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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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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和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制度,但其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执行都存在着诸多争议。梳理了不同学者在该制度上的若干观点,并在总结、评论的基础上,提出执行和解协议不构成对既有法律文书的违背,但不能具有执行力和可诉性;认为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适当介入执行和解程序,而不应只做个简单的记录者。  相似文献   

2.
执行和解制度是法院执行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但关于该项制度的理论基础问题,学术界至今存在较大争议,文章以法院实际执行工作为视角,对执行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司法完善作了初步探讨,认为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行为属于诉讼行为,执行和解协议本身属于诉讼契约。这样的理论定位可以解释执行和解协议与生效法律文书既判力之关系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法院在司法实务中开展工作,明确自身的定位和职能,从而完善执行和解这项制度,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3.
美国法官监督评查制度的适用对象广泛包括了司法体系内的执行司法工作者。行为范围涵盖了不当法庭指挥行为、影响司法的不当行为、法官滥用"禁止藐视法庭"权力、干涉律师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法庭行政规则等。程序方面,任何个人或团体可以书面形式向司法惩戒委员会投诉特定法官的不当行为,经不公开的初步审查及听证会后,依过失程度予以公开处分或不公开处分。我国法官考评制度在考评组织,考评个案启动方式,考评个案启动原因,考评结果处理方式可对美国法官监督评查制度予以借鉴,在未明文规定或处理过程有疑虑时,可参考公务员考绩法的部分内容与原理原则,以保持法官职务监督制度"督促法官依法迅速执行职务"功能的发挥与保障受评定法官"审判独立"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公布,执行和解作为我国特有的制度予以保留,并且作了新规定。然而,这些新规定却存在条文之间相互矛盾以及未厘清执行和解协议与执行程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其原因在于研究视角集中在概念、性质、效力的分析框架,迁就司法实践并倚重实体法思维,及受到短时间解决执行难的政策影响。以程序法思维及原理作为指导,执行和解的逻辑基点为限制性执行和解,本质为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名义所载债权的部分放弃而非对执行债权主体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既不具有执行力也不可另诉。在执行体系中,执行和解应定位为补充性制度,相较执行和解而言,执行当事人应优先适用撤销执行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执行担保、债务人异议之诉等制度或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实现执行目的。因执行和解阻碍执行且其效力是否履行不具确定性,会引发执行中止。若不履行的,当恢复执行且不可另诉;若履行完毕,当终结执行。  相似文献   

5.
民事检察执行和解制度的产生、发展是诉讼实践发展的结果,也是缓解法院执行难的现实产物。检察机关参与执行和解作为我国实践中探索的一种机制,以其灵活方便的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当前所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实践中也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本文对检察机关参与执行和解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进行探讨,分析其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研究其模式设计,提出在目前现状下完善执行和解机制的思路。相信,随着实践的探讨和立法的完善,检察机关参与执行和解将会发挥出更大的效能。  相似文献   

6.
轻罪和解是社会对轻罪案件的一种非刑罚化反应方式。该制度起源于于20世纪后期加拿大的一起缓刑执行案件,现已发展成全球性司法改革运动。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对分离和政府对社会控制力弱化的今天,改革我国目前"单线程"的传统诉讼模式,对于化解刑事矛盾、克服司法弊端、节约司法成本、维护被害人权益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我国的传统"和合"文化观念、现行的刑事立法和"轻轻"刑事政策的价值取向以及广泛存在的具有刑事和解性质的司法实践,都为我国轻罪和解制度的推行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因此,对现有的《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轻罪和解制度便成为当下司法改革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7.
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以及完善执行权力运行机制的一项有益探索,也是执行权力“去行政化”改革的有效载体。通过样本分析发现,目前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本身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表现为运行上的“制度行政化”和司法人员的“心态行政化”。针对执行权力运行改革,发挥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的预期作用,不仅应从规则设定和制度设计上进行形式改革,更要注重从权力架构重塑和职业伦理提升上进行实质改革,唯有如此才能达到司法“去行政化”的总体目标。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制度构建了一种新型的刑事司法关系,也改变了我国原有的诉讼格局。我国传统的追诉模式的实质是"国家—犯罪人"的两极诉讼结构,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使原有的诉讼模式变为"国家—被害人—犯罪人"的三元结构模式。从中不难看出,刑事和解突出了被害人的地位。与此同时,刑事和解制度的启动和推进又吸纳了其他参与主体,诸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单位等社会协调力量,律师、司法评估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服务和中介力量。正是缘于各方地位、作用的消长与各方的参与,刑事和解制度才发挥出它特别的功用,散发出它独有的魅力。  相似文献   

