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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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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磊 《现代妇女》2014,(10):113-11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有其特定的含义和特征,可分为共同生活债务和生产经营债务两大类来进行判断。合理界定和承担共同债务对夫妻双方及债权人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夫妻财产关系是婚姻家庭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在我国《婚姻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夫妻共同债务都维系在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上,财产性质,即夫妻之间一旦形成共同债务,夫妻关系性质也会因此而改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责任需要依照法律规定与标准,进行细致划分,除财产定型和分类之外,还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分配财产,使双方都满意、认可。基于夫妻共同债务关系的特征,本文从立法缺陷角度,深入探讨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法律实践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建议和想法。  相似文献   

3.
程乐 《现代妇女》2014,(8):119-120
在我国目前的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案件量颇大的一部分就是离婚案件,其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夫妻间财产划分和债务承担问题,这就使离婚案件的审理更添难度。然而,我国与此相对应的法律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如立法过于原则致使缺乏可操作性、夫妻离婚时缺乏债务归属的科学标准以及具体制度保障、立法规范存在相互矛盾之处等。因此正确认定夫妻债务这个问题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4.
冷华 《老年世界》2007,(19):19-19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张老伯欠杨某的货款是否为张老伯与其老伴薛老妈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法律首先推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为共同债务,须按共同债务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5.
问: 我和丈夫董某正在进行诉讼离婚,董某企图使我少分财产,就串通他人虚构夫妻共同债务,伪造了一份80万元的借款协议书,出借人为丈夫的表兄陈某,借款时间是2014年2月5日,董某还给陈某出具了一份“收到借款80万元”的收条.在我们离婚诉讼期间,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董某和我一同还款80万元.请问:实施这种欺诈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你好!三年前我丈夫魏某经商时,以他个人名义向肖某借了3万元钱,后来因为生意亏了本,一直没有能力偿还。这笔钱,如今,我与魏某因为感情破裂离婚,我认为那3万元债务是魏某以他个人名义借的,应由他自己来承担,魏某也表示同意。但是,肖某得知后却要求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讼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请问,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也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吗?邱莉娜  相似文献   

7.
张藐尹 《现代妇女》2014,(6):177-177
"目的推定制"和"合意举债推定制"具有逻辑统一性,而"利益分享制"是对以往认定判断夫妻共同债务标准的否定。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存在证明责任分配不公、日常家事代理权界定模糊、现行法相互冲突的困境,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8.
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问题,我国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了不同的立法和解释。2018年1月18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问题进行了新的规制。实践中,由于新解释出台的时间较短,配偶的追认与"共签"的认定、用于家庭生活的判断标准和方式、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仍存在争议,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裁判者考量立法目的,综合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9.
问: 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买房并申请了房贷,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均只有丈夫一人的签字和盖章,银行也顺利放款.请问,这个贷款是算丈夫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银行有责任吗? 答: 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夫妻婚内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似文献   

10.
《伴侣(A版)》2016,(4):32-33
限制离婚协议无效,赠予就无效吗
  问:
  杨某与我经网络聊天相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因相识时间较短,彼此性格了解不足,婚后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我几次提出离婚。2013年12月我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时,杨某不愿离婚,与我协议约定,杨某婚前所有的(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一套,归夫妻共同所有,若我提出离婚,协议无效。事后,我们对该房屋办理了加名手续。去年2月,我再次向杨某提出离婚,并要求按协议约定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杨某同意离婚,但以“若我提出离婚,协议无效”之约定为由,拒绝我的分割要求。请问他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11.
《现代妇女》2010,(7):42-42
张先生与王女士1999年结婚.2002年儿子强强出生。2003年。夫妻借款40万买了一套房子。在办理产权证时。夫妻两人发生了争执,最终商定把产权证落在了儿子的名下。之后。两人共同偿还了10万元借款。还有债务30万元未清偿。今年初,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并与孩子在此套房子里居住,但张先生提出由王女士独自承担剩余的30万元债务。  相似文献   

