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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各地因为政府及其环保职能部门忽视环境保护而引发的环境公共事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缺失。政府环境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以及因政府违反上述义务和职责的法律规定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道义责任、法律义务、法律责任三个层面。本文以对责任的解释为逻辑起点,分析了地方政府承担环境责任的理论基础,提出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义务的主要范畴,并阐述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包括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我国传统的法律义务定义观事实上已成为人们理解法律义务的樊篱,特别是权利附带定义观将义务概念的阐释附着于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义务研究的滞后,造成权利义务研究的失衡。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一对基本范畴,两者相辅相成,不存在主次关系,重权利,轻义务研究,权利只能是空壳。对法律义务定义观进行反思,建立独立分析框架,厘清义务概念定义中似是而非的问题,才能给出相对科学合理的定义,有利于法律义务研究的深化,法学及法制实践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行政法律义务分为积极的行政法律义务和消极的行政法律义务,消极的行政法律义务即为行政法律责任。由于积极的行政法律义务可能具有的多重性及其复杂性,为了更有效地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应加强对多重积极行政法律义务的研究。行政法律责任不等同于行政责任,二者也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行政责任是积极的行政义务,当这种义务是法律义务时,其消极的行政义务即为行政法律责任。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研究作为非法律义务的行政责任不履行所应承担的消极行政义务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忠实义务"是一个具有丰富含义的伦理概念,具有社会必然性.道德与法律调整场域的异质性决定了"忠实"这一伦理要求不可上升为法律义务.否则,将致使《婚姻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失落,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否定性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5.
行政道德责任,就是指行政人员负有的行政道德义务以及违反道德义务所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社会转型期行政道德责任缺失主要表现在行政行为的轻率与不作为、行政道德水平的下降、政府能力与威信的消耗、行政人员的角色冲突.必须加强行政道德立法、加大对行政人员的道德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加强行政组织文化的建设及加强对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人格的培养.  相似文献   

6.
检察官客观义务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或者一项道德义务,更应当是一项法律义务;在新刑事诉讼法强化法律监督的语境下,客观义务的内涵、外延应当比域外更加丰富,检察官不但应承担客观义务,而且应承担更重的客观义务;为了保障客观义务的履行,除了应建立一套相对明确并具有操作性的评价标准外,还应明确违反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新刑诉法实施后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将面临更多的难题,一方面要知“难”而进,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其负面效应和实践限度,在强调客观义务的同时,还应通过不断调整诉讼结构、优化权力配置、加强辩护权保障,来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浅议聚餐中的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宴请者的照顾保护义务从一般社会观念来看,首先是道德义务,同时也是法律义务。道德义务是基础,法律义务是道德义务的最低要求。在聚餐中饮酒过量致死、饮酒过量冻死或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的,宴请者是否违反照顾保护义务而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最关键的是要确定宴请者是否负有照顾保护义务,负有何种程度的照顾保护义务。  相似文献   

8.
政府道歉:溯源、内涵及其责任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斌 《晋阳学刊》2012,(4):40-45
政府道歉是指政府及其继任者或代理人,就现实或历史中的伤害事实,向受伤害者及其相关公众做出的明确、公开且规范的歉疚表示,这一歉疚表示需要明确表现政府对于所做伤害行为的否定性认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对此的检验。政府道歉不同于一般人际交往中的道歉,其蕴含着因公共权力委托而赋予的政府公共责任并遵循责任伦理的规范。实践中的政府道歉必须超越一般人际交往中道歉的单一道德责任内涵,而必须以道歉行为中政府责任的流动及其实现为线索。  相似文献   

9.
任何形式的法律体系都包含着对违反规范的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机制,一般而言,追究法律责任必须以法律义务的明确界定为前提,而法律义务的设定又必须以行为能力的假定作为最为重要的基础。立法者之所以不能承担法律责任是因为:界定立法者立法能力的不可能性与认定立法者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可能性。《立法法》上的义务性规范对于约束立法行为依然是有意义的,它们是对立法行为进行职业道德评价或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我国正从法治的立法时代迈向司法时代。作为成文法国家,我国法治的基本要素包括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保障法律的正确施行。法律规范是法学研究的核心,也是司法裁判的基础。针对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现状,我国现有理论对民法规范本身的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民法规范的性质、类型尚未形成共识,对违反强行性规范的法律后果界定混乱,由此影响了司法适用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强化民法规范的研究,合理厘清民法裁判规范的地位与类型,注重民法规范方法论的研究,正确把握公法规范对民法规范的影响,这对我国民法理论研究与司法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司法责任     
司法机关对违法司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是:法律责任是法理上有关司法机关法律规范的必要逻辑结构要素之一;是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也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需。司法责任是国家对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在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所作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建立司法责任制度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意义是:可监督和促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能保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正>法学系列刊以"繁荣学术,服务实践"为宗旨,扎根学界和业界,以专家的眼光选文,用专业的素养办刊,在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各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力,是法学研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素材与参考。法学系列刊包括"复印报刊资料"7个专题以及《法学文摘》。《法理学、法史学》(月刊,112页):反映国内外法理、法史学界的研究成果,汇集法理学、法学新学科、法史学等研究资料和理论动态。《宪法学、行政法学》(月刊,112页):精选国家制度、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司法化等中外宪法学研究成果以及关于行政法理论、行政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资料。  相似文献   

