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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老年同居 理性选择视野中的社会学分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老年人再婚现象增加和再婚意愿上升的原因主要有社会和个人两方面,但家庭财产的制约使老年人再婚稳定性差,家庭人际关系的阻碍及老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使老人再婚时选择同居形式。同居是老人在当前社会现实中对婚姻的一种理性选择。发展经济、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工作的建设,健全法律制度等措施能促使老年同居进入更加规范和良性的轨道。  相似文献   

2.
同居,从某一个角度来说,标志着社会的开放,标志着公众舆论对非婚姻内的性生活和同性恋行为的一种宽容。我国未婚同居现象逐渐增多并形成了很大的未婚"同居族",我们应该研究这种社会现象的现实性和合理性,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加以规范和引导,将其纳入法律的轨道,而回避或制裁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法律对同居进行调整具有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毛义莎 《天府新论》2005,(Z1):195-196
夫妻的人身权利关系中是否应该包括夫妻同居的义务和权利呢?国外的亲属法中大多规定同居是夫妻互享、互负的权利和义务,而我国新<婚姻法>虽确立了夫妻之间忠实和扶助的义务,却回避了对夫妻同居权的规范.但夫妻同居的事实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法律不能对其采取回避态度.同时,确立同居权利义务能够使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清晰,并有利于与其他法律制度相协调.应在婚姻法、民法、诉讼法、刑法等部门法中相应设立有关夫妻同居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4.
我国设立非婚同居法的社会基础及制度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婚同居是人们自主选择的一种"家庭"生活方式.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客观上要求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但由非婚同居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法律应当既肯定当事人选择非婚同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又防范它可能导致的社会问题.建议设立专门的非婚同居法律制度,以期及时预防和处理非婚同居引发的纠纷,保护当事人及其子女的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5.
我国对“同居关系”的法律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狭义的“事实婚姻”的保护。对事实婚姻的法律保护,我国经历了一个由承认到逐步限制承认,到完全不承认再到妥协的有条件承认,到现在根本不提的一个变化发展过程。同居关系作为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在我国应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6.
美国各州调整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少数州完全否认非婚同居者的权利;大多数州以合同为依据调整非婚同居关系;一些州还基于同居伴侣的特殊身份给予法律保护.如盛顿州的"一般性关系身份"、佛蒙特州的"民事结合",以及家庭伴侣关系立法赋予的"家庭伴侣"等身份.美国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的总体特征是多样性和保守性,该制度可能的发展趋势是分裂为婚姻制度与同居制度两部分.  相似文献   

7.
非婚同居引发的家庭和社会问题亟待法律调整,法律的态度却是回避和尴尬的。在承认非婚同居合法性的前提下,按照保障家庭功能实现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同居自由原则、婚姻家庭优先保护原则、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来完成非婚同居家庭法律制度的构建,明确非婚同居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子关系、继承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化解矛盾。  相似文献   

8.
非婚同居引发的家庭和社会问题亟待法律调整,法律的态度却是回避和尴尬的.在承认非婚同居合法性的前提下,按照保障家庭功能实现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同居自由原则、婚姻家庭优先保护原则、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来完成非婚同居家庭法律制度的构建,明确非婚同居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子关系、继承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化解矛盾.  相似文献   

9.
不具备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各种男女间的同居关系,已经成为较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由此而带来关于子女及财产关系方面的纠纷不断出现,因此,有必要对同居关系进行法律上的规制,以减少各种纠纷的出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如何完善同居关系的有关立法,作者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看法。  相似文献   

10.
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婚同居作为男女两性结合的一种生活体,在我国迅速蔓延并得到人们的认可。对其是否进行法律规制也曾广泛的引起了争议。本文是在支持对非婚同居进行立法规制的价值观指导下,论证了非婚同居现象存在的合理性、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原则及合理规制的内容,以期对我国现代婚姻法体系的构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中国的法律传统自近代以来逐渐受到西方法律思想及其制度的影响,尤其受到民法传统的法律思想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新的法律制度的建立是以废除旧法为基础的。但是,废除旧法也并非完全割断了与旧法的联系,中华法律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所谓否定旧法,只是对那些法律政策以及法律中所反映的某些政治思想的否定。而对于那些根植于一般社会生活规律和悠久历史文化基础上的法律思想和道德观念以及具体的道德规范,无论古今中外,都须予以接受。作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扶养制度,同样是这一发展进程中的一环。对扶养制度的法律文化解读,可以从一个相对崭新的视角探究我国婚姻法关于扶养制度的精神内涵。  相似文献   