12.
漫画婚姻     
正"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而所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夫妻共  相似文献   

13.
《伴侣(A版)》2008,(1):33-33
正薇薇:我和张某结婚后,一直没有出去工作。我在家操持家务,靠张某的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的生活。虽然他的收入不高,可我们每月都有存款,存折一直由他保管。最近股市比较热,丈夫也把家里的存款拿去炒股,开始确实挣了不少。我发现后劝他不要炒,股市有风险,小心把本儿赔进去。可他没听,结果不但赔进了我们全部的存款,还欠了别人十万元债务。因为在炒股等问题上存在分歧,我们争吵不断。前些日子丈夫提出离婚,我同意了。在处理家庭财产时,他提出要把炒股欠的那十万元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担,我当然不同意。他就说要诉请法院裁决。请问薇薇:法院能支持他的主张吗?  相似文献   

14.
离婚冷静期制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设的规定,总体上该条文内容适当,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需要对其进行补充与完善。比如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登记离婚、设置冷静期期间类型单一及配套制度缺失等问题。故应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进行完善,其一,离婚冷静期不应该只适用于登记离婚,诉讼离婚也应当适用,同样可以实现立法目的。其二,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离婚冷静期要延长至3个月,如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遗弃、虐待或者家暴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危害夫妻一方人身或财产行为的便可以免除使用离婚冷静期。其三,完善配套措施,妥善安排子女生活,设立家事调查员,建立调解与咨询制度。  相似文献   

15.
解晖 《现代妇女》2010,(6):44-44
马女士与王先生2004年登记结婚。婚前.王先生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二人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今年初,双方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是在协议时,双方就该套房产发生了争执。王先生认为,该房产是自己婚前购买的,自己婚前付的房屋首付款,产权证也是婚前办下来的,婚后虽然夫妻二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但是马女士不应当拥有产权。马女士认为。该房产是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至少自己对婚后还贷部分的增值财产应当拥有相应的权利。那么,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马女士能否要求分割房产呢?  相似文献   

16.
《伴侣(A版)》2013,(9):33-33
问:我家乡为将城区进行扩建,决定对延伸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拆迁。曾某代表全家与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一次性获得了17.2万元补偿款及130平方米的宅基地安置。三个月后,曾某与妻子祝某为多获得补偿款和安置宅基地,办理了假离婚。随即以已离婚分户为由,骗取了一套市场价格为53万元的安置房。近日,曾某夫妻的行为被群众举报。请问:曾某夫妻是否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7.
问: 我拥有北京户籍,但工作地点却在上海,已经在上海待了两年多.丈夫吴先生不愿离开父母,不愿放弃稳定工作背井离乡,因此一直在北京.因为就工作地点和生活方式难以达成一致,我想要跟丈夫离婚.我听朋友说,双方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答: 夫妻常年异地居住,不一定算作法律上的分居.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如工作地点或其他客观原因,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来证明.  相似文献   

18.
婚姻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是乐园中的乐园。进入婚姻是夫妻双方实践爱的契机,家庭是夫妻双方实践爱的场所。但中国目前日益增长的庞大的离婚人群将许多人从乐园带进了痛苦的深渊。也给孩子及其他家人成员造成许多负面的影响,甚至演变成严重的家庭暴力和恶性犯罪事件。文中从离婚人群的现状入手,就社会工作的本质,提出社会工作者介入离婚人群的可行性及对策,以期社会工作能步入这个领域,社会工作者能介入欲离婚的人群的对策,减少草率离婚的行为,挽救更多草率离婚的人群。  相似文献   

19.
《伴侣(A版)》2021,(12):32-33
事实婚姻能否判决不准离婚 问: 我和妻子在1992年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还生育了2个子女.前段时间因为家庭矛盾,她去法院起诉要和我离婚,但是我不同意离婚.她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我个人也没有不良嗜好,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决我们不准离婚?  相似文献   

20.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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