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指出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介绍了情势变更原则的内涵及理论基础 ;运用比较法分析了大陆法中情势变更原则及英美法中合同落空理论的规定与适用。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 ,但是 ,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也有其适用基础和必要性 ,因为情势变更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固有的风险。“入世”后 ,我国的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 ,而情势变更的发生更是不可避免。因此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理解并运用这一原则 ,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利益 ,而且能够促进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所以在借鉴大陆法及英美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 ,提出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从严把握的几个条件。  相似文献   

2.
预售商品房合同中因情势变更导致显失公平而发生的纠纷日渐增多,而法律规定相对滞后,纠纷的处理缺乏依据。本文从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现状入手,对预售商品房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适用的条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这一原则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情势变更原则若干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中国已经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解决我国法律与WTO规则及国际通行情势变更原则规定的衔接工作,已经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理论沿革和理论依据的探究,结合国内外现实情况,对该原则的适用条件以及与若干法律概念进行分析比较,并对相关民事立法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情势变更原则授予合同中受情势变更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合同变更权 ;外国 (地区 )法律中有的规定该当事人对它可以直接行使 ,有的规定其对它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行使 ,有的规定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数量条款 ,有的规定变更权行使对象为合同全部条款。外国 (地区 )法学界有人认为该变更权是一项虽符合公平要求但对社会经济秩序不利的合同权利 ;有人认为应将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显得公平确定为这一权利的行使条件 ;有人认为由它的行使所体现的效力只是情势变更原则的第一次效力 ;笔者认为该变更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它的出现对大陆法系合同法理论中的合同定义的正确性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5.
论确立和完善我国情势变更法律制度卢炯星情势变更原则是调整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确立这一法律原则。目前,我国对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尚不完善,而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的不断变化和激烈竞争以及许多因情势发生变更而产生的复杂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6.
情势变更原则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都没有规定,但是已经得到了司法实践和司法文件的肯定。然而,司法解释的效力在法律上依然存在诸多疑点,不利于用其处理国际贸易中的合同纠纷。因此,在我国《合同法》或者未来的“民法典”中确立情事变更原则是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导致情势变更发生的因素并因此直接影响到合同履行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情势变更早已为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认可并日益被重视,因此对情势变更原则的深层研究也日益迫切.就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对合同法在立法上的进一步完善和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情势变更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情势变更制度是指导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无论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中,它都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被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判例、学说所确认.虽然我国<合同法>在制定时舍弃了情势变更制度,但学术界有关该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却非常活跃,许多学者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并就情势变更问题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形成了基本一致的理论.但不少学者在情势变更的语义理解和运用上,对情势变更的界定上仍有不少分歧.通过比较、分析、评述"情势变更"和"情事变更"的异同,界定情势变更的制度定位,旨在进一步研究和规范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理论,为在我国建立情势变更制度提供相关的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9.
情势变更原则就是指合同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如果履行会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注意法律依据或法律的适用;二是注意掌握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条件;三是注意情势变更与相关概念或制度的区别。唯有如此,才能比较客观正确地审理涉及情势变更的案件,体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0.
从《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再论情势变更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务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引入情势变更原则的价值在于当合同原有的利益平衡因经济的激烈动荡而导致不公正结果时,施以法律的救济。情势变更原则历史沿革及其在我国的演进起伏,说明该原则的确立来之不易。它是公平原则适用的体现,是当代民法的特别规范。第二十六条司法解释有成功之处,也有待改进之处。要发挥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功效,就应谨慎考察其法律构成要件,严格区分与不可抗力及正常市场风险之间的不同,最大限度地避免对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造成大的冲击。就其适用法律后果是变更还是撤销合同.法院要以公平原则为基本准则,结合具体案情定夺。  相似文献   

11.
刑法中的"报应限制功利"原则,其内涵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的责任原则的意义相近,因其重视对人权的保障而符合现代法治国家基本精神。但在具体的立法和司法运作过程中,各国通行的做法与这一原则尚存一定差距,甚至常常与之发生背离。要使"报应限制功利"原则在配刑过程中贯彻始终,关键在于坚持"点刑罚"理论。  相似文献   

12.
论诚信原则的民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信原则为世界各国民法尊崇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均将其确定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本文对该原则及其在现代民法典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整理,同时提出在民法典中如何使其现代化的具体观点及认识。  相似文献   

13.
处分原则是最能反映民事诉讼特色的基本原则。由于诉讼传统、理论以及观念的差异,各国关于处分原则的立法并不一致,主要有三种模式:大陆法系的"处分权主义"、英美法系对抗制下的处分原则、苏联的"职权干预式"处分原则。其中,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为中国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处分原则提供了一个好的范例。  相似文献   

14.
无罪推定原则是西方国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发展和不断完善起来的一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目前世界上众多国家法律和国际条约己将其视为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无罪推定原则有其完整的理论内涵及内在要求,在我国建设现代法制文明的进程中,有必要确立和贯彻真正、完善的无罪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15.
学界对于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认识上一直存有争议,目前尚不统一。在阐明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特点的基础上,从学理论证和文本实证的角度分析"共同责任"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明确"共同责任"是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而"共同但有区别责任"仅是"共同责任"基本原则在国际气候变化应对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16.
社会法治国是法治国原则和社会国原则相互作用的产物,其主要强调国家对人民的积极给付义务。通过梳理社会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回顾国家在各个历史发展时期的不同形象、任务及其不完善之处,从而推导出国家在社会法治国的框架下应当具有的新任务,即社会分配和社会发展两个面向。参照中国的现实,当从国家形象的塑造和国家任务的完成两方面进行着手,完成社会法治国对国家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简论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比例原则在德国、葡萄牙、西班牙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法中已得到程度不等的运用,因而也成为其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但在我国大陆行政法及行政法学中,比例原则还远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对传统行政法中比例原则的内涵作了深刻的剖析,并进一步认为,现代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应充实新的内容,以适应现代行政法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依法行政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政府奉行的一项基本准则。我国的依法行政原则从提出到实践时间虽然不久,但在建设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与此同时,依法行政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从提高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促使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以及加强行政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9.
论国家赔偿法的废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国家赔偿法弊端重重,多数学者主张修改,但是笔者主张废止,以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理由是:第一,没有专门制定国家赔偿法的国家,照样能够解决好国家侵权赔偿案件;第二,双轨制并非大陆法系国家的必由之路;第三,国家赔偿法存在的基础是国家责任豁免原则废除的不彻底性;第四,民法完全有能力取代国家赔偿法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第五,以民事诉讼法处理国家赔偿案件可以克服现有程序的严重弊端。  相似文献   

20.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对于涉外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优先原则,再依照“物之所在地法”的原则进行法律适用。将债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引入物权领域的规定融合了物权债权化的发展趋势,但是也冲击了传统的物权的法理领域,可能不利于国际商事交往中的交易安全。纵观世界,现在大部分国家对动产和不动产统一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动产随人”的“属人法”原则逐渐在各国的立法中淡化。但是,涉外动产的法律适用问题要远远比不动产复杂,在适用法律的实践过程中又会因为动产的构成因素复杂性与不同动产处所的不可确定性等问题在运用冲突法原则上产生问题,于是,许多国家又为此规定了例外的情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