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分析互联网巨头奇虎360与腾讯的纠纷案例入手,比较了互联网企业与一般企业社会责任的盖异,论证了多中心治理模式与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构建的内在吻合关系,解读了多中心治理的要素,阐述了一种新的、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合作治理的方法与对策,构建了包含政府、互联网企业、独立部门和社会大众、媒体、党组织等多个治理主体的协同治理新模式.  相似文献   

2.
随着互联网移动化、平台化、社交化的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之融合并进,不断挑战原有的网络治理模式。对“网络主权”概念、网络治理方法论争及网络治理现实路径进行梳理和思考,提出网络治理应在国家主权视域下,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对互联网新问题进行有效应对。对内容进行穿透式监管、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沙箱监管、对数据共享进行脱敏跨平台监管,对网络黑产进行风险隔离监管,形成互联网治理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3.
平台化是互联网发展的重大趋势,对企业商业模式、社会关系与政府对互联网的治理模式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传统法律模式在对互联网平台规制中存在明显不适,从监管义务到侵权责任都无法进行合理分配。设计互联网平台治理规范并不能依赖现有法律规则,而应该在继承现有法律规范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观察互联网平台对社会组织形态变革产生的重大影响,根据互联网形式下出现的新型社会关系针对性地创造出互联网平台治理的有效规则,使得从使用者、平台、第三方和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责任共担,建构平台治理的良性生态  相似文献   

4.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成立于2008年8月,前身为北京邮电大学语言学院和文法经济学院。目前,人文学院下设外语系、法律系、网络文化与创意研究中心、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国际汉语培训中心、中国电视购物研发中心等教学及研究机构;有教职工118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47人,75%以上的教师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学院党委书记胡启镔、院长李欲晓、副院长王文宏、副院长刘爱军。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技术治理是以美国为中心的、由一个不断发展的私营部门主导的、"多利益攸关方"的治理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各国已经逐渐认识到互联网的意义,并开始谋求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中更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重塑全球治理能力的增长和日益崛起的力量,中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领域的参与越来越重要,其倡导的治理模式已经对当今美国主导的、自由的全球互联网治理模式形成挑战。北京主张用以国家为中心的治理机制来取代现存的"多利益攸关方"全球互联网治理机制。本文介绍了"多利益攸关方"和全球互联网技术治理制度,描述了中国参与全球互联网技术治理中的核心组织,讨论了北京政策的动力机制及其问题。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生产方式,但互联网在给人类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引发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互联网所引发的问题不是单个主权国家的问题,而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从而给全球治理带来了挑战。基于法治的超国家价值、互联网治理的核心是法律问题以及全球互联网治理对法治的呼吁等因素,法治是全球互联网治理的最佳选择。要实现全球互联网治理的法治化,其基本前提是尊重网络主权,基本原则是主权平等,基本价值是网络安全。  相似文献   

7.
新时代中国互联网意识形态制度体系建设,必须着力从构建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治理体系、风险评估体系、保障体系等层面入手,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完善网络内容审查制度,完善网络资格审查制度和网上信息实时监测与跟踪系统,加强互联网法律治理、行政治理、技术治理,完善互联网空间监测体系、舆情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或危机处理机制,总结评估机制,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健全社会赏罚机制,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加强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8.
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算法以商业化利益为最终追求目标,对其法律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构建用户画像、差异化定价、精准推送和提供个性化服务是超大型互联网平台对算法的主要运用场景和目的。目前法律对算法的规制存在以下不足:规则分散且相互冲突;对算法本身规制不足;未能有效规制算法的设计者和所有者。通过数据保护、算法本身及算法相关责任人层面对欧盟和美国的算法法律规制的剖析,提出我国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算法的法律规制路径:坚持数据治理为基础、三元主体协同理念以及算法公平、公正和透明原则;构建算法治理内在法律协调机制和完善相应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9.
在中国传统刑法规则领域内,跨国网络犯罪国际治理面临法律机制失灵的困境,与信息社会蓬勃发展以及居高不下的网络犯罪率形成巨大落差。跨国网络犯罪国际治理的困境归因于国内法的制度掣肘与发达国家治理跨国网络犯罪狭隘的外交政策,导致中国参与跨国网络犯罪全球治理进程中内忧与外患共存。鉴此,须站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高度,以"中国参与国际治理"为主线,以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现实需求为牵引,构建"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二元并重的法律归化方式,推进中国互联网法院能够拥有对跨国网络犯罪案件的审判管辖权,进而填补中国参与网络犯罪全球治理的盲区,改变"空想式"爱国主义的口号,促进中国刑法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实质融合。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空间意识形态治理战略的探索已然成了当前重大研究课题。我国互联网空间意识形态治理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法律体系不完善等各种突出问题。基于演化博弈理论视角,构建互联网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演化博弈模型,在此基础上探讨政府和非政府群体这两个主体在治理问题上的策略选择,以及关键因素对主体策略选择的影响。政府和非政府群体可以采取措施使关键因素朝有利方向发展,如果双方达成政府加强且非政府群体主动治理的共识,那么将推动和谐稳定的互联网空间的建设,最终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实现互联网空间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1.
<正>位于瑞士的日内瓦互联网平台(Geneva Internet Platform,GIP),(2)是瑞士政府资助和发起的一个研究互联网治理和政策的智库组织,由Diplo基金会主办。该平台旨在建立一个数字政策的瞭望台、互联网治理的能力建设中心以及政策讨论平台。该平台面向全球发布互联网政策领域的多主题研究报告和智识产品,特别是通过GIP数字观察了望台(GIP Digital Watch observatory),定期发布有关主要数字政策和互联网  相似文献   

