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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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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文成 《老年世界》2008,(11):19-19
所谓遗嘱,就是指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遗产或者其它事务,并且于死亡之时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继承人同意即为有效。遗嘱继承是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继承其遗产的一种制度。它与法定继承相对,是立遗嘱人生前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因为在遗嘱中规定了继承人和继承的数额,所以遗嘱继承又叫做指定继承。  相似文献   

2.
涂法 《老年人》2003,(6):41-41
编辑同志:我叔叔是个聋哑人,前不久突发脑溢血死亡。临终前叔叔用手势表示,他的房屋由再婚妻子继承。请问聋哑人可否采用口头形式立遗嘱?这种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顺达顺达同志:聋哑人是生理上有缺陷的人,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聋哑人虽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开口说话,但他们可以用打手势即哑语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达到与外界交流的目的。所以,聋哑人同样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立遗嘱。你叔叔在病危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真实地表达了他本人的意愿,而且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  相似文献   

3.
《老年人》2003,(10)
编辑同志:我的姨妈临终前立下遗嘱,她的一副价值800元的金耳环留给我作纪念。姨妈去世后清点遗物,发现这副金耳环不见了。请问我可以要求用姨妈别的遗物替代吗?王晓王晓同志: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对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称为遗赠,接受遗赠的人称为受遗赠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  相似文献   

4.
张兆利 《老年世界》2010,(23):16-17
立遗嘱,目的是为了将财产留给自己想留给的人。然而,这种愿望能否实现,还要看遗嘱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近年来,因为订立遗嘱不合法、不规范引起的继承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5.
《老年人》2004,(6)
问:我伯父一辈子没结婚,我是他唯一的亲人。伯父去世后,我继承了他价值5000多元的遗产,但村委会认为我伯父的遗产应由村里继承。请问我可以继承伯父的遗产吗?王力明答: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由此可知,侄子不是伯父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你来信所成为遗嘱继承人。我国法律还规定:“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可是,你的来信中也伯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了…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我婚后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丈夫1985年病逝后我也未与公、婆分家,两老的生活起居均由我负责。去年公、婆相继去世,留下部分房屋和存款,在处分这部分财产时我爱人的兄、妹说:丈夫已去世,妻子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留下的财产。他们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宋爱花宋爱花同志:你丈夫兄妹说你不能继承公、婆遗产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完全有权利与他们共同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你公、婆留下的财产。虽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和继承范围以及继承顺序是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前提的,但是它…  相似文献   

7.
《老年世界》2010,(23):17-17
在我国,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工作,但是他对我们两老不尽赡养义务,反而常偷家里的钱挥霍浪费,伤透了我们的心。如今我和老伴都是70多岁的人了,我们打算立遗嘱将全部财产遣留给小儿子,取消大儿子的继承权,这样做是否可以?张保星张保星同志:您来信所介绍的情况说明,您的想法符合法律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是基于养老育幼,发扬家庭和睦团结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所制定的法规。为了保护财产所有人的合法利益,《继承…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更多的人选择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置自己身后的财产。因为这不仅能够充分表达被继承人的真实有效的意思,还能间接解决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同时,遗嘱继承相较于法定继承来说,在法律效力上具有优先效力,因此也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但是,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遗嘱继承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一旦遗嘱失效,不仅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还会给继承人们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   我是居委会干部,现请教一个问题:离休教师田老近日突发心脏病死亡,他的寡嫂李大娘无儿女,以往全靠田老供给生活费,田老去世后,她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据知,田老遗下几万元存款,李大娘可否分得部分遗产 ?雅 兰 雅兰同志:   据你来信所谈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李大娘应当分得田老的部分遗产。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根据此项条款规定,李大娘虽然不是被继承人田老遗产…  相似文献   

11.
刘华 《当代老年》2007,(9):12-13
误区一 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有读者认为,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相似文献   

12.
连云 《老年人》2000,(1):23-23
编辑同志:我的儿子和儿媳1992年结婚后分出另过,他们生有一女孩。1998年春儿子不幸死于车祸,儿媳新近准备改嫁,提出把家产全部带走。请问,她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福田福田同志:您的儿媳丧偶改嫁想把家产全部带走,这是违反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您的儿媳、您的小孙女、您和老伴,都是您的儿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有同等权利继承您的儿子遗留下的财产。应该把他们的家产分为两半,一半归您的儿媳所有;另一半为您的儿子遗下的财产,所称遗产的这一部分应由您儿媳、小孙女和您老两口共同分割继承。…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今年69岁,前妻病故后与周氏再婚。我有4个儿子,而周氏却没有亲生子女。周氏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们全靠我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生活。10多年来,我省吃俭用,有了一点积蓄。现在,我的几个儿子提出要分掉我的积蓄,我担心我先走一步,周氏的生活没有着落。请问,我的财产该如何处理?丁某丁某同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一方去世,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配偶,其余的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和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似文献   

14.
张勇 《当代老年》2013,(7):19-19
对于遗嘱,最为人熟知的显然是自书遗嘱,即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但是,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其实并不限于自书遗嘱,而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口头遗嘱,因为这是一种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有效的遗嘱。  相似文献   

15.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的同时,网络中的虚拟财产随之进入我们的生活中。网络虚拟财产依存于网络空间,它是计算机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而虚拟财产所具有价值性能为人所支配,在现实中不仅存在着大量的虚拟财产的交易,同时也出现很多种虚拟财产的纠纷,需要我们予以解决,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有其现实性和必要性。我国虽然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研究,但是对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不能够与网络技术的发展相适应。本文将立足于现状且结合我国国情,阐述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切实维护广大民众的网络权益。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我年逾七十,生活一直靠儿子负担。最近,儿子不幸病故。有人告诉我,他所留下的财产必须先偿还债务。这些年,他做生意亏欠不少,家里的财产根本不足清偿债务。我年老体弱,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如果儿子的遗产全部用于还债,我今后的生活就没有着落。请问应该如何解决?刘伟金刘伟金同志:父母是法定继承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子女的遗产。但是,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我已到了垂暮之年,老伴已故。近两年我的身体衰弱,经常患病。眼下担心的是:我的儿女较多,他们会不会在我身后为继承遗产闹纠纷。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乃文乃文同志:您来信咨询的,是众多老年朋友都将面临的问题。要防止在您身后出现子女为继承您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立下遗嘱,在遗嘱中确定财产归谁所有,并注明份额,一定要写得具体明确。立遗嘱时应注意:如果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缺乏劳动能力的人,那就应当给予较多的份额,不得取消他们的继承权。否则,所立的遗嘱无效。怎样立遗嘱呢?如果自己…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我现年近70岁,老伴早已去世。两个儿子不孝,很少尽赡养义务,倒是大孙女对我很好,每月给我100元生活费,还经常到身边问寒问暖。我想让大孙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我的两间私房,请问行不行?如果不行,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读者宣守清宣守清同志: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就是说,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据此,你的大孙女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你的两间私房。不过,《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  相似文献   

19.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普通老百姓的家庭财务纠纷,大部分都是兄弟姐妹间的财产不清,这种事情其实是最伤感情的,闹得大家最终形同陌路。所以说,一个家庭因为婚姻或者老人去世而“分家”时,一定要把财产理清,最好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彼此的比例以及权利、义务,这样才会最大限度地保证每个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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