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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穆修梅 《经营管理者》2013,(6X):235-235
商业秘密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资讯产业的发展,对商业秘密的侵害越来越突出。民法保护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重要一环,对于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民法保护中,应当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特征以及权利归属,合理划分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依法判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经营管理者》2007,(4):32-33
<正>获赔近三千万元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一项“中国专利金奖”发明专利被侵权案作出判决:3家侵权企业和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侵权的北京泰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赔偿  相似文献   

3.
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的类型关于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类型,基本上有以下四种:替代,是指工伤职工只能向工伤保险人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替代不意味着侵权责任的绝对排除。换言之,侵权行为责任的排除,仅适用于特定人  相似文献   

4.
10.行政违法必然导致行政侵权错。行政侵权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此必须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是:第一,行政侵权以行政违法为前提。行政侵权必然是行政违法,但行政违法不一定全是行政侵权。只有直接招致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实际损害,并引起行政赔偿责任的行政违法才是行政侵权。第二,行政侵权以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条件。这里的损害是指:其一,他人确实受到了损害;其二,这种受损害的权益属于合法权益即个人或组织法定的物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等。违法的权益受损,不构成行政侵权。第三, 行政侵权行为以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后果。  相似文献   

5.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创新型人才的合理流动显得非常必要.随着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人才跳槽现象日益普遍,但跳槽带走的不只是人才本身,伴随着跳槽损失的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其中包括企业的核心技术秘密和管理决策秘密.如何认识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性,保护人才流动中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商业秘密不仅能够给权利人带来不菲的经济利益,更可使经营者获得巨大的竞争优势,因而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笔者即从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角度来入手,分析我国现行立法对商业秘密的民法保护.  相似文献   

7.
国家赔偿法的出台结束了国家侵权可以豁免的历史,但国家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未纳入到国家赔偿法中,这对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相对人合法权益相当不利.我们应当从扩大责任承担形式、扩大赔偿范围、确定赔偿数额、确定归责原则等方面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加以完善,并修改《国家赔偿法〉,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国家赔偿范围内,以期达到国家与相对人利益之平衡.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上的制度,它的出现改变了美国的侵权法,在美国的知识产权领域也有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在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中,由于侵权成本低,使得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泛滥。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使得一些学者考虑将其引入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公布的几个征求意见稿中都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其积极意义值得称赞,但其中的问题也值得我们深思,本文结合著作权法送审稿的相关规定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9.
案例 某公司成立之初,任程某为公司董事长,李、王、黄、于四人为公司股东兼董事.并在公司章程第33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几年后,因对董事长程某不满意.李、王、黄、于四董事在未向程某提议且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在会上通过两项决议:1、罢免程某董事长职务.2、选举李某为新董事长. 据此,程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四位被告董事召开上述董事会通过的决议. 因被告的四位董事没有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作为董事长的原告提议召开董事会即自行召开,也没有依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十天通知全体董事,违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召集程序的相关规定,故原告要求撤销该董事会决议的理由正当,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判决‘馓销被告之四位董事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相似文献   

10.
正2月18日,万州法院分水法庭快速审结原告陈某等人与被告朱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为急着外出务工的12名农民工当庭讨回拖欠的工资尾款18000元。案件源于2012年4月原告陈某等12人随被告朱某前往内蒙呼伦贝尔市,在其承包的建设工地务工,完工后朱某因资金紧缺无力支付原告等人工资。2013年7月5日,经呼伦贝尔市建委、劳动局及派出所等部门的积极协调,被告朱某支付了原告部分工资,未支付部分出具了欠条。在拿到欠条后农民工纷纷返  相似文献   

11.
前不久,原本归属贵州电力建设某公司管理的一位员工,突然被通知与属下一家企业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因失职或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也就是说即使员工在事故中受伤,乃至死亡也与企业无关,企业可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用赔偿一分钱。这岂不成了“生死合同”?按照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都属于工伤。显然,这家企业的合同违反了劳动法规,是对职工权益的侵害。因失职或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员工理当承担一定的损…  相似文献   

12.
<正> 2001年5月份,某县电机制造公司经理向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投诉,反映该公司原技术科长冷某因与公司董事长发生矛盾,将本公司的技术资料、产品图纸私自复制带走,另起炉灶,到邻市开办了一家个体电机厂,生产与原电机公司相同的产品。县电机公司以冷某侵犯其商业秘密,造成电机公司经济损失11万元为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查处冷某的侵权行为。工商局经过缜密调查获悉,县电机公司对本公司的技术资料、产品图纸,  相似文献   

13.
正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在不当得利争议中,主要争议当事人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在双方都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时又该如何运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认定案件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也直接关系到了不当得利制度价值理念的体现和功能的发挥。【案情简介】原告张某诉称,原告于2009年5月17日从其银行卡上转账40万元到被告在中国银行某支行的银行卡内,有银行转账单作为凭据。此后,原告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被告归还此款,被告不同意归还。为此,  相似文献   

14.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创新型人才的合理流动显得非常必要。随着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人才跳槽现象日益普遍,但跳槽带走的不只是人才本身,伴随着跳槽损失的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其中包括企业的核心技术秘密和管理决策秘密。如何认识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性,保护人才流动中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一、商业秘密及其保护的必要性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较晚。1991年,在《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中,首次提出了"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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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年初,某行政机关两名工作人员到一家精密仪器厂实施检查,查阅了该厂的有关合同文本,了解到该企业许多的客户名单以及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此后,其中一名公务人员季某在一次朋友聚会时,无意中说出了精密仪器厂的经营情况及客户名单。此信息被另一家生产同样产品的个体户郑某获悉,遂派出业务人员与精密仪器厂的部分客户联系,并以低于精密仪器厂的价格销售了4台机器设备。精密仪器厂得知这一情况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郑某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要求依法查处和制  相似文献   

16.
一、商业秘密侵权的特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和发展,相应的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建立和完善起来,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笔者根据实际工作过程中的体会,在这里谈一谈商业秘密侵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江武 《经营管理者》2007,(12):99-99
<正>【案例】2005年5月,上海某商贸公司B向江苏省某金属材料公司A购买一批钢材,货款总额26万元。协议签订后,B公司自提货物,3天后向A开具了一张金额为26万元的支票支付货款。可当A该支票解入银行后因B账户存款不足而遭退票。后经查明,B公司由孟繁民、郭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金100万元(其中孟为60万元、郭为40万元)。而该100万元注册资金,系先由上海富成私营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富成经济区)的垫资,待验资完毕后,又被转了回去。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B公司应支付货款26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5万元;2被告富成经济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商业秘密侵权中的善意第三人责任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鸿 《管理科学》2001,14(3):51-55
通过对各国商业秘密法的比较,探析了商业秘密侵权中的善意第三人责任,并就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19.
李平 《经营管理者》2013,(15):217-217
<正>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和竞争利器,一旦被侵犯其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因此商业秘密保护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自主知识产权品质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企业商业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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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于1998氏6目从某机械厂购买了一辆摩托车,至会行驶不到2000公里。会年1目26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断裂分开,将我摔成骨折。我委托家人间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提请有关到门鉴定,确认是产品质晏问题。我要东机搬厂赔偿医疗费用,但该厂已于1998be田真主管部门实行改制,被另一家极营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兼并。我要来和营公司给予赔偿,但该公司以购买兼持机联厂的无此质条为由而予以拒绝,齐声称秋营公司已将机械厂买断经营,应由机械厂原主管创门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企业改制,原在业产品造成消费者的损失由谁赔偿?一一步勇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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