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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人身危险性是量刑的重要根据之一.对具体犯罪人适用轻重不同的刑罚时,必须在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这不仅是实现特殊预防的刑罚目的的需要,而且是实现量刑公正的需要,人身危险性是量刑公正的调节器.人身危险性进入司法领域造成的"同罪异罚"必将严重冲击传统的司法公正观念.  相似文献   

2.
王文华 《南都学坛》2014,34(6):66-72
定罪量刑日益重视人身危险性,是刑法发展既重视"行为",也重视"行为人"的必然结果。然而究竟什么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与主观恶性之间的关系,人身危险性对定罪量刑的实然、应然影响及其法律根据,目前在理论上并不清晰,在实践中标准也不尽一致。人身危险性可从不同方面体现出来,例如初犯可能性与再犯可能性、主观的再犯可能性与客观的再犯可能性、违法的人身危险性与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在"后劳教"时代,是否需要将原属于劳动教养法规所规定的一些危害行为规定进入刑法,人身危险性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重要因素。刑事责任的追究应当避免过分关注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从而忽略其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3.
完善我国刑法量刑情节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我国刑法量刑情节立法的思考唐若愚所谓量刑情节,是指根据刑法规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所必须考虑的,能够影响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或者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从而决定处刑从严从宽或者是不是免予处罚的各种主客观事实情况。量刑情节在裁量刑罚的活动中起着极...  相似文献   

4.
环境犯罪中犯罪人修复生态环境对于实现刑罚目的和环境保护目的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司法解释对修复生态环境在量刑中的适用设立了诸多门槛,以致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量刑情节的适用率低,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犯罪嫌疑人修复生态环境体现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在减小,这正是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量刑情节适用的理论根据所在。同时,犯罪人修复生态环境在量刑中适用亦是法益恢复理论和刑罚正当性理论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刑罚目的与环境保护目的,有必要界清犯罪人修复生态环境概念与内容,放宽修复生态环境的刑罚适用条件,促进修复生态环境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人身危险性在刑法理论中的定位,有量刑根据说、刑事责任根据说、定罪根据说和犯罪本质特征说的争论.社会危害性有一个内部层次结构问题,在纵向方面,分为事实层面和价值评价层面,即自然属性层面和社会属性层面;在横向方面,由客观实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两部分组成.在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前提下,应将人身危险性定位为社会危害性的组成部分.人身危险性的这一定位,既解决了刑法理论中的"脱节点"问题,又为报应与预防之刑的统一找到了合理结合点.  相似文献   

6.
刑事审判工作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确认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而当被告人被确认已经构成犯罪之后,就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有罪判决中的具体刑罚是人民法院以国家名义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所作的一种否定评价,它既表明了国家同犯罪作斗争所持的严峻态度,又体现了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定罪量刑是刑事审判的两个主要内容,定罪是量刑的前提,量刑是决定具体犯罪的法律后果。毫无疑问,正确的定罪为正确的量刑提供了可靠保证,但是定罪正确并不表明量刑适当,因为认定犯罪和处以刑罚有其各自所遵循的原则和标准。光靠  相似文献   

7.
罪刑均衡原则要求,在裁量刑罚时,首先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要考量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等个体反社会人格因素。危险驾驶罪要实现量刑均衡,首先要厘清自身与相关犯罪的界限问题。其次,制定该罪的"罪刑阶梯表"是实现量刑均衡的有效途径,法官可以根据罪行轻重以及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大小,逐格选择适用拘役、罚金及缓刑。  相似文献   

8.
人身危险性是犯罪人再犯可能性与初犯可能性的统一。在司法审判中,人身危险性因素却未引起足够重视,其评判亦缺乏明确和有效的方法。从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来看,有必要负起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举证责任,从而有助于人民法院作出更加准确的量刑,更好地实现刑罚的惩罚和改造功能。  相似文献   

9.
刑法情节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情节问题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刑法中的情节是指由刑法规定或认可的、与行为人或其侵害行为密切相关的、体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程度、并影响定罪量刑和行刑的各种主客观事实情况  相似文献   

