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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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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的大势所趋,而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以下三个问题必须明确:一是建立该制度的原因,二是该制度具有的功能作用,三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本文试从以上三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确立的一项新法律制度。在该制度的构成要件中,关于侵权行为、有无过错、损害事实的认定,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操作。另外,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的规定,也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利益,文章对如何纠正和克服这些缺陷提出一些设想,以期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本文采用以修改后的婚姻法与原 1980年婚姻法对比的方法 ,简明扼要地论述了我国现行婚姻法所确立的离婚制度及其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4.
婚姻法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重大突破。然而,作为一项新法律制度,需要继续进行完善。本文首先介绍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性质,然后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定适用情形、请求赔偿的赔偿义务主体和以离婚作为赔偿前提条件这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不足,最后根据我国立法的具体情况,建议从拓宽赔偿义务主体范围、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范围等方面,完善救助制度,真正实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目的。  相似文献   

5.
本文采用以修改后的婚姻法与原1980年婚姻法对比的方法,简明扼要地论述了我国现行婚姻法所确立的离婚制度及其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6.
随着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婚姻家庭越来越紧密的与经济利益发生关系.且因婚姻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案件日益增多,该类案件的发生往往给受害方造成物质及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基于此,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中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为受害方请求离婚损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为基点,结合近年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情况及理论界的各种争论,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做一探讨,并试拟几点完善之构想,只望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能够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上更好的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新婚姻法中建立的旨在保护离婚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有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保护弱者,有利于“离婚自由”的实现。本文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赔偿数额及请求赔偿主体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和观点。  相似文献   

8.
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只是确立了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抚慰的范围,抚慰金的评定规则暂时还是空白。评定规则的缺失会导致受害人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心理期待过高和实际抚慰数额的极不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评定规则的确立有难度但也具有可行性,在确立时应考虑其功能定位及排除个体差异因素。抚慰金的评定规则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指导性的司法解释、采用类型化的处理技术——以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的区分为基础、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及社会调查统计法的综合运用来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9.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首次出台了夫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婚姻权利救济制度的确立,填补了司法实践中有关损害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的立法,成为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突破。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家庭婚姻现实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实际操作过程,...  相似文献   

10.
就婚姻法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以及赔偿的范围等进行分析与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丈夫起诉离婚,并在离婚诉讼二审期间被妻子拍下与陌生女子的裸照。离婚后,李女士将前夫张先生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2014年3月初,这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经北京市三中院审理,最终判定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相似文献   

1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的一大进步 ,但该制度在理论、立法及司法上仍存在不少问题。文章在借鉴相关法制的基础上 ,针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提出 :应承认婚姻的契约属性以及确认侵害夫妻关系构成侵权 ,以解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问题 ;应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明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应明确第三者在特定情况下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应确立有针对性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相似文献   

13.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新婚姻法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赋予了“无过错方”,不能有效体现法律对受害人进行保护和对加害人进行制裁的作用。另外,新婚姻法对此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尽快制定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制定司法解释时要明确相关的理论问题,比如:获赔的不适用于所有离婚纠纷;损害事实的认定不能仅仅局限于精神痛苦的事实;不必确定赔偿的统一标准;损害赔偿原则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  相似文献   

14.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新婚姻法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赋予了“无过错方”,不能有效体现法律对受害人进行保护和对加害人进行制裁的作用。另外,新婚姻法对此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尽快制定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制定司法解释时要明确相关的理论问题,比如:获赔的不适用于所有离婚纠纷;损害事实的认定不能仅仅局限于精神痛苦的事实;不必确定赔偿的统一标准;损害赔偿原则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  相似文献   

15.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新婚姻法把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赋予了“无过错方”,不能有效体现法律对受害人进行保护和对加害人进行制裁的作用。另外,新婚姻法对此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尽快制定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制定司法解释时要明确相关的理论问题,比如获赔的不适用于所有离婚纠纷;损害事实的认定不能仅仅局限于精神痛苦的事实;不必确定赔偿的统一标准;损害赔偿原则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  相似文献   

16.
我们国家在2001年重新修订的《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填补了离婚赔偿制度的空白,为司法机关在审理与婚姻相关的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不可否认的是,现行的《婚姻法》中,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方面还存在责任主体有限、适用范围较小、规定宽泛、对请求权行使时间限制不够合理等诸多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用的发挥,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7.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意在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正当权益。然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由于受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狭隘、责任主体受限、救济途径单一等多个方面立法不足的影响,使得该制度的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经验以完善我国相关立法。具体而言:一是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适用情形,将严重影响婚姻家庭关系的通奸、卖淫、嫖娼、酗酒、吸毒、赌博以及迷信活动等情形纳入进来;二是允许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插足其婚姻家庭关系的第三者予以损害赔偿;三是离婚损害赔偿亦应适用于协议离婚。  相似文献   

1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新增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论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意义及构成要件 ,并且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适用程序、赔偿金额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颁行实施以来,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确立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运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把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更能反映离婚损害赔偿的本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侵权责任,应当丛行为违法性、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方面分析其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还必须考虑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赔偿数额以及诉讼时效等因素。  相似文献   

20.
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损害方式、构成要件、赔偿情形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离婚赔偿制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以期为当前的婚姻司法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理论支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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