选举,推举地方公益机关首领,参议和处置区内治安事务,议决地方财政措施,甚至行使全县的议政和行政权.于是,"绅权"在地方社会中便成为了国家组织之外的另一极社会权力."绅权"同"官权"、同民众权益均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冲突.地方自治制度的实行之所以导致劣绅的活跃和"绅权"的恶性膨胀,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社会结构的传统性和士绅势力的宗法性.  相似文献   

19.
明清时期的广东,在官府与士绅阶层的带动下,风水观念日益“深耕化”,民间风水活动十分兴盛。士绅阶层、家族势力还往往利用所掌握的风水知识,争夺并控制有限的地方资源,维护家族或者地方的利益;利用风水划定生存边界或者利益边界,引起不同社会群体对资源的争夺,各种纠纷层出不穷,社会日益动荡。  相似文献   

20.
浅析清末城镇乡地方自治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的统治模式, 国家机构的直接统治只到达县一级, 县以下基层社会主要由士绅阶层和宗族势力控制, 并辅之以保甲、里甲制度, 负责征收赋税, 摊派徭役, 征集兵丁, 维持治安。皇权对于乡村社会更多地是意识形态方面的作用。清末西潮东渐,传统儒家思想体系衰落,社会结构巨变,乡村精英士绅阶层大规模流入城市,造成中国乡村士绅质量蜕化,土豪、劣绅一类人物进而占据了基层社会权力核心,尤其自义和团运动后乡村社会秩序趋于失控。清末“仿行立宪”, 考察各国宪政, 谓地方自治为“立宪之基础”, 同时民间社会也大力鼓吹地方自治。清政府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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