10.
特殊群体作为需要给予特殊帮助和保护的群体,其合法权益需要针对其特殊性给予:待别的保护。我国自古就有“矜老恤幼”的思想,且在法律制度中彰显其精神。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在刑法领域中体现为刑罚制度的又明与进步。当今社会人权意识普遍提高,人道尊严成为人类社会普遍的价值权利,刑罚人道主义已成为一种主流的刑罚观。对特殊群体从宽处罚是刑罚人道主义的体现和要求。刑罚人道主义不排斥刑罚个别化,在对特殊群体的保护上,体现为在定罪、量刑上要考虑其生理、心理方面的特殊性,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通常在一定程  相似文献   

11.
我国量刑问题经历了从以实体法为主到以程序法为主的发展过程。美国量刑指南建立在定罪与量刑之关系十分清晰的基础上。不廓清定罪与量刑之关系,强推量刑程序独立化改革,效果必然不理想。从刑罚具有的惩罚和教育的功能角度,可以划清定罪与量刑之关系,惩罚功能通过定罪决定报应刑量来实现,教育功能通过量刑决定宣告刑量来实现。各罪报应刑量应由最高司法机关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时发布司法解释来确定。  相似文献   

12.
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执行的两种方式,两者的适用条件至今学界观点异彩纷呈,但学界的诸
多观点均不能达致完满。在现行的刑法框架内寻求死缓适用条件的路径应坚持先后不同的位阶顺序:“罪行极其严
重”是死刑适用的一般条件;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是区隔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分界线。“罪行极其
严重”应从客观危害上框定死刑适用的一般条件,遵循行为刑法原理;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应从主观情节上予
以考量,遵循行为人刑法原理。通过对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的评估,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颁布指导
性案例等予以把控死缓适用的实质标准。  相似文献   

13.
刑法中的身份是指刑法中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个人人身方面的客观要素。它具体包括行为人的身份、刑事被害人的身份和行为对象人的身份三种,其中后二者是交叉关系。在这些身份中,既包括刑法明文规定的身份,也包括虽然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却对定罪、量刑有影响的身份;既包括自然人的身份,也包括单位的身份。刑法中的身份有五个方面的特征,即客观人身性、有效性、针对性、相对性和先在性。  相似文献   

14.
包含抑或并立——人身危险性与主观恶性之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身危险性作为行为人的属性,其与作为社会危害性基本内容的主观恶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术语。两者无论是在基本内涵和评价因素上,还是在功能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人身危险性与主观恶性是并立的关系,而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在定罪量刑时,决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在对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进行评价时,应该把主观恶性剔除,以避免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15.
风险刑法视野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规定,集中体现了风险刑法视野下刑罚前置化、预防积极化等主张。由于我国刑法“重罪重刑”的特点较为明显,随着犯罪圈的进一步扩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一轻罪进行处罚时要格外慎重,避免刑罚权滥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所以,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我们要按照罪行法定原则等要求,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等相关概念予以规范,而且要明确关联犯罪的处罚原则,最大限度避免司法实践中的混乱。  相似文献   

16.
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财产型犯罪 ,其诈骗数额研究对定罪和量刑具有重要意义。文章认为 ,应以受骗人因行骗人的行骗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数额 ,作为合同诈骗犯罪定罪数额的理论依据 ;在合同诈骗罪定罪数额的计算标准上 ,应采用诈骗行为发生时的当时、当地该物品的市场价格 ,同时参照被骗者的实际损失计算 ;对连环合同诈骗行为定罪数额的计算 ,应以行为人的合同诈骗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 ,作为认定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7.
量刑程序改革是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相关理论的贯彻落实,其目标是为了纠正片面的司法观念,解决量刑的失衡问题,实现量刑的公平正义,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量刑程序改革的价值应包括公正、公开和效率。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我国可以采用混合型的定罪量刑关系模式。  相似文献   

18.


  摘要:  时至今日,罪刑法定原则已经从绝对转向相对、从理论原则转向司法原则。这一转变体现了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进一步增加了该原则的出罪功能。与之相适应,罪刑法定派生原则的功能也应随之转变。首先,不应一概排斥习惯法;鉴于习惯法出罪去刑功能上的特性,还应当将习惯法纳入刑法渊源之列。其次,类推解释也不应一概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应当允许;同样,在扩张解释与限制解释上也应作有利于和不利于被告人之分,并区别对待。最后,在刑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上,不应一律赋予其溯及力,并且应当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刑法解释溯及既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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