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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章《水龙吟》(杨花词)之比较□闵尊蕃苏轼、章质夫的《水龙吟》(杨花词),向为历代词论家所推重。苏词原题下作者自注“次韵章质夫杨花词”。章次呆(字质夫)是苏轼的好友,曾与苏轼同官京师,他填的一首《水龙吟》(杨花词),颇为苏轼称道,后苏轼便依章词原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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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从南宋以米,就一直被人们誉为“压倒今古”之绝唱(张炎《词源》)。它在艺术上最大的成功即“通过富有匠心的构思和丰富的想象,运用拟人化的手法,把咏物和写人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它表面上在描绘杨花的飘坠,实际上是刻画了一个女子的伤感和幽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唐宋词选》)故清人刘熙载《艺概》说:“东坡(水龙吟》起句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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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阳学刊鹅辑娜: 贵刊第三期所刊《观堂书札遗录》,有若干误字及少数漏字,罗继祖先生亦有函于注释者,兹一并补正如下: 第一札: 第一、十九行“怀抢”,为“怀抱”; 第十九行“公事业”,为“公之事业”; 第三十兰行“待从,,,为“侍从”, 第三十五行“云气闷徐市”,为“间,,, 第四十一行·“伟公”(墨迹如此),为“纬公”。 第二札: 第五行“寄工”,为“寄上”; 第二十三行“蔡京觉”,为“蔡京党”, 第二十五行’“窥野史之法”,为“核野史之法”, 第二十九行“警察能站岗”,为“警察罢站岗”, 第三十行tt同丰谋易”,为“同党,谋易”。(“丰”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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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拙作《源远流长的广州回族》(发表在贵刊1989年第1期),因本人疏忽致其中若干材料有误,请予更正,并向读者、编者道歉。1.第47页7行:“其他如‘丁白回羽沙哈保、萨海脱买熊蒲穆’在广州也属多数”;应更正为“在广州属少数,尤其是丁回蒲这三姓,今天在广州只属个别户”。2.第48页《广州回族与海外联系》标题以下的第8行: “现怀圣寺尚保存有一块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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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汉书·王子侯表》载:元朔二年(前127年)主父偃献策推恩后,武帝“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自是支庶毕侯矣。”《汉书·武帝纪》亦载:元朔二年诏下之后,“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可见,班固认为主父偃献策推恩后“王子毕侯”。后人莫不沿袭此说。如清人齐召南曰:“至主父偃之策行,则王子无不封侯,而诸侯益弱矣”(《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后附考证,见《四部备要》第15册第391页)。张维华先生曰:“偃策得行之后,诸侯王子弟亲属,无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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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阎复传》 (中华书局 1976年点校本, 第 3772页) 载: 阎复“七岁读书, 颖悟绝人, 弱冠入东平学, 师事名儒康晔。时严实领东平行台, 招诸生肄进士业, 迎元好问校试其文, 预选者四人, 复为首, 徐琰、李谦、孟祺次之。”按: 此文的“严实”为“严忠济”之误。首先, 阎复到东平府学读书是在严实去世之后。所据有二。 (1) 元好问《遗山集·东平行台严公神道碑》曰: 严实“庚子 (公元 1240年) 四月己亥, 春秋五十有九, 薨于私第之正寝。”可见, 严实卒于公元 1240年。而袁桷《清容居士集·阎公神道碑铭》曰: 阎复“皇庆元年 (公元 131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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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而孙远华却瞅上了第七十三行——遗体“保鲜”业,不到半年时间轻松赚了3万元。孙远华是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三里塘村的青年农民,去年“五一”,他带着外出打工挣的13000元回家过节。在一次朋友聚会时,朋友小秦说起一件事:前年夏天他父亲去世,自己正在海南打工,几天后才赶回来。当时天气非常炎热,要不是家里人花200元租用“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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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温庭筠《弹筝人》诗曰:“天宝年中事玉皇,曾将新曲教宁王。钿蝉金雁皆零落,一曲《伊州》泪万行。”关于此诗的写作缘起,刘永济先生《唐人绝句精华》推测道:“弹筝人当系唐明皇宫伎,诗语系追忆昔时而生感叹,必弹筝人自述而诗人写以韵语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45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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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禹鼎于一九四二年九月在陕西岐山县之任家村(距法门寺五里)出土。其文献价值似同子盂鼎、毛公鼎等器物。五一年徐某献給政府后,西北大学陈进宜先生曾亲摹拓本并与侯外廬先生商榷十余次而作“禹鼎考釋”(載光明日报五一年七月七日“学术”第四十期)并注明其中所引“武公”当为“卫武公”。后郭沫若先生亦从其拓本略为改正补充,并加以标点,作“禹鼎跋”(見仝上)确定此鼎与不(?)簋、噩侯鼎、敔簋等器同属于周历王之世。而此鼎銘文又与宋人薛尚功所录之“穆公鼎”銘文相同,故知为一人之器物,而薛氏釋“穆公”为“秦穆公”。張筱衡先生于一九五一年十月所撰此之,与以上諾家釋文有所出入: 一、第一行“穆公”薛氏釋为秦穆公,而此文釋为召穆公,即召虎,召公奭之后,禹之祖。二、第二行第九字、諸家均釋为“武”,而此文釋作“趋”即桓公、禹之父、穆公之子。三、噩侯即申侯,周宣王之元舅、幽王申后之祖。四、第十一行倒数第二、三字薛氏作“寿子”而此文釋为“寿父”作人名,即郑伯友,幽王亲叔,忠于王室者。五、第十二行倒数第一字薛氏作“爵”郭作“肆”而此文釋为虢,即虢武公,虢石父,褒姒之党羽。六、所纪战役系“竹書記年”所載幽王十年“王师伐申”之役。七、因确定此鼎当铸于周幽王十年(公元前七七二年)。其考釋方法,系以文字証史实,以史实証文字,并通之以古音古义,旁徵方言,自成一說,現在刊登出来,以供研究古史、地者参考討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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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我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就是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