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随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提出,劳务派遣问题再次广受关注,意见分歧的关键在于劳务派遣应该被限制还是被规范.从修正案条文来看,立法者持严格限制主张,认为劳务派遣有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而不断提高劳务派遣单位门槛,缩小劳务派遣范围,机械执行同工同酬标准.以劳务派遣的产生背景和发展根源为视角来考察,法律规制应尊重劳务派遣的历史和现实存在,劳动基准法律应秉承低标准、广覆盖的立法思路,通过合理分配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雇主责任实现对劳务派遣科学、理性的规范,防止劳务派遣被滥用,防止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劳务派遣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2.
劳务派遣被用人单位视为降低人力资源成本,防范用工风险,区别于标准用工形式的灵活用工形式,所以,劳务派遣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适用于几乎所有的行业和所有的工作岗位.但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制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使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相似文献   

3.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它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加规制的劳务派遣使劳动者陷于一种极为不利的状况,如何厘清劳务派遣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立法的关键,从多层面保护劳动者是劳务派遣立法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4.
未将常雇型劳务派遣与登录型劳务派遣进行分类规范是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立法和实践混乱的根本原因。常雇型劳务派遣与登录型劳务派遣运行机制不同,两者对经济社会发展、劳动者利益保护、社会就业影响差异较大,分类立法可能是目前解决劳务派遣立法和实践混乱的较好的方法。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对推动劳动者就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劳务派遣法规与实际落差较大,法规是想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实际却是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本文从相关法律条文争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利益驱使;相关部门监管等方面分析了落差形成原因,提出了加强新劳务派遣法规的宣传贯彻;抓紧制定与新劳务派遣法规配套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三性"岗位;逐年制定整改目标;加大检查与处罚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消除落差的建议。这些建议对于新劳务派遣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倡导公平公正的劳动制度与用工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持社会稳定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浅析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一种就业新路,劳务派遣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从而以规范传统劳动关系为基础的劳动法规无法对劳务派遣所产生的诸多法律问题予以完整的规范,致使劳动者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权益屡受侵害。基于当前劳动合同法的起草,提出一些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希望能促使社会各界的重视。  相似文献   

7.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的非商品性和劳动力的商品性决定了关于劳务派遣的立法应坚持在管制的基础上有序的放松。但是,我国目前的劳务派遣缺乏基本的规制,存在用工规模大、滥用、行业准入低、无监管以及派遣劳动者权益易受损害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在于相关立法价值定位的迷失和体系性制度的缺失。因此,我国应借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劳务派遣的行业准入、监管、派遣劳动者权益保障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9.
由于劳务派遣制度才刚刚被人们熟悉,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成熟,特别是在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上,在劳务派遣制度的运用中常常会有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有权益上的侵犯。江苏省通过在《江苏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方面所存在的种种不合理进行了合理的规范。本文通过对劳务派遣含义、特征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并结合目前江苏高校的劳务派遣实践进行了阐述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进一步规制之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一些企业在用工方面将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当前,我国劳务外包用工的规模很大,甚至超过了劳务派遣的规模,应当给予重视并通过相关制度安排对其规范,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国内劳务外包研究现状以及国内学者对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关联性相关研究等进行总结,分析了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相似文献   

11.
劳动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为理由,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往往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而被驳回起诉.法院擅自要求劳动者承担该证明责任的规定,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理,也导致了法律的不公开化.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解除合同的权利构成要件与《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与比较,认为法院要求由劳动者来承担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责任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法律应当平等地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甚至应当倾斜于劳动者.  相似文献   

12.
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作贡献的补偿并兼具社会保障功能,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都应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在解读《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探讨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13.
对《劳动合同法》的社会性别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出发,其在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尤其在妇女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或漏洞,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4.
依照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案件在原审法院未获实质审理时,二审法院或再审法院应当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进行重新审理。设置发回重审制度的初衷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现行立法对审级利益的绝对保障实质上是一种法律父爱主义的做法,当事人的程序利益遭到漠视。缺少制约的发回重审有产生异化的风险,反转成为法院拒绝司法、规避审限规定之借口。民事诉讼法修订时,发回重审制度的重构应以审级利益与程序利益相平衡为前导法理,并通过确立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即承认当事人之间以是否发回重审的合意为内容的诉讼契约之效力,以遏制审判权行使的恣意、恶意因素,最终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在阐述保险合同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对保赔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具体分析,得出了保赔保险合同本质上是一种保险合同的结论。最后论述了保赔保险合同同时还具有海上保险合同的性质。  相似文献   

16.
职业安定是劳动者的基本利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保障职业安定的基本制度不可动摇。稳定不等于僵化,灵活用工不等于短期用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灵活用工不存在本质上的矛盾。应妥当平衡劳动者职业安定与企业灵活用工的利益冲突。《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基本合理,但解除条件则略显严格。未来应适当放宽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并更多的采用经济性手段限制解雇。  相似文献   

17.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可运用司法推定的方法,考虑诸方面的因素加以正确认定。单位合同诈骗罪中共犯形态等有关问题的正确判定,以及对我国刑法第224条中的“其他方法”的理解和认定,都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相似文献   

18.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施行过程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还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文章从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制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和劳务派遣的规范三个重要方面,探讨企业如何与劳动者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9.
论契约的建立与扬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社会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的,因此理解近代以来的社会,契约是一个确定无疑的出发点。人类社会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在社会契约论的理论证明中,契约能够发挥秩序、平等、公正的功能。但在现实中,契约表现出了它的历史局限性,特别是在人们对平等的追求中,契约自身在逻辑上包含着被最终超越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20.
《民法典》技术合同章体现了商事化变革的趋势,技术合同制度的商事化变革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其推动力量主要来自制度和现实两个层面。知识产权法对技术合同章商事化变革具有促进作用,并对其独立性产生影响。在商事化变革中,技术合同章的管制主义倾向弱化,应当将技术合同定位为关系合同,并对技术合同条款从商事角度进行解释,为在技术合同章具体制度规则中体现商事化变革的要求,有必要均衡适用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性条款,限制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对技术成果共有规则从商事角度加以适用,并重视技术成果优先受让权规则的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