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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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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黄楠森先生《当前哲学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载《青海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对当前哲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作了提纲挈领的总结,读后给人以启发。朱德生先生《谈谈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文(载《青海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表达了自己对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为我关系”的理解,很有独到之处。然而,这两篇文章在理解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一段话时出现了意见分歧。这  相似文献   

2.
《人民日报》一九八○年六月十九日刊登的辛仲勤、薛汉伟二同志论述《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的文章,着重论证了马克思、恩格斯说的“不断革命”的特定含义,并分析、批判了一种流行的很值得商榷的观点。我觉得这篇文章很启发人。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原则是极为重要的。  相似文献   

3.
矛盾是可以“一分为三”的——对陈祖豪同志的答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拜读陈祖豪同志的文章《矛盾“一分为三”吗?——与坚毅同志商榷》(《学术论坛》1990年第1期,以下简称陈文)之后,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可以通过答辩,求教于祖豪同志和学术界同仁了。(一)被商榷者的总体观点究竟是什么? 要求商榷者了解被商榷者的总体观点,是合理的必需的。在许多拙文中,我都反复重申的总体观点是:承认“一分为二”,但不把“一分为二”绝对化,因此提出“一分为三”对它进行补充,当然也不想把“一分为三”绝对化,因此还承认“一分为多”,由于“三”是“多”  相似文献   

4.
《人文杂志》1983年第3期“问题讨论”栏内,刊载了黄敏兰同志和拙作《马克思论原始公有制转化为奴隶制的规律和东西方奴隶社会所有制的本质》(载《人文》1982年1期)的商榷文章,该文题为《略论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和东西方奴隶社会所有制形式——兼与佘树声同志商榷》(以下简称《商榷》),因事关对人类社会史发展的有无统一性的理解,因而,笔者认为对我过去曾经提出的观点,仍有进一步加以阐述的必要,并以此作为对《商榷》的答复,是否有当,希望能够得到读者与《商榷》作者的指教。  相似文献   

5.
《河北学刊》今年第四期发表的严昭柱《论美的规律的客观性质——兼与向翔同志商榷》(下简称《论美》),对《再论美的存在和美的规律》(下简称《再论》)一文偏离唯物主义路线的观点和失误,进行了有理有据的中肯批评,读后受益匪浅.笔者同《再论》的作者对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提出的“美的规律”这一根本问题的认识与阐释,也存在着分歧,故本着“争鸣”精神,谨以此文就教于向翔等同志.  相似文献   

6.
《江汉论坛》1985年第3期刊登了肖作树、方善鹏二同志的《就“绝对成本控制法”与夏应琪同志商榷》(以下简称《商榷》)一文,在社会上引起不同反响。我认为,二同志从理论上探讨“绝对成本控制法”(以下倚称“绝控法”)是值得欢迎的。兹就《商榷》所提出的问题,阐明自己的观点。《商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认为,绝控法的实质并不是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互相转化,而是产品的个别劳动低于社会必要劳动。”这说明肖、方二同志并没有弄明白C、V转化的原理与劳动价值理论的区别。两者讨论的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把劳动价值理论和劳动消耗转化论扯到一起,是《商榷》把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了。  相似文献   

7.
本刊一九八一年第六期刊载了胡义成同志《“写真实”的历史地位及其片面性——与周忠厚同志商榷》一文,本文是周忠厚同志对胡义成文章的答辨。  相似文献   

8.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曾指出,未来社会是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对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学术界近年来讨论的十分热烈,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本文也想就此略述管见。一、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推论纵观近年来学术界关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问题的讨论,虽然大家见仁见智,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理解,给人以很大启发,但是,我们觉得在讨论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其一,许多同志仅仅立足于我们现实的社会形态,从目前存在的一些社会现象出发去理解和界定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推论,如认为个人所有制就是我们目前存在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或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等。其二,一些同志从功利的角度出发,把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  相似文献   

9.
读了刘歌德同志与我商榷的文章《也谈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裁《江汉沦坛》1984年第7期),启发很大,得益非浅。但从我们双方的不同意见来看,问题还可以进一步讨论。这里,我想就到底怎么理解“实质”和“核心”以及明确两者真实关系的意义等问题,作点粗略的说明,期于刘歌德同志的指正。  相似文献   

10.
一九七八年《复旦学报》复刊号刊登了邱明正同志的《试论共同美》一文。这篇文章引起了艺术工作者和美学爱好者的兴趣。我在去年第一期《复旦学报》上发表了与邱明正同志商榷的文章,题为《“共同美”在哪里?》。接着,去年第四期《复旦学报》发表了胡惠林同志和姜浪萍同志的两篇文章,对我的观点提出了异议。同时,我还收到了几封读者来信,都是与我商榷的。关于“共同美”的讨论不仅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展开了对主体性问题的研究,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难以避开的一个“操作面”,并已初获成果,值得高兴。问题是,在一些论者那里,“主体性原则”被解释成一种否定唯物主义客观性原则的东西。李惠斌同志《葛兰西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理解》一文(《光明日报》1989年7月17日),便是典型的一例。它征引了七段马克思的话,三段葛兰西的话,论述自己的“实践本体论”。这种征引,以及作者对它们的发挥,把马克思和葛兰西均刻划成避开唯物和唯心基本分野的“实践本体论”者,这显系误解。本文将逐一分析李文对这十段话的误解,与作者商榷。  相似文献   