12.
<正>背景介绍本文的原文出自于国际治理创新中心和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2016年联合出版的论文集《谁在驱动互联网?互联网治理的全球多利益相关方模型》第六章,是以上两所智库所发起的全球互联网治理委员会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原文基础上进行了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的使用推动了社会风险的流动和交织,增强了社会风险治理的难度。加强公众风险感知研究既能补全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风险治理研究的短板,又能为提升我国风险治理水平提供参考。文章基于2017CSS数据,从公众网络政治参与和政府信任视角,运用熵值法指标赋值和Process链式中介检验,探究了互联网使用与公众风险感知的作用机理,以及网络政治参与、传统政治参与和政府信任的链式中介作用。结果表明,互联网的使用对公众风险感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公众的网络政治参与和政府信任,对互联网使用与公众风险感知的关系起到链式中介作用,传统政治参与则无此影响,但其本身对公众风险感知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为降低公众风险感知,政府应当提高公众的政治参与意愿和能力,提升其对政府的信任,从而达到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降低公众风险感知和社会风险治理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网络空间中主权概念回归与再主权化已成为主流。虽然网络主权在内涵上存在着诸如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与国家主权封闭性之间的矛盾、互联网的超地域性与主权地域性之间的矛盾、互联网的多中心性与国家主权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但这无法否定与忽视网络主权的重要性。中美两国对于网络主权的认知也存有争议。中美在保障网络安全与独立性、网络战实力等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但是在国际互联网治理、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等议题上的合作也日益紧迫。未来中国须围绕加强网络主权的学术理论研究、制定全方位的网络空间大战略、构建网络平行基础设施、应对美国软性网络渗透与网络文化战及推动国际互联网治理转型等路径迈向网络强国。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文献着眼于信通技术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应用,而互联网能否成为打击腐败的有力工具在现有研究中尚未得到充分验证。基于2006—2016年间的省级面板数据,从宏观层面实证分析了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及其对地区腐败治理的影响作用,发现互联网发展不仅是地区腐败程度的格兰杰原因,而且对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地党委政府应大力发掘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独特功用,并与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等方面的其他手段相互配合、协同使用,充分发挥其真正的反腐败潜力,从而多措并举推进对腐败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6.
谣言治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治理过程中很难把握好法律规制与表达自由的平衡。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主张以诽谤罪来定性谣言和甄别其危害程度,提出了“实际恶意”“公众人物名誉权”等具体的可操作化原则来治理谣言。以英国为代表的国家则尝试运用行业自律手段,如整合互联网行业资源、制定互联网企业自律公约、对互联网内容进行分级以及设立公民咨询局等措施来治理网络谣言。  相似文献   

17.
以2008~2010年新增ST公司为研究样本,考察银行监督、政府控制、法律制度环境以及内部治理交互作用对ST公司被实施特别处理前三年经理人代理成本的综合治理效应。研究发现,银行监督有显著的治理效应,其与股权集中度、内部激励机制有一定的交互治理效应,与政府控制之间没有交互治理效应。在法律制度环境模型研究中,发现银行监督无治理效应,法律制度环境与银行监督之间没有交互治理效应。研究结果表明,提升债权人监督有效性的途径应是加大商业银行改革力度,减少政府干预,加强法律公平性和规范公司内部治理。  相似文献   

18.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与此同时,各种网络安全问题也应运而生。这极大地危害到了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对主权国家的国家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冲击。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必须加强国家的网络安全治理。日本的互联网产业起步较早,网络安全治理也随之推进。经过多年发展,日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网络安全治理体系。日本在网络安全治理中着重制定国家层面的网络安全战略,加强网络安全的法律和行政体制建设,也积极推进国际网络安全合作。这对于中国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9.
从法律金融学理论看,广义金融科技在信息技术驱动下历经金融信息技术、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等发展阶段,其发展质量与效率快速提升,并对应形成机构监管、功能监管与双峰监管。然而,金融科技在创新发展中面临法律、金融与技术层面的系统化监管困境:金融科技的法律监管范围与时效有限;金融科技的监管体制与模式难以适应金融科技的创新;金融科技的监管技术落后,难以应对金融科技的冲击。对金融科技实施有效治理,具有明显的必要性。通过采用法律金融学方法,对域外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典型国家的金融科技系统治理开展比较分析,我国可以积极借鉴钱学森的系统工程理念,从单维度的政府监管上升至多维度的系统治理,从而全面勾勒出金融科技稳健发展的系统治理图景:加强金融科技的法律治理系统建设;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新模式;强化金融科技的监管技术建设,提升数字化监管的技术水平。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领域的人肉搜索现象引发了众多的争议和思考,人肉搜索一方面具有社会舆论监督的正面意义,但另一方面更容易对公民的隐私权等正当权益造成侵害。通过对人肉搜索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认为,人肉搜索必须纳入法律治理的范围之内,通过法律对其进行约束和治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