12.
建立我国婚约制度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婚约起源于古代社会的买卖婚姻,近现代多数国家或地区亲属法也规定了婚约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对此没有规定,但民间订立婚约的现象则是普遍存在的。为指导人们订立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理念的婚约,规范人民法院审判婚约纠纷案件,我国婚姻法应明文规定婚约制度。  相似文献   

13.
西藏发展的客观现实决定了西藏自治区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区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四十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民族法制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实行和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西藏要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离不开民族法制的强力保障。从重视民族法制建设,树立“依法治区”理念;西藏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方法规规章;加强自治法规建设;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立法;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民族法规的实施等方面,探讨旨在保障西藏构建和谐社会的民族法制。  相似文献   

14.
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民族素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抓不懈.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我们应将公民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发挥法律普遍性、明确性、强制裁性的优势,在新形势下加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力度,促进、保障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从而将公民道德建设推向新的更高的水平.  相似文献   

1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重要的战略任务,而国家和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与服务是否到位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因此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在当前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目前存在法律法规缺失严重、法律制裁措施不力、农民工个人相关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需要我们在高度重视的前提下采取分层分类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律宣传等措施推进其建设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郭晓岚 《阴山学刊》2010,23(3):94-99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已成为各国学者共识,不同法系国家在实践中都进行了有益探索。我国《公司法》借鉴了国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先进制度,确立了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体系,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由于诸多因素,中小股东权益还是在立法层面和司法实践上都存在着欠缺。如何通过研究中小股东权益有关理论及立法实践,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立法建议,已成为现代社会所面临的法治难题,需要给予更多关注和深层次思考。  相似文献   

17.
法益概念与多元的保护法益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益概念是作为社会的实在概念的“利益”与作为法的评价概念的“法的要保护性”相结合的产物,它能够发挥犯罪说明的机能、犯罪构成的机能、犯罪界限的机能、犯罪分类的机能和犯罪定数的机能等。历来的学说都是将一个刑法法规中只存在一个保护法益作为当然的前提,实际上在一个刑法法规中存在着复数的法益并存的情况,即,存在着复数的法益以“对等关系”或者“优劣关系”相结合的重叠并存形态和复数的保护法益并列且相互分离的并列并存形态。  相似文献   

18.
如何超越死亡,达致永恒?儒家力主、力行最大限度地敦睦伦理,以期圆满伦理,贯通和绵延伦理之河。为此要求有起码保证,使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伦理间关系融洽,良性互动。其要件之一是伦理豁免:当伦理、法律关系因交集而陷入两难,主体在履行伦理义务、法律义务间陷入两难之际,法律规定,主体有权利适度免除其部分法律义务,圆满履行其伦理义务;被免除的、对他人和国家社会的那部分法律义务则或由该主体推后履行,或由国家社会交由其他主体履行,由此在伦理、法律之间解决两难,达到两全。伦理是永恒的,伦理豁免从制度上保证伦理臻于圆满、贯通和绵延,就从社会结构、个人美德两方面为永恒奠基。  相似文献   

19.
郭殊 《新疆社会科学》2012,(2):86-90,142
非自愿移民是当代中国移民现象中的主要形式和突出问题。非自愿移民权利的保障与建设和谐社会紧密相关,其中保障非自愿移民的知情权尤为重要。应当通过有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非自愿移民知情权的法治保障,从而为非自愿移民参与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可能性。包括健全非自愿移民的信息公告制度,完善非自愿移民信息公开的程序保障和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20.
张坡  王锐 《北方论丛》2003,(6):125-128
自由裁量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现代社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为行政效率所必需。然而,其固有特征导致了其侵犯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危险,必须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必要的控制。从立法和司法途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可以避免权力的滥用,保障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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