13.
转型社会的法理面向——纯粹法理学导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社会转型期,以司法为中心重新构建法律成为必然。法制建设以司法为中心构建法律,就要求从理论上关注法律规范内部的学术和技巧问题,而这即法理学的纯粹法学取向。文章在对比普通法学与纯粹法学的基础上,分别界定了纯粹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及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其中纯粹法学的研究对象,即国家实在法及人们如何理解和解释这种实在法;纯粹法学的研究范围则包括法律的内涵、外延及法律的分类和效力等几个方面;而纯粹法学的研究方法则是所谓的规范实证方法;最后,纯粹法学的研究意义在于其能够为法律职业者提供一种法律思维技巧及相应的操作技巧。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国家在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的过程中,由于经济法主体的经济违法行为或者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依法所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或其他后果.在我国,经济法律责任存在的客观性、自身的独特性、数量性和体系性决定了经济法律责任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5.
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和社会调整方式,之间有着深厚的渊源。道德义务是道德发挥作 用的最重要的手段;法律义务则是法律发挥作用而设定的手段之一;道德义务可被吸收、确认为法律义务; 现行法律义务中有不少是从道德义务中提升而来的。在不作为犯罪之作为义务的几种主要来源中,道德义 务与它们是部分地竞合的。  相似文献   

16.
适当性义务制度,是针对金融机构的义务规则,要求其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随着投资性金融产品的极大丰富,出现了大量以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为由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的诉讼。如何对投资者给予私法上的救济以及提供何种程度的救济,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由于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制度引入国内时间晚、立法层级低、相关法律规定散乱,导致司法裁判的混乱。而适当性义务制度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倾斜性保护,因此有必要完善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民事责任规则,厘清适当性义务制度的法律性质,解决司法裁判中的问题,以此提升投资者参与投资活动的信心,促进金融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与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相比,基于公民身份产生的作为政治态度的公民义务感,服从的是一定政治权力系统下公共生活的合作秩序。公民义务感在公共生活中的表现是主动承担社会合作成本的意愿——如守法、分担税款、服兵役等,是一种积极的政治态度,也是公民在真正构成选择的情况下的内心对"应当"的认同,而不是"被迫"的服从。促使公民义务感的产生关键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平性,这种公平性不仅体现在公民的权利义务的平衡对比中,还体现在社会合作的成本在不同公民间的分布与比较。  相似文献   

18.
从哲学上讲,不作为一般不会造成损害。但在侵权法上,由于义务的设定,使不作为有了侵权的可能。不作为侵权以未履行作为义务为前提,这些作为义务的来源很广泛,并非只是法律直接的或明确的规定。在不作为侵权责任中判断因果关系,主要依据行为人是否合格地履行了作为义务:履行了义务则行为就不是侵权行为,也就没有进行因果关系判断的基础,行为人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未履行义务,就有不作为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则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矿业开发防止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是矿山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属于矿业环境社会责任。矿山企业在产出利润最大化同时必须承担的环境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身份的当为义务。由于市场失灵的外部性存在,需要将环境社会责任上升为法律义务。为防止泛法律化,将环境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级,只将基本社会责任纳入法律,其他层级的仍由道德和伦理规范调整。矿山企业通过承担法律责任以保障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如果不承担法律化的社会责任则承担法律责任。环境责任、社会责任以及法律责任,在矿业立法中构成一种特定的递进关系。  相似文献   

20.
危急情况下的医疗同意权行使制度是医疗知情同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构建直接关涉广大危急患者的生命及身体健康的保护,但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6条的相关规定却存在严重错误,亟需尽快纠正,即应规定:在患者病情危急、如不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将危及其生命或给其身体健康带来重大不利后果的,医院有义务立即采取合理的救治措施,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患者本人或其他法定义务人应予承担,必要时,政府应该及时垫付或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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