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董玉石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6)
1840年鸦片战争,列强强迫清政府签定中英《南京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一批不平等条约,1856年至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美、俄四国逼使清政府签定了中俄《瑷珲条约》、中外《天津条约》,中外《北京条约》。1894年至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日本强迫清政府签定了中日《马关条约》,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强迫清政府签定了《辛丑条约》,使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相似文献
2.
3.
高强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Z3)
学术界对近代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十分重视 ,但对近代中国的平等条约却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 1871年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是由中日双方自愿商定 ,权利义务对等 ,明确规定互不侵犯领土 ,互不干涉内政的平等条约。《中日修好条规》不仅是中日关系史上的第一个条约 ,而且也是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的建交条约。《中日修好条规》昭示后人 :对外平等交往是历史的必然和发展的前提 ;强权和武力解决不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问题 ;强大的国力及和平诚信的理念比条约的平等性更重要 相似文献
4.
《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
1945年5月5日和1945年9月2日,是全世界人民举杯同庆的日子。当然,人们就不会忘记对这两个日子的到来起过重大影响的《日苏中立条约》。《日苏中立条约》(以下简称“条约)于1941年4月23日签订,距今已半个多世纪了。半个多世纪以来,该“条约”在学术界一直是个争论的热点,见仁见智,歧说并存。笔者认为要达到某种共识,就应从签约双方的目的及所处的历史背境出发,去具体分析“条约”的产生以及对欧亚两个战场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唐萍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1996,(3)
日本在《马关条约》签订的前前后后唐萍一百年前的1895年4月17日,日本帝国主义通过发动蓄谋已久的甲午战争,打败了清王朝,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项关条约》,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时过一百年,重温《马关条约》签订的前前后后,这对于我们吸取历... 相似文献
6.
2009年12月1日,旨在简化欧盟决策机制并增强欧盟国际影响力的《里斯本条约》正式生效。《里斯本条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取消每半年轮换一次的欧盟主席国轮替机制, 相似文献
7.
王荣声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1)
1794年11月19日,美英两国在伦敦签订了《友好商业航行条约》。因参加该约谈判并签字的美方代表是约翰·杰伊,故该约通称《杰伊条约》。如何看待《杰伊条约》,当年在美国国内即曾引起严重分歧。民主共和党人认为这个条约对美国极为不利,用各种方式表示抗议和反对。而以汉密尔顿为代表的联邦党人则坚决支持这个条约,四出奔走呼号,竭力为该约辩护。时至今日,史学家们对《杰伊条约》的评价仍是见仁见智,看法各异。有的学者认为“《杰伊条约》实际上可能是当时条件下能够争取到的最好的条约”,它“在一个危急的时候拯救了美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有的学者则认为《杰伊条约》 相似文献
8.
权赫秀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60-64,88
根据国际条约法的相关原则,与《马关条约》同时签署的《议定专条》三款、《另约》三款、《停战展期专条》两款等三项附属文献,与《讲和条约》11款,共同构成了《马关条约》的"完整部分",此外还可以包括一份"非正式的附属文献"即同年3月30日签订的《停战条款》(Armistice)六款。只有充分关注构成《马关条约》之"完整部分"的上述全部附属文献,而不是仅仅关注其中的《讲和条约》11款,才能对《马关条约》开展完整而又全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温耀原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6(3)
根据“条约必须信守”的原则,当事国中、美、日都应该遵守《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这些国际条约确立的国际秩序.以钓鱼岛有关条约为研究视角,分析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旧金山和约》的实质;通过条约学理研究,探讨了条约对钓鱼岛争端当事国的效力,比较了国际法上解决领土争端的实践,对钓鱼岛主权争端的解决提出了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0.
邢媛媛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200-214
从1697年俄日关系启幕至1855年《俄日下田条约》签订,两国早期关系历经一个半世纪的演变。1815年,两国在平息军事冲突和解决人质危机后相互默许边境划分构想,为缔约奠定了历史基础。1852年,俄日关系的相对稳定状态随着东北亚局势变动被打破,为缔约创造了现实条件。两国在谈判中以退让促成和解:俄国以土地让步争取到日本开港通商,政治利益让渡给经济利益;日本则以开港通商保全国体,经济利益让渡给政治利益。妥协性是《俄日下田条约》的突出特征,揭示了条约的实质和俄日早期关系的本质。对俄国而言,《俄日下田条约》是因殖民竞争中的力所不逮而在东方采取的权宜之计;对日本而言,则是避战止戈的近代外交尝试,是幕府逐渐放弃锁国的主动对外探索。 相似文献
11.
孙洛丹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Z2)
中日《修好条规》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平等的建交条约,但实际上条规的草拟和签订过程却一波三折,背后隐藏着种种博弈。通过对中日《修好条规》长达一年之久的缔约过程中的草案和条约正式文本的考察,可以看到在文本修辞背后,中日双方展开了一场国际政治和文化斗争。 相似文献
12.