12.
<正> 《广东社会科学》今年第2期发表了邓安庆同志与我商榷的文章——《也谈从理性到非理性的转折——兼与刘景泉同志商榷》(以下简称“邓文”),对此我表示欢迎,同时对邓文的商榷意见简答如下:  相似文献   

13.
也谈马克思的历史分期理论──与启良同志商榷孟庆仁马克思的历史分期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分期理论存在着教条化、公式化的理解。近些年来,这一理论又成了被搞得极其混乱的一个领域.启良同志《马克思历史分期理论的考察》一文(载...  相似文献   

14.
李鹏程同志在《学术月刊》上撰文以“人的解放”为中心对马克思的哲学变革作了全面评价。笔者认为这种评价是违背历史事实的。为此,本文提出一些商榷意见,以求正于李鹏程同志。  相似文献   

15.
在对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设想进行讨论中,有的同志认为,这种“个人所有制”不是公有制的同义语反复,也非重建个体所有制,而是对个体劳动者(农民、手工业者)的“自主活动权利”的保留,通过改造使其在公有制基础上得到发展(余陶生:《对“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新探索》《江汉论坛》1991年第2期,下称“余文”)。持相反的看法的同志认为,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是“社会个人所有”(杨胜刚、胡艳超:《怎样正确理解马克思的“重点个人所有制”》《江汉论坛》1991年第3期,下称“杨文”).二文都反对“个人所有制”是公有与个人所有的混合。本文就上述看法提出商榷。马克思对“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对自然占有”进行科学分析时,将生产及其社会形式所有制纵向地抽象为一般与特殊;说到个人及其社会  相似文献   

16.
国世平同志的《对价值及价值形态的重新理解》一文的一个中心论点是:“价值在先,交换价值在后,价值是和劳动产品相联系的,所以说是个永恒的范畴,交换价值和商品相联系,所以说是个历史范畴。”我对这个“重新理解”,提出以下两点与国世平同志商榷。怎样认识恩格斯的一段话国世平同志在文章中引用了恩格斯的如下一段话,“在私有制消灭后,就无须再谈现在这样的交换了。到那个时候,价值这个概念实际上就会愈来愈只用于解决生产的问题,而这也是它真正的活动范围”。这是恩格斯在1843年底——1844年1月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说的。这篇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第一篇经济学著作。马  相似文献   

17.
在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徐崇温同志提出“物质——实践本体论”命题作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的概括。他说:“既强调实践,又坚持唯物主义,二者不可或缺,这就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也就是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存在论、本体论的基本内容”(《光明日报》1988年4月18日)。在《用马克思的思想统一对实践唯物主义的认识》(哲学研究》1989年第12期)中又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物质——实践本体论,也即实践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在我们看来,这一论断难以成立。  相似文献   

18.
本刊第十期发表了潘际合同志的来信和王凌同志的《不能离开人的社会性和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的回信后,有些读者对王凌同志的回信的内容提出了些意见,并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的意见和看法,都也集中在对“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这一科学论断的如何理解上。为了通过讨论进一步领会毛主席的《实践论》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那里来的?》等著作的精神实质,这一期我们把何汉云和方河清同志的文章摘要发表出来。没有全文刊出,这是由于篇幅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郑庆林同志在《也谈价值的哲学本质》(载《哲学研究》1992年第11期,以下简称郑文)一文中,对王玉樑同志的《客体主体化与价值的哲学本质》(载《哲学研究》1992年第7期,以下简称王文)一文提出商榷,批评其将“价值的最一般的本质”规定为“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主张用“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或“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来定义“价值”。虽然我们也象郑庆林同志一样,不赞成把“价值”理解为“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但拜读了郑文之后,却有这样一种感觉:它对于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概念的理解、定义及其论证,明显地缺乏合理性而难以让人信服。考虑到这种不合理的论证和定义方式在国内价值论研究中原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以郑文为例提出几点商榷意见,不当之处,还请读者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20.
去年《江汉论坛》第五期,发表了薛德震同志一篇题为《驳在异化问题上所谓两个马克思对立的观点》的文章,今年第七期上,童星同志以《具体分析马克思早期和后期的异化理论》为题,撰文同薛德震同志进行商榷。两篇观点对立的文章,集中争议的问题是如何正确理解发展中的马克思的异化范畴,而其全部纠葛似又可以归结到如何评价《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地位。薛德震同志力主巴黎手稿中的异化劳动范畴,已经是一个有别于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异化范畴的马克思主义的范畴,同《资本论》中的异化范畴是一脉相承的;童星同志则针锋相对地提出,巴黎手稿中的异化范畴同《资本论》中的异化范畴“截然不同”或有“质的差异”,认为马克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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