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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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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份回购中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份回购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活动 ,而在我国还仅仅是一种金融创新行为。股份回购中 ,控股股东经常凭借其地位优势和资金优势 ,滥用控制权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国在股份回购立法中 ,应坚持股东平等、公开披露等原则 ,加强对中小股东事前和事后的法律保护。如明确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完善股东大会决议制度、建立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等 ,从而保证中小股东在受到损害时能获取救济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论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是我国2006年公司法新增的内容,是一项保护少数股东权利极为有效的制度。但目前该制度也存在适用范围偏窄、未对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的行使条件作出详细规定、未规定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的行使程序、未对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的评估机制作出规定等缺陷。对此,应从完善诉讼机制、扩大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完善其行使条件、补充其行使程序、建立其评估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关于股东救济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扬 《学术界》2004,(5):75-85
股东救济权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 ,该权利使股东在自己的利益直接受到损害或者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时 ,有权自力或者通过法律来进行补救。就体系考察 ,救济权大体包括利润分派的补偿保障权、股份收入请求权、危害行为停止请求权、质疑股东大会决议效力之权、质疑公司存续之权、股东派生诉权等内容。  相似文献   

4.
现代公司法作为调整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规范,在追求效益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的保护。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作为一项保护异议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法律制度,现已被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在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中也引入了该制度,但相比发达国家而言,显得并不成熟,仍存在诸多问题。对该制度的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深刻分析,并从比较法的视角对我国《公司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盈余分配请求权是股东一项基本权利.小股东该项权利正常行使几乎完全依赖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往往以对公司控制,欺诈压制小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小股东正常行使无法进行.由于公司法规定的模糊和笼统,小股东采用股东会会议召集权、股东派生诉讼权、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撤销权等救济手段只能是间接的.为此,须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建立完善有限公司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行使的程序法体系.  相似文献   

6.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一项请求权。《公司法》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具有局限性,表现在对公司是否有权购买股东的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则作出规定的效力如何以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如何确定等未做出规定,因此应当从立法完善上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同时司法调节适度介入公司自治。  相似文献   

7.
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得以实现的前提是公司盈余分配决定权的正当行使。现实中,公司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滥用盈余分配决定权以至于侵犯到中小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的现象层出不穷。由于公司内部救济途径在大股东的控制下很难发挥实效,行政管制又具有明显的局限性,故以司法途径保护中小股东的盈余分配请求权显得极有必要。目前司法介入公司盈余分配的空间过窄、救济手段不足,我国立法应采用合理期待标准拓宽司法介入空间,在完善现有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强制分配股利之诉,但要注意控制司法介入公司盈余分配的限度,避免司法对公司商业活动的过度干涉。  相似文献   

8.
论股份回购请求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志宇 《北方论丛》2007,(2):152-156
在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将导致公司发生根本性变化的特定情况下,允许对该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以公平合理的价格退出公司,不仅有利于保护少数股股东的利益,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多数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当公司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时,实质上等于返还股东的出资,这必然导致公司资产的减少,从而削弱对公司债权人的偿还能力,因此有必要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9.
有限公司股东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对保护有限公司中下股东利益意义重大,本文从该权利的概念、特征和立法意义入手,结合国外立法和判例,提出了在《公司法》中增补有限公司股东该项权利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黄帅 《南方论刊》2009,(1):40-41
公司司法解散是指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时,依据股东的申请,裁判解散公司,以维护股东的权益的解散方式。公司司法解散的事由主要有公司陷入僵局和公司或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我国新《公司法》对股东请求司法解散公司之诉也作出了规定,应该说这是我国公司法立法上的重大突破。但由于立法观念和现实条件的局限性,《公司法》关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规定还有不足,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使之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最能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制度——派生诉讼制度,这是我国公司法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但是,法律的应然并不等于实然,在实际诉讼中股东诉权的行使是有困难的。因此,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真正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有限公司股东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对保护有限公司中下股东利益意义重大,本文从该权利的概念、特征和立法意义入手,结合国外立法和判例,提出了在《公司法》中增补有限公司股东该项权利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叶敏 《兰州学刊》2009,(11):152-155
公司重组在大部分情况下会涉及到控制权的转让,即对公司资源和相关权力的再分配。由于控制权转让交易的复杂性、重要性和终结性,这类交易对公司和利益相关人的影响是重大的。在多重利益冲突中,为了保护公司及少数股东、债权人等公司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控制人的法律监管,建议完善《公司法》、《证券法》中的相关制度,包括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董事忠实义务、控制权转让交易审查制度等。  相似文献   

14.
有限公司股东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对保护有限公司中下股东利益意义重大,本文从该权利的概念、特征和立法意义入手,结合国外立法和判例,提出了在<公司法>中增补有限公司股东该项权利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加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维护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首次规定了该制度。根据我国实践的发展,结合国外的相关立法例,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规范并不断完善该制度,是促进公司制度日臻完善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6.
股东双重派生诉讼承自股东派生诉讼,在公司集团多层次规模化运作子孙公司的背景下,有突破子公司独立法人格而间接维护母公司股东利益的特殊功用。《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88条第4款在普通股东代位诉讼基础上,通过将被告范围延伸到全资子公司的董监高的方式引入了双重股东代位诉讼制度。这一立法模式虽具有便利性,但在制度构成上欠缺通盘考虑,如仅扩大被诉主体而不同步改进相关配套措施,司法适用的混乱是必然的。值公司法重大修订之际,有必要结合学术资源、比较法经验与既有司法实践经验,对起诉前提、原告资格、被告范围、前置程序等适用要件逐一分析,以求立法规范的恰当表达,并构建科学的法律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7.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加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维护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首次规定了该制度.根据我国实践的发展,结合国外的相关立法例,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规范并不断完善该制度,是促进公司制度日臻完善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8.
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资义务是股东依照约定和公司法规定产生的特殊合同义务.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概念.股东资格是依据出资授受协议产生的地位、名义和资格,股东权利是股东享有的各种具体权利.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限制股东权利,有权诉请股东单独或者连带承担出资补足的责任.为了更好地平衡公司、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关系,我国公司法应当明确引入股东除名制度,取消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股东资格.  相似文献   

19.
王本宏  李领臣 《江淮论坛》2012,(5):143-147,120
营业转让行为是企业法上的特别契约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契约行为。营业转让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而排除转让财产物件,只要不影响营业的有机一体性即可,但是转让必须包含事实关系。营业转让虽为契约行为,但是影响到股东利益,理应履行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程序,并赋予异议股东以股份收买请求权。营业转让时,财产应进行个别转移行为;债务并不当然由受让人承继;劳动关系是否承继由当事人约定应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20.
2005年《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一人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具有法定性:一人公司股东在公司法上承担有限责任需要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规范前提,一人公司股东在司法中享受有限责任,需要依法完成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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