13.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1840年,英帝国主义对华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1841年1月26日,英军在港岛登陆,正式宣布占领香港岛。1842年8月29日,英政府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条约第3款规定:“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也是英帝国先以武力占领然后又迫使清政府“永久割让”香港岛的所谓“依据”。 相似文献
14.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7)
中日签订的《马关条约》,至今已经整整100周年了。《马关条约》是继中英《南京条约》后又一个划时代的卖国条约。如果说,中英《南京条约》为资本主义各国打开了向中国输出商品的大门,使中国开始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道路,那么,中日《马关条约》则向帝国主义打开了对中国进行资本输出的大门,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危机。今天,我们回顾战争爆发的经济原因及《马关条约》,心情仍不能平静。那么,我们应该从中得到什么启示?那就是: 首先,国家要独立自主,不受外人气,必须顺应历史潮流,学习先进,发展自己,向前走。甲午战争前,世界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而中国仍处在封闭状态下的封建经济阶段。腐败的清政府对于国内萌生的资本主义因素,不是热情扶持、积极发展,而是千方百计地压抑、阻止,以至扼杀。 相似文献
15.
杨焯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89-94
依照《辛丑条约》约定,清政府于1902-1907年与6个国家进行了谈判,并与英、美、日、葡四国签署了《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包括《中英商约》、《中美商约》、《中日商约》等。以各商约的中英对照文本为研究对象,结合谈判期间的外交函电及会议记录等历史档案,再现了缔约过程中双方在语言文字上的较量,通过分析影响翻译策略的因素,揭示出文字背后权力的争夺与妥协。 相似文献
16.
何碧辉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6)
1941年4月13日,日本外相松冈与苏联人民外交委员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订了《日苏互不侵犯条约》(又称《日苏中立条约》)。《条约》宣称:双方维护“和平友好关系”,互不侵犯;如果缔约一方成为一个或几个其他强国的战争对象时,缔约另一方将严守中立。此外,双方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州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相似文献
17.
签订于 1990年的《欧洲常规力量条约》是北约和华约在欧洲常规军备领域长期对抗和相互妥协的产物。北约的第一轮东扩导致了《条约》的修订。北约第二轮东扩的实施 ,主要是曾属于原苏联的波罗的海三国被邀请加入北约 ,可能对《条约》产生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 ,因为这三国尚未加入《条约》。鉴于普京政府奉行全面改善同西方的关系 ,集中精力发展俄罗斯经济的外交路线 ,北约建立“2 0国”机制 ,扩大和深化同俄罗斯在安全领域的合作 ,俄罗斯未必要求缔约国重新修订《条约》 ,但是它会继续付诸外交努力 ,促使《条约》缔约国批准修改《条约》的协定和波罗的海三国在修改《条约》的协定生效之后加入进来 相似文献
18.
国际货物买卖是对外贸易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各国均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来制约其活动。为了减少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联合国于1980年在维也纳通过了一个重要的国际公约,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CISG),我国也是缔约国之一。该《公约》集英美法和大陆法有关合同法和买卖法之大成,融合其规则于一体,是目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方面的最佳法典。我国也于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简称《涉外法》)。该法体现了我国涉外立法的特点,既立足于国情和四化建设需要,又充分考虑到国际经贸活动中公认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涉外法》确立了国际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该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 相似文献
19.
论南极海域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力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6(5)
以1959年《南极条约》为核心的南极条约体系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重叠适用于南极海域时产生了权利义务的碰撞与冲突。在"南极条约区域"内,基于《南极条约》确立的主权冻结原则以及《体系》建立的南极环境保护价值导向,任何形式的海域主权要求都缺乏基本的法律与政治基础,因而是非法和无效的。南极条约体系不仅否定了主权要求国基于"双焦点主义"而提出的海域主权要求,而且限制了各国依《海洋法公约》享有的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权利;在"南极条约区域"外,岛屿主权国延伸至"南极条约区域"内的合法的外大陆架权利及专属经济区权利与《体系》的冲突,则因南极地区特殊的地缘状况与政治法律安排而得以缓冲和兼容。作为"非主权要求国"与南极事务大国,我国应警惕个别国家试图瓜分南极海域并将其据为己有的战略企图,坚决反对主权要求国对南极大陆附属海域任何形式的主权要求,积极推动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成员国对南极海洋事务的集体决策权与管辖权,努力维护我国在南极海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冯锡时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78,(1)
公元一八六○年(清咸丰十年),沙俄趁英,法联军攻陷北京之机,胁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强占了我国西北大片领土,并且利用条约中“卡伦”一词,玩弄阴谋诡计,在条约已经占去的领土之外,又夺去了我国许多领土。本文拟就清代西北地区的卡伦问题,作简略叙述,以揭露老沙皇对我国的侵略罪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