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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权案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应同时包含以下两个认定要件,一是已建立劳动关系,二是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2010年4月1日,王某进入某服装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20日发放当月工资,该服装公司一直没有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12月31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2012年3月10日,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1、某服装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500元;2、某服装公司为其办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3、某服装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王某于2011年2月到陈某投资经营的某电器制造公司(该公司未依法登记备案)从事操作工作,月工资2000元。2011年8月,王某在操作中致左手受伤,同年12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判定符合工伤情形,2012年1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王某因工伤待遇等与某电器制造公司协商未果,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电器制造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仲裁委支持了王某一次性赔偿金的请求,驳回了王某二倍工资的请求。  相似文献   

4.
误区一:《劳动合同法》只保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劳动合同法》统筹兼顾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适当向劳动者作了倾斜,但同时也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比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张某自2001年12月起进入某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于2006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于2007年8月31日届满,此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合同。2008年4月,双方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数额较先前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6.
一位银行职员在单位工作超过10年,但一直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银行通知该员工与中介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达到为其转正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牟某于2002年5月17日到天安公司工作。天安公司一直未与牟某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7月1日,牟某提出辞职。2010年7月13日,牟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天安公司支付二倍工资。仲裁委以其仲裁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牟某不服遂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实施3年来,改变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劳动合同订立、解除方面,增大了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力度。该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赋予了劳动者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两项权利,即继续履行权和要求赔偿  相似文献   

9.
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何某于2007年4月到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员,双方于同年5月1日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约定何某的工资为每月800元。合同到期后,何某继续在该物业公司工作至2008年10月31日。2008年11月19日,何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物业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仲裁委经过讨论,裁决某物业公司支付何某2008年5月至10月的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10.
多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多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我国司法实务界并不承认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多将兼职等一重劳动关系之外的雇用关系按照民事关系看待。2008年1月  相似文献   

11.
广东省某市9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得不到按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几经协商未果,于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者胜诉。该用人单位不服上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由于用人单位的积极安排,未造成劳动者失业,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败诉。9名劳动者旋即上诉到市中院。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不当之处,“应予以纠正”,也不提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维持原判,同时确认9名劳动者在新旧单位的连续工龄。在处理这宗劳动争议案中,仲裁庭裁决应予经济补偿;一审法院判决不予经济补偿,也不确认劳动者的连续工龄;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不予经济补偿,但确认劳动者在新旧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就这样一宗劳动争议案产生三种裁决结果,个中原因,特别是劳动仲裁与法院审判在适用法律上的差异,值得讨论。  相似文献   

12.
陈默 《中国劳动》2006,(5):44-45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中用人单位在已经支付周某13678元提成款后,一直未支付剩余提成款,并以未收到合同款为由进行抗辩,完全符合"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而发生劳动争议的"条件.  相似文献   

13.
江君清 《中国劳动》2006,(11):31-32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除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外,还可向侵害人要求赔偿.这里的侵害人包括用人单位及其雇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劳动者是否享有双重赔偿权与一国的工伤保险性质有着直接联系.唐明法官在文中已介绍了国外四种模式,而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这一问题上是不明确的.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应肯定已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双重赔偿权.  相似文献   

14.
这是一起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长达4年之久,历经二裁五审和四次解除同一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对于此案的受理、经济补偿金的计发以及诉讼期间为劳动者支付工资还是生活费存在不同意见。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欢迎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申诉人梁某,于1996年7月1日入职被诉人深圳某公司,2005年2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期限为2005年2月1日起至2005年7月31日止。2005年3月18日,被诉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申诉人“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从3月19日起不用上班,现准备提前于3月22日-23日发放3-7月份的工资给你”,“请你于3月18日下午16:00点钟办理有关手续”。申诉人按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被诉人按申诉人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份的月平均工资5227元的标准支付申诉人2005年3-7月份的工资26135元,另发“其他”5553元,合计31688元。申诉人离开公司后,以公司名…  相似文献   

16.
浅谈工资连续拖欠的申诉时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时效,即指在法定时期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在诉讼中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的申诉时效,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争议当事人如果不在法定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则丧失通过仲裁程序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法律制度。申诉时效,我国  相似文献   

17.
未缴纳社会保险争议不应纳入仲裁受案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险争议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按笔者的初步理解,可分为三类,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二是劳动者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如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伤待遇后,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而发生的争议;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及其亲属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劳动者及其亲属…  相似文献   

18.
任海 《中国劳动》2008,(4):54-55
案情简介齐某为某国企工伤职工,与该国企签有劳动合同。2005年某国企开始准备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制定了《某国企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方案》,该方案中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某国企所在市200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同年10月26日某国企召开职工大会全体通过该方案,并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及国资委批准。2006年某国企正式启动改制方案,4月29日某国企更名为某股份公司,该公司为非国有控股公司,某国企上级主管单位某集团公司持有某股份公司20%的股份。6月29日某股份公司召开职  相似文献   

19.
唐明  李阳 《中国劳动》2006,(11):29-31
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主要是由于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工伤,劳动者是否可以同时向侵权人和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请求赔偿,即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就本案,主要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赔偿权利人向侵权人主张了权利后,再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并未加重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的负担,且目前的法律对赔偿权利人获得双重赔偿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所以应当支持四被告的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肖某等人在民事侵权赔偿一案中,无论从物质上还是从精神抚慰上,依现有的法律规定,已获…  相似文献   

20.
该案例是我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案例.目前,有很大一部分用人单位考虑到自己今后经营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在劳动合同文本中加入诸如"甲方(指企业一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职工一方)的工作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的内容,以备于及时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企业生产岗位,增加企业对内、外部环境的应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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