9.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由于电子社交媒体的普及,出于维护司法公正的考量,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应该重视如何规范法官使用电子社交媒体的问题。借鉴美国司法经验,完善我国法官使用电子社交媒体的相关制度,首先从现实出发,应该允许法官使用电子社交媒体与他人保持联系,但不得用其与正在审理的案件中的律师与当事人进行私下联系;其次为避免法官独立、公正裁判受到质疑,即便与言论自由的权利冲突,法官也不得在电子社交媒体上对正在审理程序中的案件进行评价;再次对于已决案件,为维护司法标准的统一、促进专业研究学习,以不损害司法公正为前提,法官可以在电子社交媒体上对其进行恰当的评价。  相似文献   

10.
法官渎职犯罪的主体,是指参与审判、执行活动,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工作人员.法官渎职犯罪的本质是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渎职犯罪主体应根据法官渎职犯罪的本质来认定.  相似文献   

11.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认同和解缺席的原因在于,行政诉讼和解可以提高结案效率,有利于法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当事人而言,在原告意识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和解有利于原告诉讼请求的实现,有利于被告及时履行应尽的职责,最终达成双方一个满意的平衡点。事实上,行政诉讼和解在我国大量存在,原告与被告私下和解,最终原告撤诉,就是事实上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制度由于受现行法律框架和司法资源的束缚,被误用为"以钱赎刑""权利寻租"的交易。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和解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存在重结果轻过程、多方参与难落实、缺乏专业规范、缺乏独立的法律监督等问题。为了规范刑事和解的适用,建议从细化和解过程、完善法律规定、健全法律监督及提供保障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发达地区法院系统率先试行刑事和解制度,引发了对该制度公平性和合理性的广泛争议。刑事和解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出现的一种刑事思潮,体现了刑事诉讼价值的多元化趋势,并且在很多国家已经成功的制度化,成为刑事诉讼程序外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结合我国当前司法现状和基本国情,在一些现有的法律制度中融入刑事和解制度基本的"和解"和"恢复正义"的精神,有利于弥补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体系的不足,促进司法和谐。  相似文献   

14.
行政和解作为一种有效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被广泛采用,但受制于"行政权不得处分"的传统理论,和解在行政法理论和法律制度上缺乏整体认可和系统建构。随着契约行政、公众参与和合作协商在行政法中兴起,基于自由裁量基础上的行政和解不仅筑牢了理论根基,也在我国法治探索中积累了实践经验,建立和解制度的条件基本成熟。可借鉴欧美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先行经验,加快行政和解相关立法,合理界定和解适用范围,完善具体程序设计,强化和解监督,以实现制度、理论和实践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发达地区法院系统率先试行刑事和解制度,引发了对该制度公平性和合理性的广泛的社会争议。刑事和解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出现的一种法学思潮,体现了刑事诉讼价值的多元化趋势,并且在很多国家已经成功地使之制度化,成为刑事诉讼程序外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结合我国当前司法现状和基本国情,在一些现有的法律制度中融入刑事和解制度中基本的"和解"和"恢复正义"的精神,有利于弥补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体系的不足,促进司法和谐。  相似文献   

16.
法官制度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改革的进程离不开现代司法理念的指引。现代司法理念的根本含义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其对法官制度的要求就是法官精英化和法官独立,因此,应当从法官的选任和职业保障两个方面来改革我国的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17.
法官制度改革是近代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实现司法独立的重要一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近代司法改革的结果.从法官制度的建立、法官训练以及法官任用等方面对近代法官制度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法官作为诉讼主体已成为近代司法体系的核心和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法制良善的标准,而近代有关法官法律制度的建立则为司法独立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8.
西方法官惩戒制度经历了法官惩戒的情境化、法官惩戒的行政化以及法官惩戒的司法化三种模式的演变。自20世纪中后期至今,西方各国在吸取了法官群体遭受"政治清洗"历史教训的基础上确立了司法化的法官惩戒制度,即中立化的惩戒主体、多元化的惩戒程序、司法化的救济程序以及明确的惩戒标准。西方法官惩戒制度的模式演变为我国法官惩戒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思路,即增强惩戒主体中立化的特性、增设简易惩戒程序、淡化被惩戒法官救济程序的行政管理色彩以及设立明确的惩戒标准。  相似文献   

19.
法官制度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改革的进程离不开现代司法理念的指引。现代司法理念的根本含义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其对法官制度的要求就是法官精英化和法官独立,因此应当从法官的选任和职业保障两个方面来改革我国的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20.
破产和解制度作为破产企业再建型程序之一,与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并列为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中的三大支柱性制度。然而,自中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破产和解制度尚未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直接导致了破产和解制度在法律价值、制度规范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分离。有鉴于此,在肯定破产和解制度法律价值的前提下,有必对破产和解制度的制度规范进行深度反思,进一步改进破产和解制度的监督机制,并创设破产和解制度与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清算制度之间的转换机制,以增强破产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接受度与可操作性,从而真正确保破产和解制度在法律价值、制度规范与司法实践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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